近日,清江浦区人民Z府发布了征收土地公告(清政征地告字〔2025〕5号),引起了广泛关注。
作为拆迁律师,我们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帮助大家深入理解公告内容,明确自身的权益,确保在征收过程中不受到不公正对待。
此次土地征收公告是依据《江苏省人民Z府关于淮安市清江浦区2024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4〕591号)发布的。根据该文件,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0.3503公顷(其中耕地0.3006公顷)将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同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0.0194公顷也将被征收为国有。这一决定为后续的土地开发提供了法律依据。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本次征收的项目名称为“淮安市清江浦区2024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这一项目的实施将为清江浦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城市建设的进程。
征收土地位置
征收的土地主要位于清江浦区清河街道果林场六组和团汪村七组。这一位置的选择将有助于优化区域的土地利用,提升当地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
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此次征收涉及的村组包括清江浦区清河街道果林场六组和团汪村七组。具体的征收面积如下:
- 农用地:0.3503公顷,其中耕地0.3006公顷。
- 建设用地:0.0194公顷。
这些土地的征收将为当地的城市建设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根据《淮政规〔2023〕4号》规定,土地补偿费标准如下:
- 农用地:每公顷35.25万元。
- 建设用地:每公顷79.5万元。
此外,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人2.35万元。这些补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经济利益,减轻他们因征收而带来的生活压力。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对于征收土地上存在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将按照《市Z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发〔2011〕10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这一规定确保了附着物的合理补偿,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的补偿同样遵循《市Z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发〔2011〕104号)的相关标准,确保农民在失去土地后,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涉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根据《市Z府关于重新公布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淮政规〔2023〕4号)等文件,相关农业人员的安置办法也将得到妥善安排。
这一措施旨在帮助受影响的农民尽快适应新的生活环境,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他事项
办理征地补偿相关事宜
公告中明确要求,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前往所在镇(街道)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相关事宜。
这一规定确保了补偿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也提醒被征收人及时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处理
公告中规定,自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将不予办理补偿。这一条款强调了合法性的重要性,提醒大家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公告期限
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0日。在此期间,相关方应积极关注公告内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权益不受影响。
清江浦区的土地征收公告为区域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同时也为被征收人带来了挑战。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我们希望通过本文的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政策,明确自身权益。
在征收过程中,保持理性,合理表达诉求,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希望每位被征收人都能在这一过程中获得公正合理的补偿,为未来的生活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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