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编号漳政地台〔2024〕210号,漳州市Z府决定对部分土地进行征收。这一决定的实施依据包括《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Z府还组织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和土地现状调查。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为土地征收提供法律支持和社会保障。
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和目的
此次征收的项目名称为“福建省九龙江北溪水闸改建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段)”。征收的具体位置包括角美镇的课堂村和江东良种场。这些土地的主要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符合《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在征收的土地中,角美镇课堂村的集体土地总面积为0.5925公顷,具体地类及面积如下:
- 旱地:0.1737公顷
- 园地:0.0045公顷
- 其他农用地:0.3915公顷
- 水工建筑用地:0.0037公顷
- 水域:0.0191公顷
土地使用权人为角美镇课堂村集体经济组织。
江东良种场的国有土地总面积为2.6413公顷,具体地类及面积如下:
- 水田:1.0279公顷
- 旱地:0.012公顷
- 园地:0.6137公顷
- 草地:0.2304公顷
- 其他农用地:0.4858公顷
- 水域:0.1925公顷
- 其他土地:0.091公顷
这些详细的土地信息,为后续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奠定了基础。
补偿标准
在补偿方面,Z府依据了多项文件,包括《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和《漳州市龙海区人民Z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补偿计算方式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进行计算。
课堂村和江东良种场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均为82.5万元/公顷。不同地类的调整系数如下:
- 耕地:1.0
- 园地:0.6
- 林地:0.6
- 草地:0.6
- 其他农用地:0.6
- 建设用地:0.6
- 未利用地:0.6
对于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补偿,依据《漳州市人民Z府关于公布实施漳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这一系列标准的设定,旨在确保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安置途径
安置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适用于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对于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征收,Z府将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公告,需安置的农业人口为0人(其中劳动力人口0人),因此安置方式主要为货币补偿。
在养老保障方面,依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被征地农民将纳入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的范围。办理主体包括当地镇(街)、社保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就业保障方面,依据《漳州市人民Z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Z府将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帮助被征地农民顺利转型。
异议反馈
公告中明确要求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中华人民G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的意见,并讨论决定。
如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相关利害关系人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角美镇人民Z府提出异议或申请听证。
补偿登记
补偿登记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需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进行登记。办理地点为角美镇人民Z府。这一登记程序的设定,旨在确保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争议。
土地征收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环节,涉及到每一个居民的切身利益。作为律师团队,我们呼吁所有被征收者关注此次公告,积极参与到征收工作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Z府应继续保持信息的透明,确保征收工作的公正和合理,为漳州市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希望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能够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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