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Z府近日发布了两份关于土地征收的预公告,分别涉及长宁H16平台等3个项目和宁216井项目。这些公告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
征收范围涵盖宜宾市珙县曹营镇、玉和苗族乡等多个乡镇和村组的集体土地,目的是启动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土地保障。
征收范围
1. 长宁H16平台等3个项目
具体位置包括:
- 曹营镇飞龙村一组、八组
- 玉和苗族乡凤凰社区三组、四组
拟征收土地面积为2.1619公顷。征地范围和面积的确定将以征地红线图和土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2. 宁216井项目
具体位置为沐滩镇同乐村一组,拟征收土地面积为0.3341公顷。与前一公告相同,征地范围和面积的确定也将以征地红线图和土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这两项征收的主要用途均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随着国家对能源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这些项目将为地区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提供重要支持。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现状调查是征收工作的重要环节,涉及多个部门的共同配合。调查主体包括乡镇人民Z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竹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
- 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
在此过程中,相关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权属人需积极配合,确保调查的准确性。此外,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也将同步进行,参与主体包括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补偿安置方案将由珙县人民Z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并公告发布。
其他事项
暂停受理审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珙县的多个部门将依法暂停受理和审批征收范围内的各类手续,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房屋新改扩建、不动产权证书、采矿、环保、种植业和养殖业等。这一措施旨在避免因审批而导致的土地使用冲突,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禁止抢种抢建
公告明确,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进行抢种、抢栽、抢建和土地流转。违反规定的,将不予补偿。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征收工作的秩序,保护合法权益。
公告时间
公告的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12日。在此期间,相关利益方应积极关注公告内容,及时进行登记和反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珙县的两份土地征收公告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旨在通过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措施,确保被征收土地的农民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
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建议所有受影响的村民和相关组织,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积极配合调查,及时进行登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政府在推进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应保持信息的透明,确保征收工作的公正和合理,为珙县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通过合理的补偿和安置,能够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希望所有相关方能够共同努力,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区域经济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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