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市萧山区人民Z府发布了关于瓜港二路项目的土地征收公告。这一公告涉及多个单位的土地,直接关系到众多村民的利益。
作为拆迁律师,我们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帮助大家理解公告的内容,确保每位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公告主体与文件依据
本次公告的主体是杭州市萧山区人民Z府,公告编号为杭萧征告〔2025〕32号。公告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
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本次征收的项目名称为瓜港二路项目,主要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该项目的四至范围为:
- 东至:东灵北路
- 西至:耕地
- 南至:耕地
- 北至: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 杭州萧山瓜沥运东股份经济联合社
- 杭州萧山瓜沥运西股份经济联合社
征地总面积为0.9805公顷,其中农用地(除林地外)占0.7188公顷,未利用地占0.0349公顷,林地占0.2268公顷,建设用地为0。这些数据为村民提供了清晰的土地使用情况,确保他们在征地过程中有充分的信息。
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补偿标准依据《杭州市人民Z府关于重新公布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Z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具体补偿金额将在后续的补偿方案中详细列出。
被征地人员的安置方式将依据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这一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能够通过养老保险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标准
房屋补偿将依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Z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杭州市萧山区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执行。安置方式则依据《关于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实施多高层安置意见》进行。
这些规定为村民提供了明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确保他们在失去土地和房屋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未签订协议的处理
对于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市、县人民Z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相应的补偿安置决定。这一规定确保了即使在协议未签订的情况下,村民的权益也能得到保障。
本次征收的实施主体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Z府。Z府将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征收工作。这一安排确保了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为村民提供了明确的执行机构。
法律救济途径
在征地过程中,村民如对省人民Z府的批准方案不服,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Z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不满意复议结果,村民还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些法律救济途径为村民提供了维护自身权益的保障。
在复议和诉讼期间,土地征收工作不会停止。这意味着,即使村民提出了法律救济申请,政府仍然可以继续推进征地工作。
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Z府在征收土地时遵循了合法程序,确保了每位村民的权益。此次征收涉及瓜港二路项目,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涉及多个单位的土地。
公告期限内,村民应及时了解补偿和安置的相关信息,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我们建议每位村民在征地过程中保持关注,及时了解补偿和安置的相关信息。如果在征收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共同维护我们的权益。
我会为大家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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