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听说了一个科研故事很有意思。抱着吃瓜的心态分享给大家,我觉得这也是一个思考和反思我们如何做科研的好案例。
去年8月30日,Nature杂志发表了一篇文章指出全球变暖正在加剧加州极端野火的风险,文章的第一和通讯作者是Patrick Brown博士。文章发表六天后,这位Patrick Brown博士在媒体上发文,题为“我为了发表气候变化论文而遗漏了全部真相”,这位作者指出他在《自然》杂志上发表这篇文章是因为“我坚持了编辑会喜欢的叙述方式。而这不是科学应该运作的方式”。
Patrick Brown的这篇评论讽刺了气候研究发表文章的三原则:(1)工作应该支持主流叙述,就是要讲气候变化很可怕;(2)故意忽视或者淡化可以应对气候变化影响的实际行动;(3)必须专注那些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指标。
Patrick Brown举了一些例子在论证这个观点,比如他的这个野火研究只考虑了未来气候变暖温度升高从而增加野火风险,但是实际上有效的野火管理很可能能减少这些风险,比如文章用了RCP8.5这个不太可能发生的气候情景。Patrick Brown也举例说比如有文章指出未来气候变暖温度会增加热浪带来的死亡,但这些文章不提气候变暖还减少了更多的极端低温带来的死亡。(Patrick Brown并不是气候阴谋论,他也认同需要大幅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他也不认为自己这篇Nature文章是有问题的,而且他也为自己这篇文章骄傲)。
这篇评论文章发表后,有报纸报道主流气候科学已经不值得信任;公众没有被告知有关气候变化的全部真相;气候变化专家夸大了他的发现;科学家操纵了气候数据;Patrick Brown为此吹哨等等;
也有人认为Patrick Brown的发表行为很奇怪(笔者的一位同事说这是一边发文章、一边装清高),Patrick Brown认为自己落实所谓的三原则是讨好编辑和审稿人以促成发表,但是事实上审稿人提到了这篇文章没有考虑其他气候因素,也没有考虑火灾管理,而Patrick Brown本人决定回复说这些因素超过了这篇文章的研究范围。而且很多人也指出自然等杂志也经常发表论点是气候变化没那么重要的文章(可以举出很多文章)。这样来说,Patrick Brown的“气候研究发表大文章的三原则”的前两个原则似乎不能被事实完全证实。
该研究所有作者包括Patrick Brown后来也发文澄清“Patrick Brown的评论文章无意质疑该研究中报告的任何具体发现或结论,而是构成Patrick Brown对其更广泛用途的主观意见。” 除了Patrick Brown这项研究的共同作者没有意识到Patrick Brown这一观点,也不认同这一观点。澄清文章向读者保证,“本研究中使用的研究方法和方法绝对适合实现其既定目的,即量化人为变暖对加利福尼亚州每日极端野火增长风险的影响”。
这其实也是我们科研经常遇到的问题。文章的合作者之一也指出,科学研究经常需要保持一个较狭窄的焦点,保持研究问题能够被分析,这并非“遗漏真相”,也不是要误导读者。
笔者感到这个研究视角选择确实是我们科研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我们的假设是什么,研究范围是什么。我们的研究也确实经常探究那些“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指标”,这部分确实有讲故事的需要,但是也是因为我们的研究最有价值的部分并不是那些“没有什么影响”的地方,而且需要理解最糟糕能有多糟糕?有多大可能会变成最糟糕?我们能做什么让最糟糕的事情不会发生?这自然需要我们去看那些“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指标”。从研究应用的角度看,我们综合看待所有研究结论的时候,并不太会(也不应该)被那些“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指标”所影响。
研究假设、研究范围可以带来完全不同的研究结论(笔者也因此讨论过评估模型结果更像是研究者主观预期的定量化)。比如有的研究说100%的风光水电完全可行,有的则认为成本很高;有的说用天然气排放比用煤都高,有的则说天然气可以很低碳;有的说空气源热泵很节能成本总体很低,有的说天然气炉比空气源热泵好的多得多;也比如最近笔者更新的核电发展讨论的三朵乌云(也存在观点相反的评论、讨论)。这些文章的价值在阐释科学机制,而厘清这些研究假设、研究范围才能让我们看得更全面,比如100%的风光水电的讨论让我们对新型能源系统的认识向前了一大步。
另一个题外话是“气候研究发表大文章的三原则”讽刺的那种为了发文章而不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研究当然是存在的。我们在讲故事的同时也得经常看看气候治理的大局,“常志其大,舍其细;先其急,后其缓”。当然文章杂志发表肯定也是有偏见的,比如美国野火频发后大文章一个接一个,德州停电的文章也很多;而中国人更关心的沙尘暴、东北限电就没什么大文章,而最不发达国家的真实关注则更少。
“真理是一个公式。它等于知识乘以时代精神。只有知识本身真理无法实现,还需要把时代精神推动向看起来更进步的那一边。”
给大家拜个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