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珊|胡适的诸子学研究对其“文学革命”主张的启发

学术   2024-09-19 10:09   山东  

作者简介



曹珊,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博士研究生,邮箱:caoseng@hotmail.com。


长摘要













翻开《尝试集》,紧跟在具有序诗地位的《尝试篇》之后的《孔丘》一诗不免让人感到诧异:“‘知其不可而为之’,亦‘不知老之将至’。”开一代风气的胡适借以壮志的竟是代表着“旧传统”的孔丘。此诗作于1916年7月27日,为《尝试集》中最早的一首。而在附录的《去国集》中,高呼“新潮之来不可止,文学革命其时矣”的《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和表达了要“为大中华,造新文学”的《沁园春·誓诗》,则分别化用了《墨子》《庄子》中的句子。与提出“文学革命”观念几乎同时,胡适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研究先秦诸子上。诞生于其间的许多问题意识,因而也投射在了胡适新文学观念的生成与形塑中。

作为“文学革命”的当事人,胡适在文学革命成功后曾有意识地不断对其追述,从而事实性地参与了文学史的重构。胡适偏好系统化、条理化的表达,但时间拉得越远,原始思考过程中的丰富层次和脉络却也在追述的“合理化”作用下被逐渐淡化和遮蔽。《留学日记》的最后三年(1914—1917)中保留了许多线索,其中的札记作为“自言自语的思想草稿”,记录了胡适的文学主张的生成和思想演变的轨迹。按照他对“革命”和“进化”所作的一体两面式的理解,“革命潮流即天演进化之迹。自其异者言之,谓之‘革命’。自其循序渐进之迹言之,即谓之‘进化’可也”,胡适本人“文学革命”观念的形成亦有其“进化”的一面,而这却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所谓“进化”的一面,包含了两个层次,一是胡适本人对历史连续性的有意强调,另一则是胡适的文学改革方案在不同阶段也存在着发展和变化。

首先,在讨论文学、文化等问题时,胡适注重先从本国情况、本人实践着想,而非以突然替换的方式来吸纳西方思想。他虽然毫不拒绝来自西方的“影响”,但同时也极为关心接受“影响”的内驱力。无论是在宣称美国意象派的主张与自己相似时,还是在援用欧洲国语文学之建立史作为文学“革命潮流”的例证时,胡适展开叙述的轨迹多是归纳式的,即先从本国文学的具体对象和具体问题出发,得出通则,然后再求诸西方情况加以映证。

其次,胡适关于文学改革方案的延续性思考,在不同阶段都呈现为一定的条理化叙述。“文法”意识作为其中的重要部分,常常容易被忽视。胡适对文法的兴趣由来已久,他回忆自己在中国公学时期就“喜欢分析文法的结构,尤其喜欢拿中国文法来做比较”。在这种比较中,胡适注意到了传统文言汉语中文法应用以及文法研究的不足。胡适回忆自己早年在《竞业旬报》上发表的白话文时说道,“二十五年来,我抱定一个宗旨,做文字必须要叫人懂得,所以我从来不怕人笑我的文字浅显。”循此标准,服务于清晰、贯通之表达的文法对于胡适而言,也展现出了一种“方法”的意味。而这种“方法”意识,首先发端于他对中国传统典籍的研究中。

在回顾青年时期治学方法的形成时,胡适郑重其事地谈论了《诗三百篇言字解》的意义。他一方面自觉地认同于乾嘉学派所发扬光大的考据学,认为中国固有古典训练中归纳比较的方法同样极为严谨和科学;另一方面也对其不足有所批评,认为他们缺少在不同语言中作比较文法的研究。胡适留学期间的训诂方法主要并不从传统的“考文”“知音”入手,而是注重将文法分析与归纳演绎法结合,也即他在《言字解》一文中所谓的“归纳论理法”。在札记《“尔”“汝”二字之文法》中,胡适更是自问自答道,“研究此种用法有何用乎?曰,可以为考据之用”。在撰写《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时,胡适又明确提出关于整理哲学史料的办法共有三种,校勘、训诂之外,就是贯通。而文法于“贯通”自然关系重大。

可以说,文法分析作为一种研究方法,被胡适广泛应用在了对传统典籍尤其是先秦诸子的研究中。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是对荀子时代的判定。旧说分歧较大,且存在矛盾,胡适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后人之误读。胡适甚至说,以往所有关于荀子时代的争论都是由于一个标点的错误引起的,“因为不能用联结词‘而’把一个副词短语和它的主句分开”。深究而言,文法问题的最根本处是逻辑思维的问题。有了文法的严密化,表达才能更为严密,胡适所看重的“贯通”、“达意”才能成为可能。这也正是汉语追求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有鉴于此,他在阐述中国历史上的文学革命时,对中国古代逻辑性强的文本尤为重视。譬如,在他看来,先秦诸子的“议论”“说理”之文,乃不朽之文;六朝骈文造成文法之衰,韩愈的“文起八代之衰”则因恢复散文、讲求文法而是一大革命。

留学期间,胡适对赖以安身立命的志业有过清醒的确认,他曾告诫自己:“当屏绝万事,专治哲学,中西兼治,此吾所择业也”。确认以哲学为业,以诸子为博士论文的研究对象,乃是他对返约务精的落实。在胡适看来,“哲学的发展是决定于逻辑方法的发展的”。中国未能对科学的发展作出贡献,究其原因在于宋、明哲学家把有着方法论意义的《大学》中的“格物”之“物”作“事”解释,使近代中国哲学被限制在人的“事务”和关系的领域。这一由科学而关注哲学而关注逻辑方法的径路,背后有着胡适深切的现实关怀。

胡适意识到,近代中国哲学中缺乏的方法论,并不能简单地通过输入西学来补足,这既关涉到民族自信心,也关涉到本国传统文化的存亡。必须从中国本土思想资源中发掘现代化的内在动力,而他所找到的资源便是先秦诸子。他否认先秦有所谓“名家”一派,主张“凡一家之学,无不有其为学之方术,此方术即是其‘逻辑’”。胡适把在诸子那里的中心问题“道”也理解为方式或方法,具体可包括个人生活的方式、社会接触的方式、公共活动和治理的方式等等。而哲学就是在探求整顿、理解和改善世界秩序的方式和方法当中产生的。

胡适认为孔子学说的中心问题在于“正名”,其最后宗旨是在天下重建理想的社会关系。孔子受限于其时代“君子”(特权阶级)与“小人”(无特权阶级)二分的社会结构,得出了一种分别以“礼”和“刑”来规范二者的思路。这种二元格局或许启发了胡适,使其精准地把握到由晚清白话报所代表的前一期国语运动的局限性,即其中仍保留着一种“我们(士大夫)”和“他们(小百姓)”的二元对立。

胡适认为理解墨家的关键点亦在其名学,而他对墨家的名学的理解完全是实验主义的。“名”最根本的来源是“人人之知觉观能”,来源于每个人的经验,在此基础上,“互诺”的方式使得“名之流行”——即人民总意——成为可能。在归纳过程中,每一案例都需要纳入考量,每一个体也因此同等重要,“兼爱平等”的观念由是产生。胡适强调白话文相较文言文而言有“可读、可听、可歌、可讲、可记”等优势时,并不纯粹是从其功用上考量,而尤为在意的乃是多数人:“吾以为文学在今日不当为少数文人之私产,而当以能普及最大多数之国人为一大能事。”胡适对“多数人的文学”之追求,背后依据的逻辑或许正来自于他所理解的墨家。墨子的“三表法”对“经验”的强调也为胡适所留意。重视具体经验和实际效果,这一意识也反映在了胡适“八事”所谓“言之有物”,“不避俗语俗字”等主张中;而这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就表述为“要有话,方才说话”,“是什么时代的人,说什么时代的话”。

在研究中国旧籍的过程中,胡适确立了其重视文法和逻辑的立场,这也投射到了他的文学观念中,使他尤为关注文学中的“说理”一维。胡适《文学改良刍议》中把“言之有物”分成“情感”和“思想”两方面,而胡适在论述上明显对后者致意更多。在胡适的提倡下,早期新诗还出现了说理的风气。由于胡适提倡写诗应“言之有物”时更侧重于“思想”,其新诗创作实践也并不以“情感”见长,这便招致了以纯文学为标榜的创造社成员的攻击。1923年5月,成仿吾发表《诗之防御战》一文,便首先拿胡适的《尝试集》开刀,他站在“情感”一边立论,反对在文学中重“理智”的倾向。

当胡适把文学革命逐渐聚焦到文学工具的革命后,胡适的语言工具论立场也表现得更为明确。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对“逻辑”和“贯通”的看重,贯穿了他对诸家的评价。胡适这一文学史叙述本身也就是其文学观念的申说。他所关注的,在在皆是语言之“通”,以及建立在“通”的基础上的语言之应用。所谓“言之有物”,正是反对没有内容承载的表达。但若过于强调以“通”为前提,那么所言之“物”便也常会局限于有条理性的思想和有客观性的事物和经验上,局限于“应用”维度。这种局限亦延伸到了胡适的古代文学研究中,使其对文学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缺乏体贴。

总的来看,胡适在钻研中国旧籍尤其是先秦诸子中获得的问题意识,一方面促成了他在提倡“文学革命”时对逻辑、文法、经验等的重视,并将其应用于新诗的创作实践中。另一方面,胡适强调“言之有物”并过度追求贯通、明晰的表达,也让他局限在了语言工具论层面。遗憾的是,胡适却没有继续往前推进一步,进而认识到严密化的文法,不仅是明晰地表情达意的要求,同样也是错综复杂、暧昧不明的现代感受、现代诗意得以赋形的关键之一。





































【引用本文】曹 珊:胡适的诸子学研究对其“文学革命”主张的启发[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本文为文章长摘要版,点击页面最底部的“阅读原文”查看原文。)





























排版:靳品侠

复审:王文娟

终审:杨   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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