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丽霞,李伟峰|情感养老:何以必要与何以可为

学术   2024-09-24 16:41   山东  


作者简介



梁丽霞,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邮箱:llxia76@163.com;李伟峰,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摘要













 情感养老是当前我国老龄化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挑战,老年群体的情感需求能否被满足,关涉到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表征。通过梳理情感养老的历史脉络与时代诉求,可以明晰情感养老在当前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从情感养老客体、情感养老主体、情感养老环境三个层面反思当前情感养老的现实困境,进而提出情感养老的实践路径:首先,重构“家庭—社区—国家”三位一体的情感养老共同体;其次,重塑“文化—空间—制度”三维合一的情感养老环境。与此同时,需要对情感养老与情感科技、情感养老与情感消费等问题保持审慎思考。


关键词













老年照料;情感养老;情感危机;情感重塑


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97 亿,占全国人口的21.1%,65 岁及以上人口达2.17 亿,占全国人口的15.4%,标志着我国正式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中国人口老龄化并不是持续渐进式的老龄化,而是快速发展为老年型人口结构的老龄化。在此背景下,如何切实保障并助力规模庞大的老年人实现高质量养老,是亟需探讨并予以回应的重大现实问题。

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涵盖三大重要维度:经济支持、照料支持、情感支持。也有学者将养老需求分为“显性照料需求”(经济照料、生活照料)与“隐性照料需求”(情感照料)两大类。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完善,对绝大多数老年人而言,其“显性需求”即基本的经济需求和物质生活需求能够得到较好满足,老年群体愈加关注精神情感方面的需求。正如有研究指出,当经济供养与生活照料不再是最棘手的问题时,养老体系中精神慰藉等情感需求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当前我国代际关系实践呈现出“功能性互助与情感交流相混杂”的特征,也有学者认为我国养老模式正面临着从“功能型养老”向“情感型养老”的转型。

养老中的情感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和深入挖掘。一方面,老年人能否获得充足的情感慰藉对其生命质量具有重要影响,情感需求是老年人养老需求中更高层次的需求,也是老龄化社会高质量养老必然要面对和回应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的养老文化极具情感特征,孝道传统中的“尊老敬老、孝老爱亲”等核心思想承载着代际之间的情感联结,赡养本身就体现为子代对老年父母出于爱的情感活动。情感支持是养老体系中最为核心的要素,比经济支持等养老内容更能体现孝的本质与内涵。

但是,当前我国情感养老面临着多重困境与挑战:情感养老的客体层面,老年群体的情感需求呈现前所未有的复杂态势;情感养老的主体层面,长期以来依靠子代满足老年人情感需求的方式单一;情感养老的环境层面也面临着多维环境的变迁与制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老年人不断增长的情感需求与难以满足的现状之间产生的冲突与矛盾,极大影响了老年群体的幸福感与生活质量。如何满足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提高老年人的情感福利,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针对上述现象,结合已有研究成果,本文尝试探讨以下几个问题:情感养老的历史脉络与当代诉求是什么?老龄化社会“情感养老危机”的形成机制是什么?情感养老的实践路径又是什么?


二、以情养老:情感养老的必要性



情感养老,即以情感关怀为核心,在养老过程中对老年人倾注浓厚情感,以情感化的行为满足老年人在精神层面的需求,提升老年人的满足感和幸福感。长期以来,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往往被遮蔽在经济需求等显性需求之下,情感养老议题并未引起关注和重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情感养老的必要性日益凸显。一方面,我国传统养老文化具有深厚的情感特征,这些特征为情感养老提供了坚实的文化基础和社会土壤;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养老模式面临“情感化”转向,老年人对于情感慰藉的需求日渐迫切,且代际关系也发生情感转向,这种转向是情感养老的时代背景与现实基础;此外,社会转型过程中养老实践的“去情化”现状,与老年人的情感需求相悖离,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这也成为当下推动并强化情感养老的重要因素。

(一)我国传统养老文化的情感特征

首先,中国儒家文化是重视情感的文化。从文化传统上看,情感性是儒家文化的重要特征。孝道伦理的基础,正是儒家文化中强调的“亲亲”。“亲亲”的内核是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的父母和孩子,即对自己的父母家人要有亲爱之情。这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的自然情感和本能情感,这种普遍存在于世代之中的本源性情感体验,构成了中国孝道伦理的基础。孝道具有鲜明的情感框架,“孝”产生于代际之间爱的自然亲情,对父母的情感是传统孝道的内在精神动力,如果不能与父母建立深厚的情感联结,就无法真正践行孝道。

其次,对于孝道思想的解读,学者普遍认为“孝”的核心词义是指善事父母,具体规范的内涵和外延虽然历经演化与嬗变,但“尊老、敬老、孝老”的情感内核是其基本宗旨。儒家孝道思想对“养老”的规范,首先强调物质方面的供养——即“能养”,这是对养老最低层次的要求,而更高层次的要求则是“有情养老”,即对老年人发自内心地尊崇、孝敬之情。孔子指出:“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他认为真正的“孝”应体现为“色养”,即“孝”是从情感上敬顺父母,积极用情去关爱和满足父母精神层面的需求。由此可见,传统孝道思想是“物质之孝”与“情感之孝”的辩证统一体,情感之孝既是一种本能情感,更是一种道德规范。

再次,我国传统养老文化中的情感逻辑,一方面体现为家庭内部子代对老年父母的情感照护与支持;另一方面还提倡推己及人,推广“博孝”之心,将基于血缘亲情的自然情感,拓展为敬爱所有长辈老人的社会情感。孟子从人性本善的角度出发,将孔子的孝道观做了进一步延展,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思想,把家庭中“见父自然知孝”的本能情感推广至宗族亲邻乃至整个社会、国家及天下,要求在家对父母行孝、出门敬老助老。也有学者将其归结为孝道文化中的“泛孝主义”,体现了传统孝道的延展性。这种推己及人的自然亲情观念是我国敬老文化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养老文化中蕴含情感逻辑的最高层次。

(二)当前我国养老模式的情感化转向

虽然“情感”是我国传统养老文化的重要特征,但“情感”之于我国传统家庭具有复杂性:一方面,情感性是家庭的重要维度,情感纽带以生命体验和代际互动为基础,强调子代对父代养育之恩的情感回馈与慰藉;另一方面,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建构又受到压抑,彼此之间的情感互动和交流受到家庭伦理的规范,家庭内的情感往往隐而不露,被遮蔽在结构和伦理规范之下。

基于上述情感逻辑的双重特点,同时也受制于传统社会小农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传统家庭养老过程中,更多呈现为一种“功能性养老”的特点,即只是满足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等基本需求,情感化表征并不明显,对于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关照不足,家人之间情感表达的空间被压缩。这也是传统家庭养老中“物质之孝”(能养)容易、而“情感之孝”(色难)不易的缘由。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当前我国老年人养老需求开始发生变化,其中引起广泛关注的即是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凸显”,进而也标志着我国养老内容与模式从此前侧重经济供养、物质支持等“功能型养老”,逐渐转向强调情感交流、心理关怀的“情感型养老”。

首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医疗保健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为老年人的“老有所养”需求提供了较为坚实的经济和制度基础。正规就业的老年人大多有退休金的保障,他们对子女的物质养老需求逐渐减弱,对子女的陪伴、交流等情感需求大大提升;农村老人在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后,养老需求也开始转变为对安全、精神等层面的情感需求。已有研究表明,金钱等经济支持已不是老年人的主要渴求,他们更渴望从子女那里得到亲情的慰藉。也可以说,“情感需求”作为更高层次的养老需求,是老年人在物质养老得到解决后必然的理性选择。

其次,当前我国家庭代际关系也正在发生情感转向。研究表明,“情感化”已成为当前代际关系变迁的重要趋势,传统家庭中受到压制、被遮蔽的情感性特征得以彰显。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与个体化进程,在家庭领域更为明显地表现为个体感情主导行动的空间不断扩大并合法化,传统家庭一度被压缩的家人之间的情感表达空间,在当前得到释放和延展。一方面,在束缚个体自由与独立的权威型孝道规范日益松弛、个体主体意识增强的过程中,个体的情感也日益受到重视并得到表达的机会;另一方面,父母长辈通过让渡自身的权力来建构代际亲密关系,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父辈都开始更为重视与子代的情感互动与沟通。

总体而言,当下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情感转向,将直接影响老年人养老模式的选择,对情感的寻求将会成为其重要的考量因素。

(三)社会转型过程中养老实践的“去情化”表征

虽然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已发生情感转向,但养老实践层面却未能与养老需求层面的情感转向实现同步,反而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与此相悖离的所谓“去情化”状况。

养老实践中的“去情化”,主要表现为子代缺失对老年人亲情情感的倾注与流露,将养老的标准降低为物质层面的供养,养老过程缺失了“情感”因子。“去情化”的养老过程,导致养老中存在少情、缺情甚至无情、绝情的问题。“情感缺位”的赡养行为,子代以物质供养取代对父母的情感付出,忽略父母的情感需求,这被视为仅仅是一种形式化的养老,丧失了“孝道”的核心要素——情感慰藉,加剧了老年父母的孤独感与失落感。

当前养老实践中的“去情化”,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也有所体现,主要表现为对老年人的“道德冷漠”。比如,公共空间内公共设施“适老性”不足,缺乏符合老年群体身心特征的友好设计;公共服务对老年群体的需求关照不足,老年人融入和享受公共生活受到阻滞;社会舆论对老年群体存在刻板印象甚至老年歧视现象。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中对老年人的“去情化”,与传统养老文化中所强调的“博孝”情感亦背道而驰。

“去情化”的养老实践,无疑背离了我国传统养老文化中的情感性初衷,也是对老年人情感需求的忽视和剥夺,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和生活质量都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我们谈养老就决不能忽视情感,”如何延续我国传统养老文化中“重情”的历史脉络,如何正视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情感转向,如何让养老变得有情且温情,不仅是每一个老年人家庭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而且是整个社会需要予以回应并加强治理的重要问题。


三、情感危机:情感养老的现实困境



“以情养老”不仅在养老文化的历史脉络中贯穿始终,而且在养老实践的现实需求中不容忽视。一方面是基于情感养老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中日益凸显,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逐渐成为人口主体的老年群体陷入了“养老焦虑”和“情感危机”。然而,无论在家庭内部还是在公共空间,老年人都没有得到充分的情感支持和照料。大规模、高速的城镇化浪潮作为全面深刻的社会变革,正形塑着人们的价值规范,其中当然包括孝道观念。甚至有学者认为,老年群体与其所在的老龄化社会发生了“情感断裂”。如果说传统社会因为受到经济基础的限制而难以实现更高层次的“情感养老”,毕竟贫困状态下侍奉父母并无可期待的家庭资源;那么在当前养老的物质基础不断夯实的背景下,情感养老依然面临实践困境的症结又在哪里呢?我们可以尝试从与情感养老密切相关的客体、主体、环境三个要素出发进行探讨。

(一)情感养老客体:老年人情感需求复杂化

老年人作为情感养老的客体,其情感需求既具有与其他年龄群体的共通性,又具有该年龄群体的独特性。此外,当前老年群体的情感需求与传统社会老年群体相比,又具有更为复杂化的特征。

其一,老年人情感需求具有独特性。进入老年期后,受到生理退化、心理变化以及社会关系弱化等影响,老年人的情感状态与生命周期的其他阶段明显不同。一方面,老年人情感中的积极因素减少,消极、负面的情绪占据主要空间。“焦虑恐惧、孤独抑郁、暴躁偏执、自卑自弃”等消极情感成为老年人情感的主要特征。另一方面,较多的消极情感对老年人而言是灾难性的,现代医学理论指出,在对人的一切不利影响中,最使人短命的就是不良的情绪和恶劣的心境。慰藉脆弱的情感、排解孤独的心情、调和负面的情绪,成为老年群体情感需求的主要内容。

其二,老年人情感需求具有阶段性。与人口老龄化相伴随的是人口的高龄化,预计到2040年我国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数量将达到954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7.1%。老年人余寿的延长,一方面意味着老年人需要获得情感慰藉的时间延长,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老年人情感需求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低龄老人可能更关注家庭、子女和孙辈的成长与幸福,其情感与家人的发展相勾连;高龄老人的情感需求则将转向对自身的关注,渴望得到子女的关怀呵护。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身体状况的变化,老年人对自身情感情绪方面的关注和需求越发明显;而且,对老年人来说,“生、老、病、死”每个过程都需要特殊的情感照护。可以说,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在不同的阶段会发生演变和调整。

其三,老年人情感需求具有异质性。一方面,老年群体因个性特征、生活阅历、家庭环境、社会背景等方面的差异,其内部也存在分化,呈现异质多元的特征,异质化的老年人情感需求也迥然不同。如与男性老人相比,女性老人的情感需求更为强烈;城市老年人的精神剥夺感更强、对子女的情感依赖更强,农村老年人主动遭受情感缺失的状况更为普遍;不同地域老年人精神满足状况存在不平衡;此外,当前我国社会还存在“失独”“失能”“空巢”“留守”等特殊老年群体,“特殊老人”的情感需求更具多样性。另一方面,老年人情感需求的异质性还表现为面对不同对象的明显差异,如面向儿子和儿媳的低需求以及面向女儿的高需求。

其四,老年人情感需求具有隐忍性。老年人对外界的需求在现实中的表现具有伸缩弹性,即老年人对外界的实际需求很大,但由于很少提出要求而显得需求很少。在代际责任伦理驱动下,老年人倾向于牺牲自我需求,隐忍渴望陪伴、期待关爱的情感需求,以免妨碍子女的工作和生活。这是一种出于理解子代的无奈选择,特别是农村留守老人,他们有强烈的情感交流需求,但却默默隐藏自己的诉求,通过自我抑制来实现不给子女家庭“添麻烦、加负担”的想法。这种以精神上孤独隐忍为方式的情感被动化,一方面容易使老年人实际存在的情感需求被忽视,另一方面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损害。

(二)情感养老主体:情感照料供给主体单一化

一切关于情感养老问题的讨论,最终都要落实到某个义务主体,即情感养老的核心在于情感资源的提供者。面临“情感型养老模式”的转型趋势,情感养老主体是否在位以及能否满足老年人复杂化的情感需求,是我们需要继续澄清的问题。以往研究大多认为,在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慰藉方面,子女的优势和作用无可替代,代际间的情感支持是保障老人晚年生活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情感养老的主体往往被限定为“家庭子辈”,呈现出情感照料供给主体的“单一化”特征。然而,伴随着人口结构与家庭结构的变迁,家庭养老的赡养能力受到极大削弱,子代对老年父母的情感支持也难以为继,单一化的情感养老主体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出现情感养老供给系统的“断位”。

首先,供给主体人力不足,情感供给能力减弱。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结构导致家庭结构发生“裂变”,由传统社会儿孙满堂的金字塔结构变成了子丁稀少的倒金字塔结构,原本由多个子女共同赡养一个老人演变为现在的少数子女赡养多个老人;同时,在低生育率、少子化的交织作用之下,维持家庭养老功能的人力资源进一步萎缩。子代需要兼顾养老与抚幼的双重责任,照料精力受限,对老年父母的情感投入不足。此外,如前所述,人口的长寿化延长了情感照料的时间,而作为情感养老的主体,子女在照料过程中也逐渐步入老年阶段,进而出现“老老照护家庭”,照料者自身也面临着被照料的需求,其为高龄父母提供情感资源的能力进一步减弱。

其次,供给主体缺位,情感照料缺失。传统社会家庭居住模式以大家庭聚居为主,“父母在,不远游”的空间约束,促使子辈能够留在父母身边近距离侍奉。现代社会持续不断的城乡人口流动肢解了传统大家庭,子代与父代异地而居越来越普遍。代际之间空间距离的加大,使得照料主体脱离原有位置,单一靠子女照护父母的传统要求难以为继,情感照料尤为如此。一方面,远距离与父母分离,子女近身与父母进行情感交流、给予父母情感支持变得困难;另一方面,长时间与父母分离,子女及时了解父母的情感需求、并给予敏感回应的可能性减少。单一供给主体的缺位,加剧了老年人的孤独感等负面情绪,同时还会导致代际之间原本深厚的情感淡化,甚至被空间与时间的距离稀释。

第三,供给主体认知偏差,以物质供养替代情感照料。当下受到经济理性、唯利主义的影响,子女在养老实践中对于赡养父母的内涵理解出现偏差,把“赡养”的要求降低为物质供养,以物质供养满足代替情感诉求满足,使“行孝”缺失了最为重要的成分——“情感”因子。也有学者认为当下主要照料者的“独生子女”身份值得关注,在备受宠爱中成长起来的他们,在照料过程中也会对情感照料认知模糊化,并不知道如何“积极用情”照护父辈。这种“重物质供给,轻情感照料”的认知偏差,导致子代养老实践中的“去情化”,使老年人极易陷入“情感贫困”。

第四,供给方向错位,情感照料失衡。随着家庭的认同边界从传统的大家庭收缩至核心家庭的范畴,呈现出家庭结构核心化、内部关系离心化等特征,家庭结构的重心不再向上,而是形成以第三代为重心的亲子关系轴倒置的局面。就亲密情感而言,父辈被置于核心家庭圈的外围,在持续性的“恩往下流”的资源配置过程中,子代的情感关注以及供给方向主要投向第三代。此外,情感照料的失衡还体现为一种“反向趋势”,即,老年人不但无法获得子代的情感支持,反而要继续支持子代,其中,隔代家庭的这种情感反向更为明显,老年人不但缺少子代的情感支持,反而还要肩负着对孙辈的日常照料与情感输出,其情感慰藉的匮乏与失衡尤为严重。

(三)情感养老环境:多维环境的变迁与制约

环境因素是情感养老得以实践的重要背景和条件,有情感需求的老年人以及为老年人提供情感照料的子代,其所处的文化环境、空间环境以及制度环境如何,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情感养老的实践及其效果。从当前情感养老的环境因素方面来看,伴随着社会转型过程的阵痛,传统孝道文化的式微、生活空间的地理区隔与情感区隔、制度保障体系的缺漏等多维环境的变迁与相互交叠,深度制约着情感养老的实践。

首先,情感养老的文化环境面临着传统孝文化的式微。如前所述,我国传统孝文化具有深厚的情感特征,被视为东方人特有的情感文化和道德文化,通过激发子辈的“反馈式情感”达到约束子辈赡养父母的目的。孝文化是情感养老的动力机制,是传统社会中大多数子女能够自觉恪守孝道、对老年父母实施“孝养”的重要文化背景。然而,现代社会中情感养老的文化环境背景已然发生重大变化,当前我国正在经历的社会结构转型和文化环境的嬗变,致使原本黏着型的家庭代际关系变得松弛,以传统“孝文化”继续指导现代子女“情感赡养”呈现出“动力不足”的问题。毋庸置疑,孝的外在约束和内在自觉都在退化,孝作为支撑情感养老实践的文化基础受到重创。

其次,情感养老的空间环境面临着“家庭代际居住空间的地理区隔”与“社区公共空间的情感区隔”双重困境。家庭居住空间安排是影响老年人福利的重要因素,情感养老的有效实践,需要情感养老主体与客体在同一空间近距离进行情感交流,并实施基于亲密情感的养老照护行为。传统社会多代同堂共居的居住形态,确保了家庭成员时间上的同步性和空间上的协整性,为子代及时给予父母亲情关怀提供了空间基础,而当今人口的流动与城镇化使得现代家庭空间出现“断裂”,代际之间居住间距不断扩大,地理间隔、居住空间断裂导致老年人难以从时空区隔中的子女那里获得情感慰藉,情感联系频次降低,加深了代际间的“情感隔膜”。另一方面,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中,社区在老年人的情感支持中一度扮演重要角色,“社区情感”也是人们情感的关键组成部分,在熟悉且固定的社区空间内,容易形成密切融洽的邻里关系,能够建构老年人彼此间的情感交流场域。然而,外出人口以及外来人口的双向流动,导致曾经熟悉的社区空间变得陌生,村社交往渐趋萎缩,即便是近邻之间也难有情感互动,社区空间的“情感区隔”日益凸显。

第三,情感养老的制度环境面临缺漏与挑战。传统社会为了巩固家庭成员对老年人的赡养职责,建立起包括赋役免除制度、高龄尊亲制度、刑犯存留制度、限制离家制度、孝行奖惩制度等法律制度体系。虽然这些具有强制性力量的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老年人最基本的物质需求,但是其与具有软约束力量的传统孝道文化相结合,为老年人情感需求的满足也提供了制度保障。当然,旧有的制度体系已无法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状况,我国正在逐步建立规范性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与家庭养老公共政策体系,但是仍面临着缺乏对老年人发展性与权利性需求精准回应等问题,而且,政策法规顺应时代发展进行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也弱化了维系代际关系的传统外在约束力。需要指出的是,针对老年人情感赡养缺失的现实问题,我国法律制度层面做出了非常难得的举措。2012年,我国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这实质上是对老年人情感需求的制度承认。但是类似“常回家看看”的条款也备受争议,被认为缺乏可操作性,实施效果不佳。情感养老的制度环境面临着新的挑战,还需要结合现有制度考虑赡养福利方面的配套制度设计。


四、情感重塑:情感养老的实践路径



情感慰藉作为老年人的重要需求,能否被满足以及如何被满足,直接影响着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质量,进而也影响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治理。通过重构情感养老共同体、重塑情感养老环境,可以有效回应老年人复杂的情感需求、打破情感供给主体单一化结构、优化情感养老多维环境,促成情感养老客体的“老有所乐”、情感养老主体的“能养、乐养”、情感养老环境的“促养、助养”。

(一)重构“三位一体”的情感养老共同体

现代社会的养老问题,仅仅依靠家庭力量已不现实,需要“多维主体”参与养老供给才有可能解决。面对老年人复杂化的情感养老需求,同样要突破情感供给主体仅仅指向家庭子辈的观念,需要构建“家庭—社区—国家”三位一体的情感养老共同体,即以家庭情感共同体为支撑、以社区情感共同体为补充、以国家情感共同体为保障,三位一体形成“合力”参与老年人情感赡养的过程,达致情感共享、情感共振,共同填补老年群体情感需求的缺口。

首先,强塑家庭情感共同体。家庭是情感赡养的基本场域,家庭子辈的情感关怀在情感养老共同体中处于支撑地位,子代与父辈之间亲密情感的认同,是型塑家庭情感共同体的重要基石。当下尤需关注家庭场域内代际之间的情感联结与情感互动质量,有学者提出保持代际间的情感沟通是“当代亲子关系的底线”。家庭情感共同体的构建,需要代际双方的共同努力。对于子代而言,要增强“心孝”意识,真正的孝是发乎内心的报恩情怀,从内心生发出对父母的关怀与呵护,将亲子之间因血缘纽带而要求的“应有之情”转换为因情感纽带而生成的“真有之情”,提高对父母情感需求的敏感度,变单一物质供给为主动关怀父母内心情感。即便受到现实条件的限制无法近身陪伴,也应通过其他途径加强与父母的情感交流,慰藉父母的孤寂之感。对于老年人而言,一方面应积极表达自己的情感需求,避免因“情感内隐”而受到忽视;此外,也可以通过加强与子代之间的功能性互动来加深代际间的情感亲密度,进而促进子代给予的各项支持尤其是情感支持。总之,家庭情感共同体是老年人情感支持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守住代际关系底线、提高家庭情感质量,建构“情感驱动”的养老实践,在当前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背景下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其次,重塑社区情感共同体。社区是老年人从家庭私人生活向公共生活延伸的主要场域,具有亲属互助、邻里交往等相互连带的原初共同体意涵;因其贴近老年人生活场所的地域优势,也成为我国构建老年照护模式中的重要依托。面对当前城乡社区呈现出的“情感区隔”问题,需要将“情感”重新纳入社区治理框架,依托传统乡土情感资源,重塑社区情感共同体。其一,发挥社区资源整合作用,促进社区内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资源的衔接,推动各类主体达成敬老孝亲的精神共识,加强情感服务项目的有效供给;其二,搭建老年社交平台,以社区为中心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实老年群体的闲暇时间,缓解老年群体的消极情感;其三,提升社区情感凝聚力,依循“推己及人”的情感逻辑,强化社区居民情感互助功能,为老年人交流沟通、相互慰藉提供机会和条件;其四,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如发挥社会工作人才服务老人情感需求的作用,针对社区内不同类别老年人的独特需求,提供专业化、个别化、持续性的情感服务。总之,打造社区情感共同体,培育社区居民的情感归属,将社区从单一的功能性组织升级为充满爱的情感共同体,为老年人的情感流失提供一道保护屏障,是对家庭情感共同体的有效补充。

再次,塑造国家情感共同体。情感不仅是个体的内在需求,也是社会秩序的基础,老龄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既需要理性制度保障,又依赖于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情感。老年人的情感赡养问题已溢出家庭边界,进入国家情感治理场域。具体而言,政府要通过服务供给和社会动员等举措,整合全社会的情感资源,建立和引领社会成员尊老敬老的情感联结,使社会成员拥有共享的情感纽带。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以及老年群体面临的情感照料危机,政府需积极回应和满足老年人的情感和需求,将“敬孝老人”纳入主流情感话语,并培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博孝”情感境界,进而塑造出内含良善代际互动“规则”、外显包容仁爱氛围的社会共同情感。通过塑造国家情感共同体,为家庭成员履行情感赡养义务提供政策支持和权益保障,并激发其他社会主体辅助家庭成员履行情感赡养义务的积极性。在“三位一体”情感养老共同体架构中,家庭情感共同体是微观层面家人内部的情感支持,社区情感共同体是中观层面社会成员间的情感互动,而国家情感共同体则是宏观层面政府提供的情感保障。

(二)重塑“三维合一”的情感养老环境

在重构“三位一体”情感养老共同体的过程中,亦亟需优化、调整、创新情感养老的环境,从文化维度、空间维度以及制度维度出发,营造一个支持老年群体情感赡养的良好环境。

首先,优化情感养老文化环境。探讨我国情感养老的当代实践,必须重视情感养老的文化面向。当前需要重新思考孝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找到孝文化与当下养老情境的契合点。其一,深入挖掘孝文化内涵,激活并放大孝文化中的情感成分。传统孝道文化中的责任成分被淡化,孝文化所具有道德强制性力量已经松弛,需要激活孝文化中的情感因子,增强代际之间的情感联结,使子代基于与父母的深厚情感而自觉地进行情感照料,如前文提及的“心孝观”。其二,创造性转化孝文化,重构新的情感赡养观。传统孝文化中存在着诸如“父尊子卑”等蕴含代际不平等的内容,机械地承袭这些内容已不合时宜,需要对孝文化中的封建理念和繁琐形式进行扬弃,在新境遇下探索孝的情感表达形式的创新转化,引导代际情感以及社会情感向“尊老、敬老、爱老”的方向发展。其三,弘扬孝道正能量,形成浓厚的以情养老的社会氛围。借助新闻媒体等宣传工具,加强孝的情感教育,树立新时期孝亲敬老的典范,倡导符合时代要求的“孝道”精神,使情感赡养深入人心,为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生活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其次,拓展情感养老空间环境。情感照料的特殊性体现为同一时空内人们的情感互动,当前情感养老面临的空间困境即在于代际之间生活空间的隔离。鉴于此,可以尝试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应对:其一,探索缩短代际居住空间距离的可能途径,如,开发代际亲情住宅,调整购房优惠政策,形成“亲密有间”的代际居住空间格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县域经济,吸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回流,缩短其与老年父母的空间距离;借鉴他国成功经验,如韩国住房认购改革、德国“多代居”空间环境建设,为消解代际居住空间障碍提供支持。其二,注重对城乡社区空间的建设,打造“亲情社区”“家庭社区”等情感性社区,促进社区空间内部居民的共情(同理心)与共利(兼爱),提升对社区内老年居民的关爱与支持。其三,加强对公共空间的适老化环境建设,建设老年宜居环境、老年友好环境,营造敬老孝老的公共空间,为老年人融入和享受公共生活提供空间支持。

第三,完善情感养老制度环境。对现有的养老制度和政策进行梳理,针对老年人的制度政策应凸显其情感需求,将对老年人的情感关怀以及促进情感养老的理念渗透于相关政策的制定中,为老年人营造一个满足其情感需求的良好制度环境。其一,制定和完善老年人情感赡养方面的法律法规,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基础,增强“常回家看看”条款的可操作性,强化法律法规对人们行为的引导功能,为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支持;其二,通过国家制度为情感养老主体提供赡养福利政策,即鼓励养老主体为老年人提供情感照料,国家提供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实物支持、假期保障等相关政策,这些制度政策是对情感养老主体履行情感照料责任的认可,而且也可以有效降低照料成本,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情感需求的满足。


五、余论



“情感”蕴含着人与人之间进行双向丰富、深刻交流与反馈的特点,因而在讨论情感养老客体、主体以及养老环境的过程中,关注点以“老年人”与“家庭成员”“社区成员”“社会其他成员”间的情感关系建构为核心。但是,面对当前科技力量迅猛发展以及养老服务市场化发展的趋势,“情感养老”与“养老中的情感”之间存在着微妙而复杂的张力,因此,还需对以下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第一,情感养老与情感科技的关系。数智技术的突飞猛进深刻改变了人类的生活,甚至出现了将情感与科技相结合的“情感科技”领域,旨在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对人类情感进行模拟。那么,科技情感能否实践于情感养老领域以替代人类情感?尽管人们对此大多秉持批判的态度,但也有人持开放性和乐观态度。有学者认为数智技术通过构建“虚拟亲密”实现了对现代孝道的拓展,甚至有可能型塑崭新的“媒介化孝行”,具有关系导向的虚拟互动平台以及养老环境的智能化能够帮助老年人获得更多情感支持,人工智能陪护在减轻老年人孤独感和焦虑感等方面拥有巨大潜力。毋庸置疑,科技的力量已经渗透在养老过程的诸多层面,无论情愿与否,科技情感对于养老中“情感领域”的涉入都已拉开了帷幕。我们固然不能再局限于科技理性与人类情感的二元认知论,但是,在运用科技助力老龄化社会情感治理的过程中,仍然需要警惕科技情感可能导致的伦理风险,如何避免一味追求“情感”技术化而忽略情感需求端的老年人本身,是我们在拥抱情感科技的同时必须审慎思考的问题。

第二,情感养老与情感消费的关系。现代人的情感需求越来越趋向于借助情感消费的方式来获得满足,那么,老年人的情感需求能否也通过金钱以市场交换的方式得到满足呢?养老服务市场化的过程中,金钱与孝道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共存互构,或如泽利泽所言,打破了金钱与亲情的对立关系。一方面,子代为父母购买市场化养老服务的方式,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代际之间对亲情与孝道的共识;另一方面,一些养老服务产品被赋予了情感符号和孝道属性,也吸引了子女或父母通过情感消费获得情感慰藉与满足。由此来看,似乎金钱和市场对养老情感领域的介入并不必然导致对亲情的侵蚀、对亲密关系的破坏。但是,我们仍需清醒认识到,情感养老的市场化可能异化人类情感的风险依然存在,亲人之间的情感互慰难以被金钱定价,无法被市场服务完全取代。因此,如何实现金钱与情感的融合互构,也是我们在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化过程中不能忽略的重要议题。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基于家庭禀赋视角的老年人家庭照顾及政策支持研究”(项目编号:20ARK00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山东省老年人口健康状况、影响因素与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3BRKJ01)。

【引用本文】梁丽霞,李伟峰:《情感养老:何以必要与何以可为》[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本文为文章长摘要版,点击页面最底部的“阅读原文”查看原文。)





























排版:靳品侠

复审:王文娟

终审:杨   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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