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窝火了!是他打了我4巴掌,凭什么我还要赔钱?”大爷因疲倦小伙未让座,怒打小伙后猝死,家属竟向小伙索赔50万,法院判了!

教育   2024-08-04 12:48   上海  




公交车让座,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可最近有这么一起案子,简直让人大跌眼镜!


一位大学生在公交车上睡着了没让座,结果被大爷扇了四个耳光。


谁知道大爷下车后突然猝死,家属居然把这个可怜的小伙子告上了法庭,要他赔偿50万!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法院又是如何判决的呢?


1.

案情回顾




2014年9月的一天,河南郑州,大学生小华像往常一样坐919路公交车回学校。他刚做完兼职,累得不行,上车后找了个座位就呼呼大睡起来。


没过多久,一位60多岁的李大爷上了车。他看到小华在睡觉,就走过去想让小华给他让座。李大爷摇了摇小华的肩膀,说:“醒醒,起来,给我让座。”



小华迷迷糊糊地醒来,看到一个陌生大爷站在面前,觉得莫名其妙。他指了指车厢后面,意思是让李大爷去找别的座位。


李大爷一看小华这态度,顿时火冒三丈:“你什么态度?不知道要给老人让座吗?”



小华也不高兴了:“我干了一天活,也很累了,你就不能找别的座位吗?”


李大爷听完,二话不说,抬手就是三个大耳光!还骂道:“家里人怎么教育的你,不给老人让座。”



小华被打懵了,虽然很生气,但想着对方是个老人,就忍住没还手,只是嘴上反击了几句。


没想到李大爷更来劲了,又补了一个耳光。车上其他乘客看不下去了,劝小华赶紧下车,免得惹上麻烦。小华一想也是,就在下一站下了车。



谁知道,小华刚一下车,李大爷突然倒地不起。司机赶紧停车,乘客们帮忙叫了救护车。


可惜送到医院后,李大爷还是因为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死亡。


李大爷的儿子赶到医院后,一打听说老爷子是跟人吵架后倒下的,顿时怒不可遏。


他查看了公交车的监控录像,发现小华和他爸有过争执,二话不说就把小华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50万元!



2.

法律分析



这起案子的焦点在于:小华是否应该为李大爷的死亡承担责任?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看看《民法典》怎么说。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那小华有没有过错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交车让座是一种美德,但不是法律义务。小华不让座,顶多算是道德上有点瑕疵,但绝对称不上有过错。再说了,人家小华也是累了一天,在车上睡着了,又不是故意不让座。


再看李大爷这边,他不分青红皂白就对小华动手打人,这可是妥妥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要不是李大爷已经去世了,他才是要被追究责任的那个人呢!


那么,小华的行为和李大爷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吗?



从案情来看,小华和李大爷素不相识,他根本不知道李大爷有心脏病。


而且在整个过程中,小华除了嘴上反驳几句,根本没有任何过激行为。


李大爷的死亡,是因为自己情绪激动引发了心脏病,这属于意外猝死,和小华没有半毛钱关系。



有人可能会说,虽然小华没有直接责任,但是不让座多少也有点过错,是不是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呢?



这就要说到《民法典》第1186条了:如果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均无过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李大爷对小华拳脚相加,明显是有过错的。


我们不能因为李大爷已经去世了,就把责任推卸到无辜的小华身上。


3.

案件启示



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启示是:


1.礼让是美德,但不是法律义务。我们应该尊老爱幼,但也要理解年轻人可能也有自己的困难。


2.遇到矛盾,千万别动手。李大爷如果能心平气和地跟小华沟通,也许就不会有这么悲剧的结局。


3.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很重要。如果平时多注意身体,不轻易情绪激动,李大爷也许就不会突发心脏病。


4.遇到纠纷,要理性解决。李大爷的家属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小华告上法庭,结果不但没能获得赔偿,反而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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