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离婚八个月后得知前妻产子,想认回儿子却遭拒绝,前妻:这是我和现任丈夫的孩子。男子怒告前妻要求赔8万!法院判了。

教育   2024-08-19 21:16   上海  



这事儿闹得,都不知道该说啥好了。离婚后8个月,前妻突然生了个娃,这娃到底是谁的?


前夫想认回,前妻却说是现任丈夫的。


这下可好,前夫傻眼了,一怒之下把前妻告上了法庭。


这场官司该怎么打?


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起离奇的案件。



案情回顾




王明和李芳(化名)是在2018年经人介绍认识的。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坠入爱河,当年10月就领证结婚了。婚后生活还算和睦,但因为一些琐事经常发生争吵。2022年6月,两人协议离婚了。


离婚后,王明和李芳就没怎么联系了。直到2023年2月,王明偶然从朋友那里听说李芳生了个儿子。这下可把王明给整懵了,心想这孩子肯定是自己的啊!虽然离婚了,但既然有了孩子,那就得负起当爹的责任。


王明兴冲冲地找到李芳,想看看孩子。可李芳却直接把门关上了,还隔着门喊:“这是我和现任丈夫的孩子,跟你没关系!


王明听了这话可来劲了:“咱俩离婚才8个月你就生了,这孩子咋可能不是我的?”



李芳却说:“我和现任丈夫是老相识了,离婚后很快就在一起了。这孩子就是他的,你别胡思乱想!”


王明一听更来气了:“你这不是欺骗我吗?我有权知道真相!”


可李芳就是不松口,坚持说孩子跟王明没关系。


王明觉得自己太冤了,决定起诉前妻李芳,要求确认亲子关系,同时索赔8万元精神损失费。


法庭上,李芳拿出了自己和现任丈夫的结婚证,证明自己确实在离婚后很快就再婚了。她还提供了产检记录,显示孩子是足月生产。


王明则坚持认为,按照正常怀孕周期来算,这个孩子应该是他的。他要求做亲子鉴定,但被李芳拒绝了。



法律视角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其实涉及到了很多法律问题。民法典对这种情况是这么规定的: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在本案中,王明作为可能的生父,有权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但问题是,他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关于亲子鉴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这么说的:


“当事人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但在本案中,李芳提供了再婚证明和产检记录,这些都可以算作“相反证据”。法院不能仅仅因为李芳拒绝做亲子鉴定就推定王明的主张成立。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王明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需要证明自己的人格权受到了侵害。但仅凭李芳拒绝让他见孩子,很难构成对他人格权的侵害。



案件启示



这个案子给我们普通老百姓提了个醒:


1.离婚后发现可能有孩子,要及时沟通确认。别等到孩子都出生了才想起来,那时候事情就复杂了。


2.提起亲子关系诉讼,要有充分的证据。光凭猜测是不行的,最好能做亲子鉴定。


3.尊重他人隐私,也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真的怀疑自己有个孩子,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查明真相。


4.离婚协议要写明清楚,特别是关于财产和子女的问题。这样可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面对这样的困境,你会如何选择?是坚持追查真相,还是选择放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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