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天津,男子为买学区房假离婚,把名下价值600万的2套房过户给妻子,复婚时妻子反悔:孩子不是你亲生的。法院判了!

教育   2024-08-20 10:28   上海  




俗话说“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不,天津就有这么一对夫妻,为了给闺女上好学校,搞起了假离婚。


结果呢?老公净身出户,老婆翻脸不认人,还来了句“孩子不是你亲生的”


这下可好,把自己给坑惨了!


这事儿要是搁你身上,你咋整?



一场假离婚,演变成真悲剧




2010年,小李和小王喜结连理。四年后,他们迎来了可爱的女儿小美。日子过得挺滋润,两人在天津有两套房子,价值六百多万。眼看着闺女要上小学了,两口子就琢磨着:得给孩子找个好学区啊!


可是呢,他们住的地方学校不咋地。于是,小李灵机一动:咱们假离婚吧!我把房子都过户给你,自己再去买套学区房。小王一听,觉得这主意不错,就同意了。


2022年底,两人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小李真是下了血本,把两套房子都过户给了小王,自己净身出户。为了让小王放心,他还把存款和股票都给转了过去。小李又花了300多万买了套学区房。


小美顺利进了名校,两口子还住在一起,看起来挺美满。可是好景不长,到了该复婚的时候,小王突然变卦了。她不仅拒绝复婚,还来了句惊天大雷:“其实小美不是你亲生的。”


这下可把小李给整懵了。他一个大男人,当场就哭了。你说说,这上哪儿说理去?



法律怎么看?




小李一气之下,把小王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调查,认定了以下事实:


1.小李和小王确实是假离婚,目的是为了买学区房;


2.小王拒绝复婚,且声称孩子不是小李亲生;


3.小李名下的两套房产已经过户给小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虚假陈述离婚原因,骗取离婚登记的,离婚无效。”这意味着,小李和小王的离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但是,关于房产的问题就比较复杂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如果无法证明存在恶意串通,赠与行为有效。



法院最终判决:


1.确认小李和小王的离婚无效;2.小王归还小李12万元抚养费和2万元精神损失费;3.小美由小王抚养;4.小李名下原有的两套房产归小王所有。



这事儿给咱们普通人啥启示?



1.假离婚真危险。为了买学区房假离婚,看似聪明实则冒险。一旦出问题,损失可就大了。


2.财产转移要谨慎。即便是夫妻,在大额财产转移时也要留个心眼。可以签订协议,约定转移的目的和条件。


3.别把法律当儿戏。离婚是严肃的法律行为,不是过家家。一旦办理,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4.孩子利益最重要。无论父母之间有什么矛盾,都不应该影响到孩子。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


5.遇事多沟通。家庭矛盾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酿成大祸。有问题要及时沟通,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帮助。


小李的遭遇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了孩子教育不惜铤而走险,值得吗?面对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我们普通老百姓该如何应对?这或许需要我们每个人深思。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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