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无为语录精选》
翻译:纯然的空
摘录:无有
(连载1)
我们发现,此生真的是一个宏大的梦……
然后,我们被消除一切的一体性拥抱,在那里,无论可能发生什么,都有完美的适应,于是,我们结束了被分配的生命跨度。
我们往往会误解自然,夸大“时间”与“空间”的重要性。
不存在这样的“事物”(它们本身并不存在):这些事物形成了表面上的存在,也就是说,它们仅仅作为一种机制而存在,这样,在空间和时间序列上延伸的事件才能变得可被认知。它们伴随事件而存在,使得事件的发展得以实现。但它们本身无论如何都是不存在的。它们是表相,它们表面上的存在是根据其所伴随的事件推断出来的,从而使得它们可被感知。它们是假定的存在,如:“以太”、符号、代数、心理推论,帮助认知我们客体化出来的宇宙,它们既非事先就存在,亦非存在于它们所伴随的事件之外,而是在所发生的每一个这类事件的运作中被运用。
在没有事件的地方,“时间”或“空间”就是不必要的,而它们不在的情况下,我们就不再受束缚——因为没有“人”相信自己是受束缚的。
时间只是一种参考,旨在解释生长、发展、延伸和变化,它构成了一种进一步的度量方向(或维度),超越了我们所知的构成体积(或空间)的三个维度(或方向),它的方向与体积(或空间)成直角;而“过去”、“现在”和“未来”则是推论,这推论来自于对时间维度的进一步解释,在其中,(事物的)延伸似乎发生了。因此,所有形式的时间性都是概念化和想像中的。
事件仅仅发生在感知它的感知者的头脑中,视情况而定,无论是一件事还是多件事,当我们知道的时候,任何事件都只能是记忆。任何事件都不过是一种心灵的体验。事件,或对事件的记忆,是意识中的客体化存在。
只有客体才可能受苦。我不是客体(没有客体可能是我),没有我之客体,也没有我之主体,因为那样的话,二者都会是客体。因此,我不可能受苦。
似乎有痛苦存在,也有其反面存在,乐与苦似乎都存在。它们是表相,它们被体验到。它们被谁,被什么体验到?通过真我与非我的身份认同,或者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这样说,通过将非我虚幻地认同为真我,它们被显而易见地体验到。我们的真我既不知道苦,也不知道乐,我们的非我本身并不知道任何事物,因为二者都不具有客观实体来承受体验。
无论感觉的强度看起来有多大,在显化之梦中,它们都是一个时间序列中的因果,除了发展的时间次序之外,它们既不是因,也不是果。
没有受苦的“人”存在。作为与现象化客体的虚幻身份认同的结果,我们看似在受苦。
生活的机制似乎是基于这个观念:有情众生的所作所为,归因于每一个现象化客体的自由意志的行动。
显而易见的是,他们反应,而非行动,而且,他们的生活受制于天性、习惯、流行趋势,以及广告宣传。他们的生活方式主要是一系列的反应,这为深思熟虑的行动留下了有限的空间;也就是说,有意图的行动,表面上看来,似乎是自由意志的结果,或所谓的自由意志下的行动。
“自由意志”只是一个推论,因为,尽管我们尽力寻找,但找不到任何实体来实施自由意志。我们所能找到的全部就是一种冲动,它似乎是一种来自于“我”之观念的表达。假设这样的冲动能够影响必然的因果关系链,或者,影响(产生明显事件的)显现进程,似乎是没有道理的,除非它本身是一个事件或另一个事件的要素。
自由意志,似乎是一个虚幻的推论,仅仅是充满活力的“我”之概念的一种论证,要么导致挫折,要么导致满足,从而成为业力观念的源头和解释。有情众生本身完全是“被活着”的,这是哲学家们经常注意到的,也是形而上学者们所赞同的,而且,身心现象体不可避免地受制于因果关系。所以,正如人们认为佛陀在《金刚经》中反复陈述的,有情众生本身不被视作实体。也因此,作为现象体,它们并不存在,然而,就本体而言,尽管它们不能被视作实体或任何客体化的事物,但它们就是本体。
本体是完全没有任何客体性因素的,它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因为一切形式的存在都必然是具有客体性的。在这里,语言失效了,它必须像载我们过河的木筏一样被抛在身后。我们所能说的全部就是:“这,就是众生的全部,其本身并不存在”。
这个永恒的提醒是必要的:现象体,正如这个词语的含义所揭示的,是我们的表相,它不过是本体,而本体,我们的全部,尽管其本身不存在,但它就是现象体(表相)。
尽管“自由意志”不存在——就现象而言,只是一种表相,但就本体而言,可以被视作本体性的一种客体化。因此,我们知道,它就是佛性或般若,是直觉的洞见,同时知晓,它就是我们自己,是我们的全部,在知晓它的过程中,我们就是知晓本身,因此,我们的本质就是这个对它的知晓。
自由意志是一种间接的由果推因,受制约的“自由意志”的心理效应是因之果,还有一个表面上的身心系统在体验该效应。
至于非意志的“意志”,即无为或菩提,其最终的效应是整合(或合一)。
为了说明自由意志及其结果可能存在,就会需要一个实体来实施自由意志,也需要另一个实体来承受。如果发现不存在这样的实体,就说明自由意志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只不过是一个概念。
就本体而言,没有自由意志,因为没有“我”。就现象而言,自发性本身是非意志性的。
通过理解自由意志不是什么,我们可能会发现道路是开放的,并由此发现,非自主意志的“自由意志”可能会让(作为表相客体的)我们从束缚中解脱,而束缚归因于与客体的身份认同,我们从来都不是客体,现在不是,将来也永远不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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