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无为语录精选》
翻译:纯然的空
摘录:无有
(连载4)
除了概念化的东西,没有什么是通过有情众生而完成的,因为客观来说,有情众生只是一个幻影,一个梦中形象,也没有任何事情是由身心装置所做的,因为身心装置本身不过是虚幻意像和诠释的产物,因为它也只是一种表相、想像或梦中的存在。所有现象化的“存在”都是假想的。有情众生的所有特征——形体、感知、构想、意愿、认知(或聚集)都是头脑的虚构,而头脑本身也只是假设的。
从现象上来看,这个假定的头脑,其主体性的一面是感知和分辨分裂,其客体性的一面是被感知之物和被分辨的分裂,所感之物即是感知者,所分辨之物即是分辨者,主体性和客体性这两个方面仅仅在显现中才表现为二元。我们是前者,我们看似是后者,但二者并非两种未显。
一切可认知的事物都是“生活”这个幻影的一部分,我们所认为的自己都是这个假想宇宙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情众生完全存在于其中,与之没有任何区别或程度上的区分,正如人们常常想像自己是形成客体化宇宙的工具一样,因为宇宙不是由他们而产生的,而是作为“它”的一种显现,与他们一同产生的。
我们梦中的“自我”,表面上具有自主性,正如在生活中一样,然而,在清醒时的回忆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自我”是提线木偶(或傀儡),完全不可能拥有属于它自己的自由意志。(梦中“自我”)除了作为梦中元素以外,梦在任何程度上都不依赖于它们(或无论如何它们都不会决定梦境)。这些梦中自我似乎认为他们自己在自主生活和行动,(但实际上,)他们作为整体被梦想出来,他们完全且绝对地被激活了,就像木偶完全被他们的木偶操纵者激活一样。这就是我们在这个表相宇宙中的表相地球上的表相生活。
这一切被梦想出来的东西,都是做梦之头脑的产物,属于被称为“因果关系”的主-客体进程,这在意识中发生了;在意识中,这一切是整体,这一切就是意识本身,没有别的什么存在——无论那是什么。但“意识”本身只是一个概念——它不是事物,不是客体,因此没有主体。只能指出“意识”就是未显,即使这种“指出”,也只能是未显的一种显现。
无论是在梦境还是生活之梦中,从(最终)湮灭的意义上来说,这些梦中元素什么都不是。从“本体”来看,它们确实是“某种东西”。无论梦中元素的做梦者是什么,它们就是什么;无论这个宏大的生活之梦是什么,梦中元素就是什么。事实上,梦中的一切都是其做梦者,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就是意识的主体性面向——因为客体就是主体,主体形成了客体,主体存在于客体之中。因此,这个“某种东西”就是“一切”。客体化的、现象化的一切,就主体性和本体性而言,是“空无一物”,但作为“空无一物”而存在的,仍然是一切,从现象来看,完全不存在的,从本体来看,完全存在。一切都是空无,空无就是一切,因为(一切)既非存在,亦非不存在,而且,由于既非存在,亦非不存在,所以只有存在性。
正是作为意识的主体性一面(而不是作为被客体化的一面),有情众生(只能说它们就是意识)通过客体化而梦想出了宇宙。
独立个体、小我、自我的观念或“我”之概念,是客体。每一次我想到我自己,我都不可避免地变成了一个客体。而且,每一次我作为我自己而行动的时候,都是客体在行动。不过偶尔,我直接行动,但那时,没有“我”在行动。
“我”没有意识到任何事物,从来就没有。“意识”本身就是我的全部。
空是形体的实质。形体是空的显现。
离开了被认知的“事物”,就没有认知者,离开了认知它的认知者,就没有“事物”存在。但“认知者”只是一种认知行为(即认知本身),而被认知者认知的“事物”则是其对应物。
因此,“认知者”和“被认知的事物”并非不同,不是“二者”,它们只能是“认知本身的运作”,是纯粹潜能的运作面向,离开其显现(认知者和被认知的事物),纯粹潜能本身不具有现象化或客体化的存在。观者无法观察观者。
与一切事物处于非客体化的关系中,即是本体性地活着。
无自主意志地活着,就是与一切事物处于非客体化的关系中。
停止客体化,或停驻于“名与形”(诠释)出现之前的纯粹念头中,即是无自主意志地活着。
你没有(作为“你”)的客体性存在。也没有任何(作为“你”)的主体性存在。因为“作为主体而存在”,会让主体变成客体,而这是永远不可能的。你只能作为存在本身而存在。
如果必须抛弃执着,那么,抛弃本身就必须被抛弃。但抛弃本身也是一种自主意志的行为,正是自主意志必须抛弃它自己。
过去,是一个记忆残影,这记忆是对在时间中延伸的事件的记忆。而这种延伸作为一种心灵机制,使得事件可以作为一个连续的事件被感知和想像。不存在诸如“过去”这样的“实体”或“事物本身”。过去仅仅意味着,一个“事件”在想像中被延伸为无限的后续“事件”等等。
“过去”只是一种表达方式,表示在假设的“时间”中,在连续的延伸中,一些元素被替代了。“过去”没有自主存在性,“现在”也没有,它纯粹是理论化的,因为它没有持续期限,而“未来”只是一种推测,推测在相同的假定连续性中,事件的可能发展。
“人生”和“时间”,作为一系列的事件,就像每一种梦境一样,是想像出来的,而不是“活出”来的,如果人生和时间有意义的话,那么无疑,它们确实是“我的眼睛”!
头脑的主体性元素是醒着的,而且一直醒着,不受任何概念的影响,诸如关于时间的概念。但做梦者在分裂的头脑中,似乎已经与其自身的梦中事物认同了。所以,认同了身份的个人化做梦者总是必须要醒来的,醒来的一直都是个人化的做梦者——而不是他的梦中事物。在任何形式或程度的梦中,都不可能唤醒梦中的事物。
生活也是梦。“做梦者”认同了祂的客体,并响亮地打鼾。“祂”以及祂的客体不断地做梦,在其中,客体的每一个行动都是由做梦者形成的。由于做梦者对梦境具有这种程度的了解,所以,梦中客体“存在”,但它们完全是被梦想出来的,完全是无形的;因此,它们完全分担了无形做梦者的“存在性”。
事实上,被梦想出来的表相只不过是梦境的源头,即做梦者。但只有无形的源头才能醒来,因为客体本身从未睡着过,也不可能醒来;就客体本身而言,它们从未存在过,所以,它们不可能拥有任何属于它们自身的属性。两种梦境(个人梦境和生活之梦)的无形头脑也不具有任何其自身的属性,因为头脑,无论是完整的还是分裂的,都不是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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