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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中国电建51GW组件开标,多达58家企业参与,但遗憾的是整体报价的均价只有0.677-0.679元(TOPCon),低于彼时行业自律的0.68元。但可喜的是,四家龙头企业报价为0.703元,高于自律公约2.3分。龙头企业似乎正在释放善意信号,高风亮节,为存大义。
少部分人认为自律公约是龙头企业的“阳谋”,是对中小企业的掠夺和绑架?但事实确实如此吗?
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再次明确了工作方向和力度。
中国电建51GW组件招标开标情况:
许多人通过这一招标看到的是:失落、遗憾甚至不满的情绪。如不少企业招投标价格低于0.68,不乏一些上市公司如弘元绿能、中来股份、亿晶光电等。
但对于自律公约,行业最大的疑虑,有人说是:这是保护龙头企业的。如果小企业和龙头企业是同价的,那么毫无疑问,龙头企业将获得更大的份额,小企业就没有机会了!
事实确实如此吗?显然并不见得。
自律公约规定了最低价格,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低于成本销售的行为是违法的,而这不仅仅是行业自律的范畴。其次,TOP4龙头企业(晶科、隆基、天合、晶澳)的投标价格为0.703元高于0.68元的最低价格规定,显然是“高风亮节”,并释放善意的信号。也是给一些二三线企业以“空间”之举。
此举应该得到应有的宣扬和鼓励!我们更不应该对善意的信号过于冷漠甚至敌视。
我也听说,在自律公约的会议现场,位于江苏的某家一线龙头企业领导人为存大义,最先作出了让步甚至妥协。其表示,龙头企业应该带头作出表率,吃点亏就吃点亏。
最后,我想说,配额制度,其实是在保护二三线企业。众所周知,二三企业生存压力更大,而配额制度不仅保护的底线价格,也同时保护了二三线企业的生存蛋糕。我并不觉得这事是对龙头企业短期有利的事,反而更有利于二三线企业。我们期待龙头企业的报价会持续高于最低价格。
当然说到这一点,我也有一些隐忧。
电池组件当下并非标准化产品,规定了0.68甚至0.69元最低价格,是否会导致一些企业提高组件电池“配置”提升效率,而曲线绕过这一约定呢?
我们是否应该考虑在这个方面,做一些更为细致的约定呢?
当然,这里我想说,不要把这个事,上升阳谋甚至阴谋的无端揣测上,行业自律显然是有利于这个行业生存和发展的。“ 求同存异,共谋发展”,才是永恒的价值和趋势。
我们看到行业自律在龙头企业身上也出现了一些效果,最近有两个事情特别引起关注:
1、11月30日TCL中环终止138亿可转债,可转债拟投资35GW硅片、25GWTOPCon电池;
2、隆基绿能于12月11日公告延期开展芜湖15GW单晶组件项目,从2024年12月投产延期至2026年6月,整整推迟了一年半。
此外,天合光能、晶澳科技等龙头企业也纷纷推迟项目进展。
行业自律大幅规定了“额度”,致使龙头企业简单的产能扩张已无意义,纷纷延期项目。而TCL中环的项目更为致命,现在停下来了,可以缓解公司负债压力和经营压力。
周易说:自助而后天助,自助而后人助。
若不自助,则不可活。行业自律,就是自助的最好方式。
当然,我也希望,中国电建能够承担央企责任;秉持中国能源转型的大局;响应中共中央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纲领意见;听取光伏行业呐喊之声;为中国制造业纾困作出贡献!
应有之义,复兴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