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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46,647,0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24%;合盛集团一致行动人罗燚直接持有公司192,493,3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28%。本次质押及质押展期后,罗燚累计质押股份为84,920,1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4.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18%。
截至本公告日,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罗烨栋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9,105,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59%。本次质押及质押展期后,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罗烨栋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452,686,200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8.72%,占公司总股本的38.29%。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合盛集团一致行动人罗燚关于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办理质押及质押展期业务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三、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