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意义033||志士李白2·李白“不屑”科举的难言之隐3-②

文摘   文化   2023-05-31 08:15   四川  

李白的意义033||志士李白2·李白“不屑”科举的难言之隐3-

二、李白的“特殊”身份

李白却家世政历不清、自身来路不明,这些资格铁律及科考门槛就无法逾越,也无从求解。在其蜀中诗文里,有立志报国之言,并无要参加科考的打算。这说明,李白心里早就很清楚其报国图志路上所面临的最大阻碍。

李白一开始就知道他不能参加科考,或许是其父李客最早的家教使然。

其一,李白的家族牒谱失传,无法“怀牒自列于州县”,无法证其家世清白、籍贯确切、本人品行端正。也就是说,负责科考推荐的地方机构无法认定其有效的身世档案和个人节操。范传正在《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里说:“其先陇西成纪人……凉武昭王九代孙也。隋末多难,一房被窜于碎叶,流离失落,隐易姓名,故自国朝以来,漏于属籍。”这里说的“漏于属籍”即是其不能光明正大地参加科考的致命原因——家世牒谱失传。或者根本就没有到当地县衙登记,一个“漏”字很有深意,个中原因,已很难说清楚。或者根本就不想说清楚,用一个“漏”字来搪塞一下也未可知。虽然李白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自我辩解说,“白本家金陵,世为右姓”,仅说说而已,但无牒谱实证。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其家世“牒谱”已经有“不光彩”的记录,有不便示人的信息。即使有“牒谱”,也“见不得阳光”。而且,从魏颢、李阳冰、范传正给出的家世“史料”看,这种可能性很大。

其次,李白的先辈在西域碎叶生活了近百年,赖以生存的方式可能是经商。如果李白出生在商贾之家,他就是富商子弟。《旧唐书食货志》云:“工商之家,不得预于士,食禄之人,不得夺天下之利。”这就是说,像李白这样的富商子弟是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的,当然就不能通过科考而入仕为宦。

据范传正《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所云,其父侨居蜀中后自称为“客”,这个“客”字应不是其本名。可能是因其父早年经商,迁徙定居于此,时人“遂以客为名”,是一种习惯,或者是当时当地人对“外来户”约定俗成的称谓。李白之父也就入乡随俗,顺乎自然地以“客”为名。李白在《上安州裴长史书》里写道:“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李白家如此富有,或可佐证其为富商之后。其父为“客”的称谓还存在另一种可能,即李白的先辈还可能是居无定所的游侠之类,因而有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然后金盆洗手,隐居于蜀中这个可进可退之处,再培养李白“走正途”,“事国荣亲”,洗清家世污点,进而光明正大地完成光耀门楣的家族使命。安居于此,其父之名冠以“客”字亦在情理之中。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按惯例,李白都没有资格参加科考。

其三,李白年少时有过“为县小吏”和触犯法令之举。《旧唐书宪宗纪》载,唐朝于元和二年(807年)发布禁令:“进士举人,曾为官司科罚,曾任州县小吏,虽有辞艺,长史不得举送,违者举官停任,考试官贬黜。”虽产生于李白之后,许是此前的做法在此才得到法律意义上的固定。又据《新唐书选举志》《 唐会要 》卷七六“贡举”条也有相关记载。在当时,一个人如果被“官司科罚”,就说明其人品有问题,不得举送“州县小吏”,以避亲近之嫌。据《彰明纪事》载:“元符二年春正月,天惠补令于此,窃从学士大夫问逸事,闻唐李太白本邑人,微时募县小吏。”也就是说,李白少年时曾为“小吏”。其间,曾对县令有过“轻慢”之举,到现在还有相关的民间传说。魏颢《李翰林集序》说李白:“少任侠,尝手刃数人。”李白自己也不止一次提及有过杀人经历:“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结客少年场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侠客行》)这些被后人称颂为仗剑任侠精神却隐含了一个事实:李白曾有过触犯法令之举。或者说,少年李白是一个不安分守己的人,不是唐代标准下的“好少年”。他虽在《上安州裴长史书》里说自己被前礼部尚书苏颋称为“天才英丽”,被前郡督马公“许为奇才”,文章“清雄奔放”,但因有上述禁令和自身“劣迹”,自然无人愿意冒险举荐他参加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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