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新注》第十六章
王家春 注/绘
〔原文〕
至虚极也,守静笃也。
万物旁作,吾以观其复也。
天物云云,各复归于其根。
归根曰静,静是谓复命。
复命,常也;知常,明也。
不知常,妄;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
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释义〕
达到虚无的极致,坚守宁静的厚重。世间万物繁荣生长,而我会观察它们生生灭灭、循环往复的规律。自然万物生长运行,虽然变幻多端,最终各自回归它们的本根。回归本根就叫作“静”。宁静中蕴涵着新的生命。生命的循环往复这是规律,认清了这个规律,便是明智。不知道这个规律,叫作“妄”。盲目地妄自行动,就会生出灾祸。知道并掌握了这个规律,就会有包容心,可以容纳万事万物。有了包容心,按照规律处事就会公平公正。公平公正则会惠及百姓,惠及百姓就能够得到天下,得到天下就是符合大道的结果呀!遵循于道,则能使人长长久久,终身不会有什么灾祸。
每个人的心灵都应该是空明宁静的状态,只有这样才能映照出“道”的真面目,使人依大道而行。以恬淡的心境去观察万事万物的生生灭灭,循循环环,认识到万物运行的自然规律,心胸就会豁然,待人也会不偏不倚,如此才能远离灾祸,幸福终生。
编注说明
鉴于出土的帛书两种以甲本为早,因此本次编校出版以帛书甲本为主要底本,以帛书乙本内容为主要参校对象和补充;对甲、乙两本同时存在残损的字句,参照王弼通行本《道德经》、郭店楚墓竹简本,及韩非子《解老》《喻老》所引用的原文等,以求尽量贴近老子《道德经》原始风貌。
根据本书的读者对象和群体,编者对于本书的整理编注体例,大致说明如下:
1、帛书《老子》原文次序分为《德篇》《道篇》,本次编辑整理因考虑到大众的阅读习惯,仍依照通行本的目录顺序,即调整为《道篇》在前,《德篇》在后;各篇章次序,也参照通行本进行了部分调整。
2、帛书《老子》甲本,统称“甲本”;帛书《老子》乙本,统称“乙本”;王弼所注《道德经》版本,统作“通行本”。
3、针对甲本残缺的字词,优先通过乙本进行补漏,继而参考竹简本、通行本等给予补漏,并在文下注释说明。
4、针对甲、乙本中通假字、假借字,参考帛书研究组及学者训诂的成果,仅在注释中说明该字在帛书中的原字形。
5、针对帛书中笔画繁琐的古体字、异体字,若甲本用古体、异体字,而乙本用通用字形,则直接选用乙本字形;若甲、乙本皆用古体、异体字,正文中则选用其现代简体规范字。
6、经研究判断甲本属于当时抄录者明显人为造成的错字、别字、讹字、脱字或衍字的,采用乙本或通行本的用字(如“曲则金”,属于明显抄写错误,正确表述为“曲则全”;甲本“夫唯居”,属于掉字情形,据乙本及通行本,当为“夫唯弗居”),在注释中标注说明。
7、对于本书的插画配文,属于画家的个人理解和创作,非摘抄原文。
8、本书将帛书甲本、乙本原貌,以附录的形式在本书予以呈现,以方便专家、学者进行对照和深入研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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