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 市场监管所,股级建制,行政编制1名

职场   2024-12-19 15:08   北京  

第一条  根据中共方山县委办公室、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方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简介

  根据《中共方山县委办公室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方办发〔2019〕36号),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办公地址: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领导信息姓名、职务、负责工作:

(1)薛卫华     局长、党组书记    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

(2)张瑞琴    副局长、党组成员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人事、财务等工作

(3)秦福平    副局长、党组成员    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食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工作

3、对外公开办公电话:03586027899

4、邮政编码:033100

5、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略

  第四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2、财务人事股

  3、行政审批股

  4、工商行政管理股一股

  拟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全县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经纪人行为的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经纪人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负责实施合同行政指导与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备案;负责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合同争议行政调解;负责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负责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承担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负责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培育发展中介服务业,建立诚信守约的行业管理机制,规范中介服务业经营行为。

  5、工商行政管理股二股

  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指导工作,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工作。拟订和规范全县知识产权交易的制度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组织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指导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县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承担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全省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及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及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及专利奖补、奖励等工作。

  拟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

  拟定商标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制定全县商标发展战略;推荐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对商标使用行为、印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及假冒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对企业使用商标,对商标代理组织、商标评估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商标监督管理工作。

  拟定广告业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组织指导对广告审查员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6、质监一股

  推进全县质量发展政策、制度的实施并提出建议,落实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全县宏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质量强县工作提出建议,推进名牌战略,开展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对全县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的生产行为依法进行后续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及本级政府开展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重大工程设备监理、问题产品、缺陷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负责防伪产品生产的管理工作;开展全县质量分析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

  负责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实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量值传递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组织实施国家注册计量师制度,管理计量检定人员;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检定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市场及商品量计量行为,调解计量纠纷,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开展能源计量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节能减排领域相关工作。

  贯彻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非食品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组织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地方农业规程、规范的审查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工作;指导和管理农业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和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导标准化协会工作。

  7、质监二股

  组织实施认证认可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获得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能效标识管理;组织对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各类自愿性认证;组织对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全县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县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组织拟定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实施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推进科技兴检战略;组织管理课题研究、技术引进、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组织实施实验室仪器设备、科研经费年度预算和专项计划。

  8、食品综合监管一股

  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分析掌握全县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9、食品综合监管二股

  分析掌握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县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实施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分析掌握全省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10、三品一械股(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标准。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委托生产的监督管理;掌握分析药品生产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掌握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及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再评价和淘汰工作。

  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分析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11、综合执法监督检查股

  拟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编制全县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全县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查处违反质量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安排指导全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组织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移送(交)案件的协查和管理。

  组织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及本级政府开展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组织开展特种设备能耗测试;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承担监督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查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酒类商品违法行为,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行为。

  组织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拟定直销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走私贩私和其他各类经济违法行为。

  组织协调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抽验;监督指导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2、宣教和法治股

  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研究工作,管理与质量监督、食品药品有关的技术法规备案;负责执法证件的核发管理和执法文书的发放管理;指导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负责组织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的普法工作。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干部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分析、处置工作。组织制(修)订新闻发布等工作。协调组织质量安全科普宣传、重大宣传活动。指导本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13、检测检定股

  负责全县的血压计(表)检定、天平检定、燃油加油机检定、(012t)衡器检定、(-0.16)MPa压力表检定;负责全县产品质量检验、计量器具的检定及修理;负责全县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和检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严重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专业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辖区内食品的快速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的质量信息,提供质量公告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负责全县重大会议期间食品的安全快检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全县农副产品的不定期抽检任务,制定全年度分月抽计划,并组织公布抽检信息公告,对全县抽检工作负总责。

  14、信用监督和投诉举报中心

  拟订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全县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方山)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举报;并对举报人按程序进行回复。

  15、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

  在县委组织部、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领导指导下,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经济组织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各项工作。

  第五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含基层所编制)。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派出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4个基层所,圪洞市场监督管理所(股级建制,行政编制2名)、峪口市场监督管理所(股级建制,行政编制1名)、大武市场监督管理所(股级建制,行政编制2名)、马坊市场监督管理所(股级建制,行政编制1名)。

  第七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由中共方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来源:方山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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