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謄録的身份
存世《大典》署名頁均著録有每册《大典》的謄録者(每册一人),之前已有學者作過統計,如顧力仁《永樂大典及其輯佚書研究》及李紅英、汪桂海《<永樂大典>録副諸人考略》[1]。從其統計可以看出,謄録者的身份可歸爲两大類:
其一爲官員,包括主簿、知事、監正、評事、司務、寺正、序班、中書等,署名頁中的著録方式爲:寫書官+官名+姓名,如寫書官主簿鄭瑤、寫書官知事李中等。
其二爲非官員,包括當該吏、辦事吏[2]、儒士、監生、生員等,署名頁中的著録方式爲:書寫+身份(如“當該吏”等)+姓名,如書寫當該吏吴邦彦、書寫儒士程道南、書寫生員汪增光等。
以上這两類合稱爲謄録官生。需要注意的是,謄録在館期間其身份是會變化的,最突出的莫過於吴邦彦,署名頁中分別顯示其三種不同稱呼:書寫儒士吴邦彦,書寫當該吏吴邦彦,書寫辦事官吴邦彦。
(二)謄録的來源
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一》載:“重録《大典》,每人一日約寫三葉,計每人每年可寫千餘葉。但簡帙數多,今两房官不及往時之半,中間況有年大不能細寫者,勢須添人同寫。合無照往年修書事例,敕下吏、禮二部,廣收善寫之人,糊名考試,進呈定奪。”據此可看出,謄録的來源主要有两個途徑:
其一是两房官。两房,指内閣誥敕房與制敕房,其常設之官爲中書舍人(或稱中書,從七品),此外還有帶他銜在两房辦事之官員[3]。這些帶銜辦事官員雖然官職不同,但都在两房任事(或稱辦事官,或稱書辦等)。例如,《明英宗實録》卷215載,景泰三年四月二十日,升中書舍人黃以春爲禮部員外郎,仍於内閣書辦[4]。嘉靖二十年,選各部主事、大理寺評事,帶原銜直誥敕、制敕两房。後來帶銜辦事官員不止這两類,例如,内閣勅房辦事大理寺左寺副孫能傳,是指孫能傳在内閣勅房辦事,但所帶是大理寺左寺副銜。明《四譯館增訂館則》卷7“屬官·本朝屬員”中多有這方面的記載:進歷通政司知事制敕房辦事,進歷禮部儀制司郎中制勅房辦事,進歷大理寺寺副誥敕房辦事,進歷山東布政司右參議制勅房辦事,等等[5]。徐階所說的“两房官”即指前述的中書舍人及帶銜辦事官員,而《大典》寫書官中中書舍人之外的人員多是指的這些帶銜辦事官員。這两類人員一般來說都是善書者,但人數少,且有一些年紀已大,故不敷《大典》謄録之用。
其二,考試選取,即“照往年修書事例,敕下吏、禮二部,廣收善寫之人,糊名考試,進呈定奪”。關於這一點,李默《吏部職掌》有更明確的記載:“凡遇纂修合用供事官員,俱由内閣題請。其善書官生,内閣題行本部會同禮部於舉人、監生、生員、儒士内考選。其書辦官吏本部揀考,俱題送内閣分撥供事。”由於當時考選安排很倉促(參下文所述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一》、《處理重録大典奏二》的寫作時間可知,前後不到十日),應該只是召考在京的舉人、監生等。從目前統計的《大典》謄録可以看出,其中從儒士中選取最多,因爲儒士一般都是憑書法入選的,而當時朝廷中有不少這樣的儒士(如禮部儒士等)[6],入選謄録的禮部儒士程道南即是其中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在館期間上述人員(包括官員和非官員)的身份是會變動的。例如,前述的吴邦彦即是如此。又如,據《大典》署名頁,吴自成原爲書寫儒士,後爲寫書官主簿(九品);鄭瑤,原爲寫書官序班(從九品),後爲寫書官主簿。叢恕,原爲寫書官寺正(六品),後爲寫書官監正(五品)[7];李中,原爲寫書官知事(八品),後爲寫書官評事(七品)。
有些謄録的情況比較複雜。例如,吴自成在《大典》署名頁分別著録爲:書寫儒士和寫書官主簿。據《山東通志》卷26“選舉一·明·薦辟·洪武”載:“吴自成〔單縣人,由儒士舉至少卿〕。”[8]可見他是儒士出身。《明世宗實録》卷294載,嘉靖二十四年正月,“序班吴自成等四員俱鴻臚寺主簿。”卷388載,嘉靖三十一年八月,叢恕、吴自成的身份是中書舍人。《明穆宗實録》卷4載,隆慶元年二月,隆慶因爲登極升賞官員,其中“鴻臚寺主簿吴自成爲本寺右寺丞”。右寺丞爲從六品。隆慶元年四月,《大典》書成頒賞時,吴自成被升爲尚寶司少卿兼侍書(五品)。如果上述記載都没有錯,那麽可以看出,吴自成是以儒士的身份入朝廷供事的,後任序班,再後來任鴻臚寺主簿,再後來任中書舍人。但是,在入館前(一般來說不太可能是入館後)可能被削職,又爲儒士。在館期間又復職爲鴻臚寺主簿,然後升爲右寺丞。據上述看,吴自成應該是通過以儒士身份考試入館的。當然還有一種可能:中書舍人一職是誤記,而且《大典》中署名爲儒士也是誤記,吴自成是以两房辦事官的身份(兼銜爲鴻臚寺主簿)被選派入館的。但是我認爲這種可能性比較小。
總之,《大典》謄録的來源是多元的,而且在館期間其身份也是多有變化的。我們如果進一步考察其身份變化的時間及其謄寫之卷次,還可以推斷謄寫卷次的先後。而且,考察謄録與分校的組合,也可看出哪些謄録屬於同一分館的。
(三)謄録的數量
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一》(寫於嘉靖四十一年【1562】七月二十一日前)載:“重録《大典》,每人一日約寫三葉,計每人每年可寫千餘頁。”[9]當時還未召收謄録,故只是大致估算謄抄進度。每日三葉的任務,應是經徐階認真考慮過的,也有可能參考了當時内廷修書或者《大典》正本的抄録進度。之後徐階可能即讓人統計總葉數,並據以確定選取謄録數以及每人的抄寫量。
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二》(寫於嘉靖四十一年【1562】八月初一前)稱已録取了謄録。參上文可知,這些謄録應都是從两房官及在京的舉人、監生、生員、儒士中選取的,故主事者能比較迅速地完成謄録選取工作。因爲要參考總葉數來決定選取謄録數,故相關人員當時應該已統計出《大典》之總葉數。
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三》(寫於嘉靖四十一年【1562】八月初三前)載:“官生一百九員名,分爲十館。……每日須寫三葉,每人須足五千葉外……。”這裡已經明確了謄録的分配與任務(“須寫三葉,每人須足五千葉”,而不是前面所提的“約寫三葉”),因此,選取的謄録總數應該在前一奏疏之前已決定了,也就是在八月初一前已決定了謄録總數,即“官生一百九員名”。
這109名官生肯定都是謄録,因爲:
其一,徐階明確說將其分爲十館,不會有錯。而且,《實録》載:“乃選各色善楷書人禮部儒士程道南等百餘人,就史館分録,而命拱等校理之。”可證選了百餘人,而且明確說所選是善楷書者。
其二,這109人不太可能含有繪圖與圈點者,因爲據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二》載:“内府御用監撥畫匠。”可見繪圖者是由御用監撥付的;圈點者的選取渠道又不同(應是由推薦選用,且不必是善書者。可參下文),而且徐階的三篇奏疏均没有提及圈點之事,故圈點者可能是後來才入館的。
但是,“官生一百九員名,分爲十館”,這樣的安排明顯不合理,怎麽分配呢?録副共分爲十館,每館配分校一名,而謄録也應該平均分配,否則會不公平。當時爲什麽不多召一名謄録,以便每館能平均分配11名謄録呢?善書者相對比較好選,何況只是多選一人;而且徐階在回覆嘉靖諭旨中即提到對書法不會特別講究,只是強調要按原格式抄録[10]。可見,109名應該是徐階有意選擇的謄録數。
另據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一》載:“校書官並寫書者俱每日早於閣中領書,至晩交書,例該典籍二員收掌。但今書數既多,而典籍止有一員,合無容臣等於两房官内選補典籍一員。仍擇勤慎者二員,不妨書寫協同收掌。”最後一句提到,從两房官中選取两人,既負責謄録(書寫)又兼收掌。這两員是兼職,故可能只算作一名謄録,此两人的抄書總量相當於其他謄録中一名謄録的抄書量。如此說來,加上這一名謄録,則共爲110名謄録,而每館平均爲11名謄録。
綜上所述,録副開館時的謄録數爲110名,每館各11名謄録。這應該也是日常在館的謄録數。至於後來在館的謄録數是否有變化,不得而知,但應該没有,因爲如果謄録數有變化,則分校數可能也會相應變化,而項旋認爲,録副期間總校、分校人數並没有變化[11]。不過,期間謄録人員的變動(即離館或新入館)肯定是有的。從李紅英、汪桂海的統計看,謄録至少有103名。這一數字主要是據現存《大典》殘本署名頁統計出來的,而殘本只有原書百分之四的篇幅,因而這一統計數肯定會有欠缺。而且,前引李默《吏部職掌》所載録副完成後的受賞人員中的梅元紹應該也是謄録,但不在上述103人的名單中。因此,實際曾入館之謄録人員應超過110人。
所謂圈點,是指《大典》正文中用以斷句與注音之紅色小圓圈[12]。這些圈點均是借用專門的工具鈐印上去的。圈點之大小,據正文大小字體而有所區分。斷句圈點之位置,有右下角與正下方之區分,分別表示斷句(停頓)與輕微之停頓[13]。至於注音(即“點發”或“圈發”),則標示於多音字的四角,分別表示四聲:左下平聲,左上上聲,右上去聲,右下入聲。例如,《大典》卷7390,P10,“共”字在這裡讀平聲,故圈點標於其左下角[14]。
(一)圈點的人數
《大典》每册署名頁均著録有圈點者两人[15]。據現存殘本署名頁,可以統計出圈點者人數。前引顧力仁書、李紅英文對圈點者分別統計得出共45人的名單,其中44人是一致的,只是顧書統計多出陳囗傑(應與名單中的“陳惟傑”爲同一人),而李文統計多出管希仲(應與名單中“管仲希”爲同一人)。綜合两者之統計,可得圈點者44人名單如下:叢仲楫、徐璜、尹之先、李湄、馬承志、尼三顧、祝廷召、曹惟章、陳惟傑、林汝松、畢三留、傅道立、周芬、曹忠、吴璥、徐克私、歐陽卿、傅拱章、敖河、孫世良、徐浩、陶大恒、蔣洲、蘇泰、雷辰化、馬宗孝、董仲輅、陳于廷、曲成學、扈進第、李莊春、蘇性愚、林民表、翁嘉言、馮柟、董于翰、喬承華、許汝孝、龔良相、管希仲[16]、包漸林、唐虞、李繼文、姚燦[17]。上述統計仍有遺漏之處,如《大典》卷8089-90一册署名頁著録圈點生爲:陳于廷、王穉登。其中王穉登没有出現在上述名單中。
以上的統計是據殘本而來的,而殘本只有原書百分之四的篇幅,因而這一統計數肯定會有欠缺。例如,前引李默《吏部職掌》所載録副完成後的受賞人員中的圈點者還有吴序、陳有成、萬國瑞、李春[18],又可以補充上述的統計名單。
與謄録一樣,圈點者應該也是按館平均配置的。據《大典》每册署名頁圈點者均爲两人推測,每一分館應額設两位圈點者。該館所録副的《大典》每册都會署上這两位圈點者之名,而不管其中是否有圈點。例如,《大典》卷13020一册的正文全是表格,其中一個圈點都没有(類似的卷册在《大典》中應還有一些,如卷13629一册等),但是册後署名也有两位圈點生,可見他們的職責是就一館之任務而言的,而不是就具體某一册而言的。
録副《大典》機構共分爲十館,每館有謄録11人,每名謄録每日抄三葉,一日共計爲33葉。两位圈點者依次對此33葉進行圈點,每日的任務並不重。因此,一館設两位圈點者即可。如此計算,十館共應有二十位圈點者。但是,目前統計的圈點者總數即遠不止二十人,這是爲什麽呢?這主要是因爲圈點者多有流動。如同上述的謄録一樣,圈點者在館期間是會變化的,前後在館之人數要遠超二十人,而其在館時間亦有長短之分,故李默《吏部職掌》載:“隆慶元年四月重録《大典》書成,大學士徐題該本部查例題准,……圈書監生蘇性愚等各照在館久近分行超選。”例如,下文提到的王穉登在館中工作時間不到一年,而且他是在嘉靖四十三年才入館做圈點的[19]。王穉登在館時間較短,且在録副完成前早就離館,所以最後的議敘、頒賞就没有惠及他。
儘管常有人員流動,但每館總保持两位圈點者,故每册署名頁都著録有两位圈點者。因此,我們可據分校官與謄録、圈點者的相對固定關係,來推測哪些人員是同一分館的。
(二)圈點者的身份和來源
《大典》每册署名頁所著録的圈點者,其身份無一例外均爲監生(“圈點監生”)。而且,從目前瞭解到的一些圈點者的身份看,如包漸林、王穉登等,當時就是國子監監生,可證録副圈點者應該都是監生。
據前文統計看,圈點者與謄録者没有重複的,說明两者分工不同,人員亦不同。至於這些圈點者的選取途徑,目前來看不太清楚。徐階的三篇奏疏既没有提到圈點之事,更没有提到圈點者的人選。如果說徐階没有注意到《大典》録副需要圈點可能說不過去,那麽,最有可能是徐階認爲:圈點是録副中的小事,没有什麽難度,謄録可以順便兼做。但是,開館後可能考慮到謄録工作任務固定,不便兼做圈點,故隨後又選取了一部分監生專任圈點工作。這些圈點監生應該是在開館後不久才入館的。
那麽,這些圈點監生是如何被選入館的呢?
首先,圈點工作比較簡單,應該不必通過專門的考試(如書法高下)來選取圈點者。其次,目前所知的圈點者王穉登當時就是在大學士袁煒家中任記室的監生,經由袁煒舉薦入館的[20],而相關材料並没有提到其曾經參加考試而入選圈點者。因此,圈點者應該是被舉薦入館的。四庫館纂修以上的館臣均可以推薦人選入館謄録[21],而據此類推,《大典》録副圈點者也有可能主要是由在朝大學士及録副館的高層官員推薦入館的。當時(開館期間)在朝大學士有徐階、袁煒、嚴訥、李春芳,而《大典》館中重要人員(據頒賞名單)及總校官有徐階、高拱、秦鳴雷、張居正、瞿景淳、胡正蒙、陳以勤、王大任、李春芳、郭朴、嚴訥,以上這些人可能均有資格舉薦圈點者。正因如此,圈點者往往與舉薦者有特殊的私人關係,如前述的王穉登與袁煒。又如,圈點者包漸林是徐階的孫女婿。
(三)圈點者的工作
儘管我們看不到正本,但依目前我們掌握的證據來推斷,正本應該是有圈點的:其一,如前所述,副本是據正本謄録的,副本有圈點,正本也應有圈點。如果正本没有圈點,録副時肯定會作說明,因爲這是與正本不同之處,而且是相當重要且又明顯的不同之處,但相關材料並没有提到這一點。而且,從録副最初的安排來看,根本没有提到圈點的事和人,故圈點在録副中並無特別之處,與正本並無不同。其二,儘管相關材料很少,但確實有材料提到正本的圈點者。據黃淮《介庵集》卷6“梅窗先生金公墓誌銘”載:“公諱祺,……被召赴文淵閣點《永樂大典》,有寶鈔之賜。”[22]在《大典》正本編修中,圈點是比較後期的工作,且謄録等都可以兼做,故可能没有廣泛徵集他人專做圈點,而相關材料就很少記載。也許正因如此,有關《大典》正本編修職名的記載(如《春明夢餘録》等)也就没有提到圈點一職。其三,朝廷敕修之書加圈點,往往是爲了方便皇帝閱讀,故明代内府刻書多有圈點,如《勸善書》《五倫書》等。永樂十五年内府刻本《神僧傳》還同時附刻句讀、讀音[23]。《大典》也是供永樂皇帝閱覽的,當然應該有圈點。此外,如果録副時新加圈點,那有可能還要核對原文獻。但從録副程式和徐階最初的規劃看,録副時不可能核對《大典》所引書的原文獻,也不會添加什麽新内容,因爲這樣做既麻煩又容易出錯。
既然正本有圈點,那麽録副時圈點者所做的工作就是照著正本將圈點照鈐於副本之上。這一工作要比謄録簡單得多,爲何每册還需要两位圈點者,而每册的謄録卻只有一人呢?如果我們結合每日的工作量,則更不好理解這一點:謄録每日抄三頁,每館有11位謄録,一日共抄33葉,而两位圈點者如果每日只點這33葉,未免也太輕鬆了。而且,两位圈點者是如何分工的呢?是先後點,還是一人點,一人校?是一人點大字,一人點小字?一人點句讀,一人點注音?事實上,無論如何分工,這樣的操作都太簡單了,很難理解需要两個人從事這些工作。因此,本人認爲,除圈點之外,圈點者應該還會兼做其他一些工作。
由於圈點者都是監生的身份,不是什麽知名者,因此其基本上很難留下什麽材料。不過,其中的一位圈點者頗有名,亦有著作存世,這位就是前述的王穉登。據王穉登《王百榖集·燕市集》卷上“初直史館”(嘉靖四十三年甲子詩)載:“經將魚字校,觀以虎名開。”《王百榖集·竹箭編》卷下“廣長庵主生壙志”載:“是時右相袁文榮公,……薦直史館,校《永樂大典》,名一日滿都下,户外車轍旁午。”“明故光祿監事顧君汝所暨配郁孺人墓誌銘”載:“當嘉靖之季,不佞嘗給事史館云,日隨諸生請大官飡錢。”“憶昔行會稽還吴邑宰召傭書作”載:“憶昔校書芸閣年,青袍白馬何蹁躚。天子時時賜筆劄,大官日日給飡錢。布衣出入金鑾殿,常侍中郞争識面。蓬萊曉日對揮毫,太液春波供洗硯。斜陽下直長安遊,結交七貴兼五侯。”《王百榖集·屠先生評釋謀野集》卷2“與余少宰丙付”載:“嘉靖間嘗從事史館,日竊大官飡錢,螙魚乎群籍。”[24]從以上記載可以看出作爲圈點者王穉登的工作情況:校書;每日都要入館;早上去,下午回[25];館中提供餐食。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儘管有的人可能也會將圈點泛稱或雅稱爲校書,但王穉登反複提到校書而根本不提圈點之事,說明其工作應該包括校書甚至主要是校書。
爲何圈點者要承擔分校工作而不名爲分校官呢?我認爲,其一,如前所述,主事者原來可能是希望謄録兼做圈點,但是後來因爲工作量大[26],故增設了圈點者專門負責圈點。其二,既然增設了此職,但其只負責圈點似乎又過於簡單,故將前期的校對工作委任其承擔。其三,由於任此職者身份均爲監生,並不需要特別的專長,人選充裕,故爲了校對更準確,便設定了两位圈點者,分別進行校勘。這可以極大地分擔分校官和總校官的壓力。事實上,由於分校官和總校官面對的稿子很多,不太可能一一細校,因此在其之前增加分校者也是合理的。其四,因爲録副館中已經有了分校官,且增設的圈點者其本職工作即爲圈點,故儘管其也承擔分校的工作,但不便稱其爲分校官。
因爲録副圈點是對著正本來鈐印的,所以一般來說不會有誤。但是,從目前所見《大典》殘本看,也還是偶有漏點、誤點之處。例如,《大典》卷2407梳字下,P12,倒數第三行“比餘一作踈𣐌非”,此句中間失點。卷10112,P13,其中的小字有若干句失點[27]。卷12015,P17,“幼失父追念之”,此句中間失點[28]。卷19865,P5,此葉開頭的小字失點。此外,文廷式《純常子枝語》卷3載:“《大典》中引書必用朱圈斷句,卷末結銜有圈點監生二人,然往往有誤,詞曲尤甚。如卷二千四百七梳字下録元《姚牧庵集》‘玉梳贈内子(虞美人)’詞云:……。此詞句調顯然,而圈者以七字爲一句,八句適盡,遂使‘玉德斯堪愛尚慚’爲句矣,可笑之甚。”上述問題,如果是正本即如此,副本圈點者其實可以比較容易加以補正。如果不是正本的問題,則說明這些是副本圈點者的失誤。無論是哪種情況,都說明副本圈點者的工作確實有疏誤[29]。
《大典》一共有多少葉,史上並無明確記載,而現存《大典》只有殘本,亦難以據殘本推測全書之葉數。不過,《大典》正本與副本的總葉數應該是一樣的,那麽《大典》録副時所提到關於葉數的信息就特別重要。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三》載:“官生一百九員名,分爲十館。……每日須寫三葉,每人須足五千葉外,其論葉數須以實寫之字扣算,凡圖畫等項不許概作葉數混開,如遇差錯,發與另寫,不拘一次、二次,只算一葉。”據此,每名謄録的總抄寫量約爲5000葉。而據前文考證,日常在館的謄録應有110人。那麽,我們可以估算録副的總抄寫量大致爲:110乘5000,即550000葉。550000葉,應接近於《大典》的總葉數。
如前所述,録副之前肯定有總葉數的統計,才會定下每人須足五千葉的抄寫量。《大典》每卷均有總葉數,只要將各卷之總葉數相加即可得出全書之總葉數,故當時有關人員應該比較方便來統計出全書總葉數。需要注意的是,據上引徐氏奏疏文意推測,這550000葉應該是不包括圖畫等葉的。也就是說,《大典》總葉數應該會超過550000葉。但是會超過多少呢?這比較難判定,因爲:一方面,圖畫等葉不清楚是否包括表(如年表)、示意圖(如八卦圖,河圖洛書等)等葉。從《大典》殘本看,這些表、示意圖其實亦多由文字構成,而且往往只占一葉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從《大典》殘本看,除了一些地圖外,絶大多數的圖只占一葉的一部分(如半葉、小半葉、大半葉是圖),餘下的葉面亦多有文字。因此,要確切統計這些圖畫等所占的葉數是比較困難的。本人推測,統計者認爲圖畫等葉的數量並不多,所以只取總葉數之整數550000葉作爲謄録抄寫的總量。也就是說,在總葉數中,除去一部分圖畫等葉,就是謄録所抄的總量550000葉。謄録的人數(110人)應該是據總葉數來定的,即5000葉可以整除之數。因此,加上圖畫等葉,《大典》之總葉數應該略大於550000葉。
綜上所述,《大典》總葉數略大於550000葉。《大典》共22937卷(含目録),平均每卷約爲24葉。
上述推斷有其合理性,因爲:
其一,事實上,古書中一卷大多數也就是二十餘葉。從《大典》殘本看,每卷二十餘葉左右亦占大多數。
其二,虞萬里據現存《大典》殘本統計分析指出:“其他 804 卷,共有 18272 頁,平均每卷達 22.726 頁。”[30]儘管804卷只有原卷數的百分之三點五,但此一統計數仍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應與真正的每卷葉均數相距不遠。我們可以據此葉均數來推算《大典》的總葉數。《大典》共22937卷(含目録),平均每卷22.726 葉,則總葉數約爲521266葉。這一總數與上述的總數(550000葉)相去不遠。
總之,《大典》正、副本的總葉數略大於550000葉,平均每卷約爲24葉。
依據總葉數,我們可以嘗試推測副本的抄寫時間、正本的抄寫時間和謄録數[31]。
其一,副本的抄寫時間。
《大典》録副一直都是按照既定計劃進行的。項旋《<永樂大典>副本署名頁之價值考論》一文即通過分析總校官等的任職時間與負責之卷次的關係證明,録副至隆慶元年(1567)四月完成是很正常的事情,其中也提到謄録的工作:“如果按照徐階最初設計的進度,109名 抄寫人員在保證每人完成5000葉的情況下,若按照每天3葉,一年365天,預計完成《大典》録副預計需要大約4年6個月時間。”[32]不過其論述稍嫌簡單,這裡再作補充論述。
據《明世宗實録》卷73載,嘉靖四十一年(1562)八月乙丑(十三日)下詔重録《大典》。這是正式録副的開始。《明穆宗實録》卷7載,隆慶元年(1567)四月庚子(十五日)以重録《大典》成進行頒賞。録副應該在此之前完成(姑且定在4月13日)。根據陳垣《中西回史日曆》,嘉靖四十一年(1562)八月十三日至隆慶元年(1567)四月十三日,共1714日[33]。因爲還要留給校對、總校、修改、裝訂的時間,因此,純粹的抄録時間應該較實際的日數要少一些,但不會少很多(當時都是隨抄、隨校、隨裝的)。如果再加上每年約休假十日[34],以上合計,大約要減去五十多日,則實際抄書日數共約1660日。前述550000葉的總抄書量,按每人每日抄三葉、共110人抄寫計算,需要1667日完成。两者日數相差無幾。可以看出,《大典》録副是按原來的計畫進行的(抄至隆慶元年四月完成),而且,前述關於總葉數的推斷是基本合理的,其與抄書的進度與完成時間可以相互驗證。
其二,正本的抄寫時間及謄録數。
孫承澤《春明夢餘録》卷13提到《大典》正本的謄録數:謄寫一千三百八十一人。如果這1381人每人日抄三葉,要抄完550000葉需要133日,大約爲四個半月。但是,前引虞萬里文考證指出,永樂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完成《大典》初稿,然後開始清抄定本,至永樂六年十二月初一清抄完成。也就是說,抄一部正本所需時間是一年,與前述的四個半月並不一致,這是爲什麽呢?本人認爲,當時在館的謄録並没有1381人那麽多。考慮到實際抄録時間會較虞萬里所考證之時間開始稍晚而結束稍早的情況,則抄録正本(清本)的時間範圍大致是:永樂五年十一月二十日至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共約十二個月,約355日[35]。如果我們仍按每年休假十日計算,則實際抄録時間約爲345日。如果按照每人一日三葉,550000葉的總抄寫量,345日内抄完計算,可推算出當時參與抄寫的謄録共約531人。
因此,抄録正本時的在館謄録共約531人,而這也有可能是《大典》正本編修時日常在館的謄録數。至於孫承澤所提到的“1381人”的謄録數,應是統合前後而言的(包括那些中途入館或中途離館之謄録)。
[③] 張金梁《明代書學銓選制度研究》(上海書畫出版社,2008年,135頁)指出:“两房職員的組成主要包括:一是被任命的两房中書舍人,二是帶銜辦事官員,三是未官學習辦事者。”
[④] 《明英宗實録》卷215,臺北中央研究院史語所,1962年影印本。本文所引《明實録》均據此版本,以下不再注明。
[⑤] (明)呂維祺輯,(清)曹溶、錢綎輯,(清)許三禮、霍維翰增輯:《四譯館增定館則》,民國景明崇禎刻清康熙補刻增修後印本。
[⑥] 明代注重儒士的選拔, 士子因擅長書法、篆刻等技藝,經地方有司薦舉至中央, 再經朝廷考試合格後可獲得“儒士”頭銜,並可選入禮部鑄印局及其他部門中任職。可參管宏傑《明代儒士身份確認問題探究》,《廣東第二師範學院學報》2016年第4期。
[⑦] 顧力仁《永樂大典及其輯佚書研究》(165頁)提到叢恕的身份是監生,應該是寫錯了。
[⑧] (清)趙祥星修,(清)錢江等纂:《山東通志》,康熙四十一年(1702)刻本。
[⑨] (明)徐階:《世經堂集》卷6,《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第80册,齊魯書社,1997年影印明萬曆間徐氏刻本。本文所引徐階的奏疏均出於此卷,以下不再注明。
[⑩] (明)徐階《世經堂集》卷2“答重録《大典》諭”。
[11] 項旋:《<永樂大典>副本署名頁之價值考論》,《中國典籍與文化》2014年第2期。
[12] 袁暉、管錫華、岳方遂《漢語標點符號流變史》(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174-181頁)較詳細討論了《大典》圈點問題。
[13]小朱圈表示語氣輕微的停頓。(宋)陳騤、(宋)佚名撰,張富祥點校《南宋館閣録》卷3“校讎式”(中華書局,1998年,23頁)載:“其有人名、地名、物名等合細分者,即於中間細點。”
[14]本文所標的《永樂大典》分册、頁碼,若不特別說明,均以中華書局1986年影印本爲據,以下不再注明。
[15]書格網(https://new.shuge.org/)所收録的英國劍橋大學藏《大典》卷19737-19739一册(PDF格式),册末署名頁只著録一位圈點者敖河,但透過紙背可隱約看出還有一位圈點者。而《大典》卷20139、卷20121 -20122两册,署名頁中的圈點者均爲敖河、孫世良,而這两册的總校官、分校官與卷19737-19739一册的亦相同,據此估計,卷19737-19739一册的另一位圈點者應爲孫世良(從紙背字跡亦可大致看出)。
[16]《大典》署名頁中既有管希仲又有管仲希,但前者七見而後者只一見,而且管希仲更符合取名慣例,故應以管希仲爲正。
[17] 顧力仁《永樂大典及其輯佚書研究》(166頁)的統計有一些誤字:敖河,誤作教河;曹忠,誤作曾忠;陳于廷,誤作陳子廷;董于翰,誤作董子翰。李紅英、汪桂海《<永樂大典>録副諸人考略》的統計也有個別誤字,如喬承華(可參《大典》卷20181-20182一册的署名頁),誤作喬永華。
[18] 上文統計的圈點者中有一位李莊春,不知是否與李春爲同一人。
[19] 據張帥《王百穀年譜簡編》(碩士学位論文,蘇州大學文學院,2011年,19-22頁),嘉靖四十三年春王穉登到北京,當年即因父喪南還。
[20] 張帥:《王百穀年譜簡編》,20頁。
[21] 張升:《四庫全書館研究》,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223頁。
[22] 永嘉縣地方誌編纂委員會整理,(清)張寶琳修,(清)王棻、孫詒讓纂《(光緒)永嘉縣誌》(中華書局,2010年)卷17“人物志五”亦載:“金祺字原祺(案:舊志作元祺),號梅窗,……祺篤學孝友,領洪武癸酉鄉薦,除永豐教諭,重修廟學。九載升襄陽府敎授,丁内艱。服闋,改常州,……召赴文淵閣,點《永樂大典》,有寶鈔之賜。”
[23] 可參馬學良《明代内府刻書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140頁。
[24] (明)王穉登:《王百榖集》,明刻本。
[25] (明)徐階《世經堂集》卷6“處理重録大典奏三”載:“催攢官、收掌官俱總管各館,催攢官總置簿一扇,開列各官生職名,每日責令畫卯畫酉。”
[26]因爲要一字字端楷抄寫,又要對照正本,又有朱筆與墨筆之分,又有大小字之分,有時還有其他字體,等等,三葉两千多字的抄寫量即已不小。另可參:四庫館規定,謄録的任務是每日抄一千字(可參張升《四庫全書館研究》,239頁);石祥《“出字”:刻書業的生產速度及其生產組織形式》(載《中國出版史研究》2021年第3期)一文提到,品質中上的寫樣速度約爲每日1000字或略高。
[27] 許仲毅編:《海外新發現〈永樂大典〉十七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3年,315頁。
[28] 下文還將“亳州”誤寫成“毫州”。
[29] 顧力仁《永樂大典及其輯佚書研究》(158頁)指出:“不惟内文常有誤寫脫文者,亦有因誤寫而擦拭之痕跡,亦有許多字因誤寫而寫至一半即輟筆者;至於全文句讀皆爲朱色小圈,而圈點脫漏及誤點者亦所在多有。《大典》録副乃爲機械式手鈔,原本容有誤者,於此皆應校出改正,無如副本誤漏仍數見不鮮,可見所謂‘校對’者在施行上頗不嚴謹,徒法具文而已。”
[30] 虞萬里:《有關〈永樂大典〉幾個問題的辨正》,《史林》2005年第6期。
[31] 由於圖畫等葉是由專門的畫匠繪製的,故以下分析抄寫進度,只是就550000葉的總量而言的。
[32] 載《中國典籍與文化》2014年第2期。
[33] 陳垣:《中西回史日曆(下)》,陳智超主編《陳垣全集》第五册,安徽大學出版社,2009年,781-784頁。
[34]當時法定的假期大約有十日(參孔潮麗《明代官員的休假制度》,《文史知識》2002年第8期)。當然可能還有一些臨時性的賜假以及病假、事假等,但應該不會太多,而且這些假期耽誤的抄寫量有可能會通過平日抄寫彌補回來。(明)徐階《世經堂集》卷6“處理重録大典奏一”載:“重録《大典》,每人一日約寫三葉,計每人每年可寫千餘頁。”一年要得千餘葉,則一年要抄334日以上。他没有提到休假情況,可見其認爲休假時間是可以忽略不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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