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无天!女子“看中”11岁女孩,竟让儿子拐回家当媳妇?一处细节,让家长头皮发麻…

教育   2024-09-14 19:30   福建  
2023年2月16日,老张回家后,发现11岁的女儿莉莉不在,以为是和朋友出去了便没有多心。可过了许久,女儿仍迟迟没有回来,老张这才感觉到不对劲,立刻打遍了亲戚好友的电话,但都没人知道莉莉的下落。老张顿时慌了:女儿失踪了!

消失的女儿

心急如焚的老张突然想起,月初有个陌生的女子找到他,坚持要把莉莉带回云南嫁给自己的儿子做媳妇,当时便被老张一口回绝了。仔细一想,老张不禁后背发凉:不会是她把女儿拐走了吧?老张连忙报了警,并将这段经历告诉了警方。


警方结合监控等信息逐步侦查,终于在视频里发现了一个和老张描述相符的女子,只见她领着莉莉离开了老张家。老张也认出了她,这就是两周前那个坚持“介绍”成亲的女人。

(配图来源:Pexels)

经调查,2023年2月,杨芳(化名)提出将莉莉带回云南嫁给自己的儿子张兵做媳妇,被老张拒绝后,杨芳“心生妙计”——


她联系儿子张兵(化名)让他在2月16日来到六盘水市水城区,自己则趁莉莉独自在家无人看护时,私自将其带走,并让儿子将莉莉带回云南省曲靖市的家中。至案发时,莉莉已在张兵家中居住4日。二人被警方拘留,公诉机关后提起上诉。


一审法院认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人杨芳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张兵属于从犯,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后张兵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为何是“拐骗儿童罪”?

法院的裁判文书公开后,此案便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广泛讨论:在痛斥被告母子“无法无天”之余,大家也对法院的定罪量刑提出了疑问。

问题一:


本案最终判定“拐骗儿童罪”

而非“拐卖妇女、儿童罪”

二者有何具体区别?

第一,犯罪手段与目的存在差异

拐骗儿童罪的手段通常包含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家庭,其目的更多是为了收养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手段通常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其目的则多侧重于通过买卖获利

第二,量刑不同

由于拐卖妇女、儿童罪可能涉及绑架、强奸等暴力行为,严重威胁被害者生命安全,且促进了黑色买卖人口市场,情节及影响更加恶劣、严重,所以其量刑比拐骗儿童罪更重



据《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本案中,两位被告的手段主要是通过欺骗、引导使莉莉脱离家庭,其无盈利目的,也不涉及严重暴力行为,故宜认定为拐骗儿童罪。

(配图来源:Pexels)

问题二:


本案中,杨芳为主犯、张兵为从犯,

主犯与从犯在是如何确定的呢?

有关问题二的相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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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频发,青少年屡遭迫害

这起事件看起来耸人听闻,而事实上,近年来类涉及青少年的拐卖、拐骗案件层出不穷:
  • 2023年,据青春上海报道,云南昭通12岁的女孩轻信了朋友姐姐的谎话,被四男一女驾车拐骗,最终于加油站向警方求助得救,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则表示“不懂法,是当地风俗”;
  • 2023年,据新浪热点报道,男子将9岁受害人强行抱走,被民警抓获归案,后男子表示“不知道是犯法的”。


在这些案件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普法工作仍任重道远。我们的国家机关、社会力量也应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推动我国法律进学校、进家庭、进入每一个偏远的角落,最终使人们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对于这些违法犯罪的恶性行为,法律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自称“无知”的犯罪人!

(配图来源:Pixabay)

在法律的保护之外,青少年的父母也不得掉以轻心。综上案件可见,对于拐卖、拐骗案件年龄并不仅仅是局限在幼年,11-16岁的孩子也是这类案件的“重灾区”。在这个孩子们逐渐独立的年龄段,青少年家长们绝不能“放手”,应从多角度加强对孩子的保护。
  • 一方面,家长应该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面对陌生人,无论其提出任何“合理”的条件,也需警示孩子及时告知父母,拒绝单独与陌生人同行。
  • 另一方面,家长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也不能掉以轻心,在外出等孩子独处的时候,需加强与孩子的线上联系,通过定位、视频等方式确保孩子的安全。
  • 此外,在面对陌生人过于“热情”的关系孩子的生活状况时,更应谨慎交流,不把孩子的出行轨迹、习惯等轻易与人交流,减少潜在犯罪者的可乘之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愿天下无拐,让我们携手为孩子们创造更加安全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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