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有效期就不能使用,谁规定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说我规定的:
之前群里有人发这玩意,我真觉得很无聊。仪器过了有效期,就不能使用了?你确定?我表示质疑。我不清楚,有没有其他条例作为补充,反正就是很扯。
你猜猜人类大概的极限寿命100岁,为什么有人刚出生就没了,有人可以超过一百岁?同样的仪器,不同的对待,有效期到的时候,状态能一样吗?
这不无聊吗?他喵的,我见过的某某傻逼诊断的生化仪在湖北的最久的一台7600用了18年。怎么没见有人说超过使用期限去罚款呢?
为什么人家大三甲医院,用了18年还在用呢?因为仪器就是可以用啊,做的结果没有问题啊。
所以这个问题很简单,就不应该是到了有效期就不能使用了。而是需要有相应的检测程序来判定能否使用才可以判定。这个事在群里说,大概是20天前了。我也不是特别懂,所以没扯这个淡。
我什么都不多,就是书多。今天翻了翻我的书,找到了我想要的资料。于是就可以再水一水。
医疗设备报废条件
首先,明确报废的概念:
医学装备报废指医学装备使用年久、结构陈旧、技术落后、损坏后因维修费过高已无修复使用价值,医学装备性能不良、可能引起诊断错误的设备被弃置不用。
脑子稍微正常点,都不可能说出到了有效期就不能使用这样的蠢话。
有些话,懂得都懂,我也不想说太多。不懂的出门右转广东三九脑科治治脑子。
医学装备报废的条件:
顺手搜索了一下报废相关的规定,没看到相关的文件(有兴趣自行搜索,我不是很有兴趣,反正我只想表达到有效期就不能用就是扯犊子),搜到了一个医院的相关规定:
懒得扯了,这个问题有辩论的需要吗?不用跟我扯,你说是就是。有些人就是不明白。我写公众号,不是来征求你意见的。你不爱看,你不同意,你不服,都一边凉快去。该取关取关,反正就是别搁我这里扯淡。我没空听。我只有黑名单等着你。
写在最后
就这,洗洗睡!
REFERENCE
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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