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中,对于出勤的要求是非常严厉的,有五个项目-新人津贴、推荐新人奖、展业津贴、潜力新人奖、责任津贴实施参会一票否决,个人参会率低于60%,津贴为零。具体说明如下:
1、新人津贴
从新人签订代理合同当月起的 15 个月内,每月按其当月FYC 计发新人津贴。新人当月个人参会率低于 60%,不发放新人津贴。
2、推荐新人奖
新人签订代理合同的第 1-15 个月,每月按该新人当月 FYC的一定比例向其直接推荐人计发推荐新人奖。推荐人或被推荐人当月个人参会率低于 60%,不发放推荐新人奖。
3、展业津贴
按照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业务总监当月 FYC 一定比例计发。个人当月参会率低于 60%,展业津贴为 0。
4、创业津贴
新人在签订代理合同后第 1-3 个月、第 4-6 个月和第 7-9 个月达到考核条件,则在第 3、 6 、 9 个月时向该新人计发创业津贴。个人当月参会率低于 60%的,不予发放。
5、责任津贴
按各档组经理、处经理、区域总直辖组处区当月达成的 FYC 和星级主管标准计发责任津贴。主管当月个人参会率低于 60%,责任津贴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