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由公司聘用首名员工开始,就要履行雇主的税务责任 (a) 个人资料(姓名、地址、香港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及发证地点、婚姻状况) (c) 受雇职位(例如:营业经理、营业员、工人、公司内部律师、会计、董事) (d) 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的薪酬款额(不论以港币、外币或在本港以外地方支付) (e) 非现金和其他附带利益(例如 : 宿舍、度假旅程利益、股份奖赏、股份认购权) (f) 雇员和雇主支付强积金计划(或类同计划)的供款 (a) 雇员个人资料的更新,例如:雇员的新住址和通讯地址或婚姻状况变更 (b) 有关受雇条件的转变,例如:雇员由全职改为兼职 D.业务经营者须保存业务纪录(包括支付员工薪酬的纪录)最少7年。 如不遵守上述规定,即属严重罪行,可被罚款$10,000。
A.通常在每年四月的第一个工作日,税务局会向雇主发出BIR56A表格(雇主报税表)。假如雇主有聘用下方(a)- (d)范围内的人士,而在四月中旬仍未收到BIR56A表格、或遗失表格、或表格损毁,企业可以联系TC Group,TC Group可代企业向税务局索取雇主报税表。 B.雇主须在年度雇主报税表 (BIR56A表格及IR56B表格) 中填报下列雇员: (a) 全年入息总额为 $132,000 或以上(单身人士) C.企业委托TC Group填报雇主报税表,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1)员工信息表:TC Group可提供表格模板以供企业填写。 2)报税表的签署董事名称:如有多名董事请指定一名董事签署。3. 如企业有支付给雇员以外人士的酬金亦可委托TC Group填报IR6036B/IR56M/IR623P等表格。1.如雇员在香港受聘、在香港履行职务而入息又超過可享有的免税額,须就实际入息按课税年度缴纳薪俸税。凡因担任任何职位、受雇工作或收取退休金而获得的入息,均属应课税收入。2.当您收到税务局的报税表,即使并无应课薪俸税的入息,亦须填妥报税表并于限期前(1个月内)提交税务局。3.当您收到评税通知书后,应在指定日期缴付税款。如并未收到任何报税表,则应通知税务局您可能须就入息而课税。4.报税表上的地址如有更改,您应尽快通知税务局您的新通讯地址;如您将会离港超过1个月,则应在离境前1个月通知税务局。如果您针对以上税务责任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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