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作为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地利用土地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所以,为了保护土地,相关部门接二连三的发布相关的保护土地的文件,并且在这些文件中明确要求,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可以随意擅自占用土地,避免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包括永久基本农田)。
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也是无限增长,各类建设项目都要利用土地,所以征收土地,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是必然会发生的。可是我们前面已经说到,任何人、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占用土地,对于项目建设必须要用土地的,也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之后,其征收活动才能进一步地推进。
然而实践过程中,一些地方违法批地、乱占耕地、浪费土地的问题却仍然时有发生,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土地资产流失,城镇外延扩张、村庄分散建设占用耕地严重。比如,经常有征收方在未完成征收前置工作,未给予被征收地人任何补偿、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征地的,或者说是申请之后未获得征地批复的情况下,就强制占用了土地。
杨某等人是安徽省某市某村的村民,其在村庄内合法承包了耕地,一直以来都以承包耕地为生,且生活过得也是有滋有味。但在几年前,当地相关部门打着废黄河治理工程项目的名义,征收了杨某等人的承包耕地,(只不过,在征收之际,杨某等人并没有见到任何的征收文件,包括土地征收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随后,当地相关部门便将杨某等人承包地上种植的果树全部毁损,果树受到损害。
面对相关部门的这种行为,杨某等人是非常地气愤,随后,其与其他村民一起去找征收方讨要说法,但是并没有得到一个有效的答复。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能阻止征收方的违法征收行为继续行使,杨某等人又选择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并打了投诉电话,要求有关部门针对征收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核实调查,并给其与其他村民一个交代。
然而让杨某等人想不到的是,向有关部门投诉之后,有关部门对投诉事项迟迟没有作出任何的答复,面对这种情况,杨某某等人也是非常地无奈,可是自己家及其他村民家耕地上的果树已经遭到侵害是事实。随后,杨某等人便觉得这样等下去不是办法,而且就仅凭他们几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与相关部门来对抗,于是决定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经过多方对比与考察,杨某等人联系到了凯诺律师,并与凯诺律师就自己所遇到的情况进行了沟通。
为了能更好地让律师帮助到自己,杨某等人在与凯诺律师电话沟通之后,又不远万里来到了北京,与凯诺律师面对面地就自己的情况又重新沟通了一次,而凯诺律师也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就杨某等人的案子进行了分析。几日后,杨某等人决定委托专门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凯诺律师,希望凯诺律师能尽快帮助自己维权。
由于此次土地征收中,杨某等人并没有见到过任何的文件,所以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之后,为了能更好地帮助到杨某等人,便马上针对杨某等人的情况向有关部门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公开土地征收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复等等文件。
申请信息公开后,相关部门按时公开了杨某等人所申请的材料,通过这些文件凯诺律师发现,此次土地征收并没有任何的合法手续,随后,凯诺律师就此情况与杨某某沟通后,决定指导杨某某向当地相关部门邮寄了《查处申请书》,请求依法查处相关部门违法占用杨某某等人承包地的行为违法。然而,申请查处后,国土资源局在法定期限内却没有任何的答复。
对于相关部门的行为,凯诺律师随后指导杨某等人提起了行政复议,请求确认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查处职责的行为违法,并依法继续履行查处职责。一段时间后,复议机关作出了复议决定,但是该复议决定对被征收人来说却不是好结果。复议机关以杨某等人申请查处的事项不在相关部门等为由驳回了复议申请。
针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凯诺律师又指导杨某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自己查处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请求依法撤销相关部门作出的复议决定。最终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法院判决相关部门在两个月内对杨某等人所申请的事项进行处理,并告知杨某等人处理结果,同时也撤销了复该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
实践中类似于本案的这种情况非常多,土地被违法占用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查处最后却了无音讯。可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
从上述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土地管理部门是有权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核实、调查的,这是他们的法定职责,所以,在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在向相关部门查处之后,应当要马上组织工作人员对被征收人所观映的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并依法以书面的形式告知被征收人处理的结果。
所以,实践中,如果相关部门在收到被征收人所反映的情况之后,并没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作为被征收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针对相关部门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一旦遇到相关部门违法占用土地,或者说是自己一分补偿都没有拿到的情况下,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就全部被毁损,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尽快报警,然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收集对自己有力的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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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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