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这样的拆迁协议有很大的风险,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

学术   2024-10-08 18:11   北京  


征地拆迁中,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按照《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相关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协商好之后,需要将所有的事项都要明确在协议里面。

 

但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发现,个别的征收方为了尽快推进征收工作,为了能在预定的期限内完成征收项目,通常会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以各种威逼利诱的方式,企图让被征收人签订空白协议,或者说是口头上答应了被征收人提出来的要求,但并没有将所答应的事项填写在书面协议上,反而拿着什么都没有的空白协议让被征收人签,之后马上强制拆除房屋,强制占用土地。


  

可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房屋征收必须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双方在协商好补偿事宜之后,需要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在将所有的拆迁补偿款支位到位之后,征收方才能推进征收工作。

  

也就是说,征地拆迁只有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给予了被征收人合理公平补偿下,征收方的征收行为才算是合法,如果补偿没有给到位,或者说是拆迁协议是空白的,那么从原则上来说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凯诺律师在这里要告诉大家,签订空白协议,即什么都没有明确的协议对被征收人有很大的风险。所以,在遇到征收方让自己签订空白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按照以下几点去做,避免在征地拆迁中吃没必要的亏。

  

一、拒绝签订

  

在遇到相关部门让你签订什么都没有的空白补偿安置协议时,被征收人一定要拒绝,以免让自己陷入他们布置好的陷阱里。因为从实践过程中来看,一旦签订空白的补偿安置协议,那么,征收方很有可能就会拒绝履行自己所承诺的所有事项,既没有高额的奖励费,也没有按约定交付安置房,甚至还有可能会反口咬定是被征收人自己愿意签订的,将这一切全部怪罪在被征收人头上来,那这真的就会让被征收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二、收集证据

  

当你所看见的协议是空白的时候,当相关部门迫不及待地让你签上自己名字的协议是空白的时候,被征收人应该要明白,此协议签订不得,只有拒绝签订这样的协议,那才有可能在以后的维权过程中获得合理的补偿。不过,在拒绝签订空白的补偿安置协议后,被征收人一定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中包括相关部门下发的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如果有双方协商补偿时的录音,那更有利于被征收人日后维权。

  

倘若相关部门非要强迫你签订空白协议,建议被征收人最好从相关部门口头答应你所提出来的条件开始,到双方签订空白协议整个过程,记得要全部录下来,以免日后相关部门不承认,不实现自己所承诺的事项。

  

三、马上咨询律师

  

空白协议在征地拆迁中并不陌生,签订空白协议的人也不少,但是因签订空白协议而迟迟没有拿到补偿、没有拿到安置房的人也是大有人在,所以,在这里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如果遇到空白协议,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先咨询专业律师,最好不要马上动笔签上自己的大名,一旦签订,那对被征收人会有很大的风险。所以,可以先咨询专业律师,弄清楚具体的情况,看看里面是不是存在猫腻,如果没有猫腻,那么则可以放心的签,倘若经过律师分析,可能存在猫腻,为了保全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应马马虎虎地就签。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中一旦遇到对自己权益造成侵害的行为,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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