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我们谈到了,不用专利来证明企业的高技术性,还能用什么来证明的话题。很多人都说,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科技部研究了这么久的政策制定了用专利来证明企业的高技术是最合理最简便的方式,怎么可能说取消就取消,说替代就能被替代?如果有替代方案,还需要我们去操心!
其实科技部制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知识产权占比30分的标准,很大的一部分目的是为了为了激发当时那个时期申请人申请专利的需求,当时的中国太需要人来申请专利了。那既然现在已经不需要这么多人来申请专利,取消这样的激励就可以了。
因为有太多人说了,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申请,是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重灾区,甚至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的这些专利,全部是非正常专利。既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追求的专利结果都已经全部被否定了,我们何不将这些标准全部推倒了、不要了,重新来过就可以了。
至于怎么来?用什么来证明?既然我们前期制定规则的时候,可以用专利来证明,那现在肯定也是可以用其他方案来替代的。无论用什么替代,肯定也不会比最差的、全部被否定的、被打入谷底的非正常专利,还要再差了吧,已经没有这个可能了!
我设想:可以用对应的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来替代,比如设定每个立项项目里,项目研发人员里的组长必须为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每个项目一个硕士研究生,不低于10个硕士研究生可以拿30分满分,这样的立项项目也就不用专利什么的来证明成果转化了,一个高学历的研发小组做出来的项目,大概率也比用专利来证明的成果转化有实质性意义。
这样的替代证明方案,完全可以打消那些认为除了专利,没有其他更好的东西能证明企业具不具备高技术的证明方式的人的顾虑了。即使证明效果不好,也能解决一些就业岗位。取消专利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的证明属性,最惨的会是写专利的人吗?绝对不会!再怎么样,也还能去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里当个“证明”!而且肯定能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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