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上一期,再讲这位84岁老教授的“非正常”专利经历,他在申请专利领域的经历,可能都要比他在其他工作领域要丰富多了,这位生在新中国成立前的老教授可能怎么也不会想到,为校为国为社会为科学技术奉献这么多年后,自己会成为被打击的对象。
《盛世随笔.谈知产》 第10期
话题回到上一期的最后,因为是在“非正常”专利审查函的最后一天下午,老教授找到我询问有没有什么办法的。至于为什么能找到我,只因为我们单位在他家和学校的中间,碰巧看到了我们的广告。他将他的老年包里的所有东西都翻给我看了,我看到了一张陈旧的退休证和教授认定证书。
迫于时间紧,老人行动也不方便,但是又不能耽误事情,我只能当场为老教授写了一份说明,让他签了字,复印了退休证和教授证书,在当天提交了申诉答复文件。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答复会不会有专正常的结果,但是我还是期待这件事情会是一个好的结果。
想起来这件事情好像是六七月份的事情,印象中当时的天气比较热,老教授觉得我帮他办完事情了,也没有相互留联系方式,就这么匆匆忙忙的走了,大概是年纪大了,精力确实有限,劳烦了一天没顾得上这些。
这件事,就这么在我忙碌的生活中过去了一个礼拜左右吧。老人家又带来了一些文件和一些现金,他是来缴费和补充材料的,因为我跟他提过哪些东西可以用来证明,我们的申请不是“非正常”,看来这一个礼拜他都是去准备这些资料去了。我没跟他讲过我要收费,但我内心觉得,如果这事办成了,我应该可以收下这笔钱,当时我也是这么跟他说的。
那一天,我又再次为他补充了一些材料,同时将他手写的说明文件扫描了下来,我不知道回复了这样的专用函,审查员要是觉得证明了不够,后期有没有第二次或者第三次的“专用函”可以答复补救?我也不知道,我过期补充提交的答复文件,会不会被接受?我更不知道,要是这次的回函没有被接受,他的专利申请是不是真的就会被视为撤回?视为撤回了以后还能提交复审吗?还能继续行政复议吗?
在我朴素的认知里:一级教授证,足够成为“非正常”申诉成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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