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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分 析
启 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投标活动进行投诉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超出投诉期限的,行政监督部门有权不予受理。对于开标、招标文件内容、评标结果的投诉,必须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果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予答复,或者在3日内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作者 | 白如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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