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婷 律师
执业律师,中共党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擅长处理民商事诉讼、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继承纠纷等,实战经验丰富。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熟悉各类法律文书的书写,逻辑清晰,思维缜密,耐心细致,追求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热爱法律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策划:石磊
拍摄:王晓美
审核:刘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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