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这一典型事例的媒体报道为研究对象,探究典型报道沉淀为社会记忆的复杂动态过程。典型报道作为一种特殊的新闻类型,并不完全是政治力量直接干预的结果,新闻媒体在其中具有重要的能动性。不同时期的政治和经济力量推动媒体报道,影响媒体报道的基调,也与媒体报道进行协作性的互动。本世纪以来,在新技术重塑社会交往的语境下,普通公众也参与到与新闻媒体的“斗争”性互动中,从而重新塑造关于“典型”的叙事。典型报道在媒体、政治与大众等多重力量的作用下沉淀为社会记忆。
会记忆是一种“实践”(practices)(Olick & Robbins,1998)。新闻业是公共生活的中介之一(潘忠党,陆晔,2017),也是现代社会储存和演绎社会记忆的重要机构。除了报道重大历史事件以及其后的纪念活动外,一些更为日常的报道也作为“历史的初稿”,是构成社会记忆的重要场所(Olick,2014)。媒体常常将当下的报道与过去的事件相联系,构建连续议题(Zandberg et al.,2012),或利用过去的故事来帮助理解当下,提高新闻价值(Schudson,2014),从而作为解释者,继承或修改社会成员对于过去事件的认知(Schwartz,2014:222)。新闻报道由于包含了时间流逝的因素而卷入文化记忆的更大社会过程之中(Schudson,2014),持续地生成活着的(alive)社会记忆(Olick & Robbins,1998)。
典型报道指“对具有普遍意义的突出事物的强化报道”(甘惜分主编,1993:154),是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中有时代特色的新闻实践,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强烈的自上而下的动员倡导色彩,承担着特定语境中的实用功能。作为一种范式性(Paradigms)的新闻类型,典型报道是媒体为社会提供问题解决方案的具体范例(Exemplars),供人们研究和模仿,并根据其体现出的特定观念、信仰、价值和技术进行实践并内化(Pan & Chan,2003)。一经产生,党报经常运用其发动和组织群众进行革命和建设(吴廷俊,顾建明,2001)。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各个时期,新闻媒体推出大量典型报道,宣扬表现突出的人物,以达到“用先进人物的思想、经验去武装所有人”的目的(张威,2002)。随着时间流逝,一些“历经历史的考验”,在“在人民中产生了巨大影响”的典型报道(张威,2002),至今在社会公共生活中仍然具有影响力,从而具有恒久(enduring)的价值(甘斯,2009)。它们既能重新服务于特定的政治性建构(周海燕,2012),也能成为回应社会话语和争议的叙事工具。
典型报道作为一种特殊的新闻题材,受到政治力量的强力塑造,但在本世纪新技术重塑社会交往的语境中也受到大众话语的挑战。那么,承担特定功能的典型故事,在历史的语境消失之后,其沉淀为社会记忆的过程是怎样的呢?本文以“申纪兰争取男女同工同酬”这一典型报道为例回答这一问题。
一、研究背景与材料来源
在20世纪50年代(以下简称50年代),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西沟村的普通妇女申纪兰因“带领”农业生产合作社妇女在社会生产实践中提倡“男女同工同酬”卓有成效,而被广泛宣传,成为社会主义劳动妇女解放叙事中重要的符号资源。以此为政治生涯起点,作为解放前边区的老劳模、老党员以及连任的全国人大代表,她的名字经常见诸国家级主流媒体。但在上世纪50年代轰动一时后,“争取同工同酬”的典型故事将近半个世纪不再被提及,直到本世纪初才偶然被《人民日报》重新予以报道,随后数次在国家重大宣传中被强势调用,再度被典型化。但是,在2012年及之后,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社交媒体的发展,主流媒体对申纪兰的报道以及她的个人经历一度受到网民的严重质疑,在主流媒体与网民话语的互动中,“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的涵义再次得到强调,并被重新阐释。
此案例生动展示了典型报道中媒体、政治与社会大众三种力量的交错互动。首先,媒体以基础事实为原型,并在国家政治动员的背景下书写典型。后来,媒体或多或少受到自身报道档案的影响,对此案例再次调用,并进而被征用为政治宣传典型。进入社交媒体时代,普通公众作为社会记忆新主体参与媒体互动,也影响了媒体的再阐释。基于此,本文希望能回答以下三个具体的问题:
1.典型报道的最初生产承载怎样的时代要求,政治规范和新闻惯例在其中分别扮演了怎样的角色?2.在成为远去的历史事件后,“典型”又是在怎样的情境下被调用和改造,如何适应新的时代精神?3.在社交媒体语境下,主流媒体叙事经历了怎样的社会讨论,从而成为既承载历史也糅合进当下社会实践的叙事资源?
本文以《人民日报》的相关报道作为主要研究素材。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其报道对其他媒体具有示范性。本文使用“《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以“申纪兰”并含“同工同酬”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样本搜集跨度为创刊伊始至2022年12月31日,获得初始文本38篇,剔除无效文章后得到有关“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的各类报道(含通讯、评论、特写、消息、人物发言稿、公告等)总计35篇(见表1),构成本文的核心材料来源。
《人民日报》前身是1946年5月15日创刊于河北邯郸的晋冀鲁豫中央局机关报晋冀鲁豫《人民日报》,1948年6月,该报与创刊于1937年的《晋察冀日报》合并为华北局机关报《人民日报》,并于1949年8月1日成为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包含自1946年5月15日以来迄今的所有报道。由于本文案例发生地在山西省,该数据库可以较为完整地呈现申纪兰进入媒体宣传视野的过程。
此外,为辅助理解主流媒体关于“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的典型报道、后续塑造及其与社会背景的关系,本文还参考了以下几方面的材料:1.《人民日报》对李顺达及李顺达互助组/合作社的相关报道,以及登载的相关党政工作系统的汇报讲话、政策决议。2.《人民日报》对申纪兰的其他报道,例如其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等,本文皆以《人民日报》报道为资料来源。3.为了掌握其他出版物对申纪兰事迹的呈现情况,参考了其他相关期刊、学术著作、口述史资料、人物传记等。4.为了解网民关于“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话题的讨论情况及其与主流媒体的互动关系,本文还参考了该案例的新浪微博网络讨论情况。
本文于2021年9月21日、2023年2月9日两次在微博以“申纪兰”为关键词,使用Python编程语言获取微博的相关发布和讨论4831条(以主流媒体、政务媒体和少量资讯平台媒体为主),及其一级评论10.7094万条(主要为网民声音)。其中,关于“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的文本情况见表2。样本搜集跨度为2009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首个样本发布时间为2012年3月5日。
二、典型的形成:从行动示范到人物塑造
典型报道的生产肩负政治使命(张威,2002),通过提供一套范例,以解决当下的具体问题,并传递相应的意识形态,书写社会道德规范。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亟需大量的劳动力投入生产建设中,动员妇女尤其是广大农村妇女参加农业生产成为迫切的社会需求。1951年8月19日,《人民日报》在第3版刊登了《关于妇女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认为为了充分动员农村妇女这一广大劳动群体,需要表扬“社会上实行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合法利益的模范事例”。“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的典型报道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1953年1月25日,《人民日报》第2版刊登了长篇通讯《劳动就是解放,斗争才有地位——李顺达农林畜牧生产合作社妇女争取同工同酬的经过》(以下简称《劳动》),通过对“合作社妇女争取同工同酬”过程的详细报道,给全国各地提供了一套实施“同工同酬”原则的示范。这则4000余字的通讯一经发表即轰动全国,各省党报几乎无一例外地全文转载(宋少鹏,2020:111),西沟村、合作社和申纪兰的事迹成为全国性的公共事件。同年3月11日,《人民日报》在第2版刊登长篇述评《为农村妇女参加生产开辟广阔的道路》(以下简称《道路》),明确指出合作社妇女争取同工同酬事件的示范意义和申纪兰在其中的主导作用。随后,在1953至1954年间,《人民日报》又刊发通讯《我国农业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上前进——新型农民的成长》(以下简称《成长》),以及申纪兰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中的发言稿(以下简称“发言稿”),再次重申了同工同酬的价值规范,并突出申纪兰在“争取同工同酬”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互为补充、互为解释,共同构造了这一范例。
(一)必然情境中的偶然报道
在新中国成立前到上世纪50年代初这段时间,《人民日报》提及“男女同工同酬”大多聚焦于城市各行业的微观案例,少量对农村地区案例的提及被淹没在农业生产的宏大宣传中。在男女平等思想尚未深入人心的社会情境下,全国各地农业生产报道尚未展露出“妇女”的面向,“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报道的推出有一定的偶然性。
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活动所赖以展开的李顺达互助组(后称“合作社”)是全国成立较早的农业劳动互助组,一直以劳动生产的先进性而知名,《人民日报》早在1946年就曾报道。1950~1951年间,该互助组也曾被《人民日报》多次报道宣传,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申纪兰在1952年被评选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但是,直到1952年12月初,申纪兰参加长治地委、行署召开的互助合作会议和发言介绍,合作社发动妇女参加生产劳动的事实才受到关注,并进而吸引当时在会场的《人民日报》记者蓝村(邨)来西沟村深入调查采访。
长治作为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革命老区,从1951年开始就受到了《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的持续关注和报道。这是蓝邨能出现在这次会议现场的背景。但能意识到这个题材可以为妇女解放提供破题思路,并进行重点报道,则体现了记者和媒体的能动性。
相比以往对合作社的报道,《劳动》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在于,它首次将妇女作为重点报道对象推到了前台。文章详细描述了合作社妇女争取同工同酬的艰难历程和克服各种阻力的策略方法,并给读者呈现了劳动使妇女获得尊重,进而促进“美满幸福的家庭”的美好图景。在当时,合作社内妇女争取同工同酬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反常性(张威,2002),故事也具有一定的戏剧性和奋斗色彩,符合通常的新闻价值标准。更重要的是,这个案例直击当时农村缺乏生产力的现实困境,符合自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至新中国成立后一以贯之的动员生产的政治要求。通讯中对“劳动力缺乏”的前提铺垫、“劳动竞赛”这种“斗争”方式的经过描写、结尾中“合作社成功增产”的颂扬,都可见一斑。
但是,最初的通讯报道着眼点在于妇女参加生产的意义和重要性,着力展示西沟村克服“同工同酬”所遇到的诸多困难,展现行动和说服的细节来示范可能的成功路径,而非申纪兰个人在其中的作用贡献。首先,报道主副标题安排和第一自然段引入故事的方式,均未关联到申纪兰个人,而是介绍西沟村是“李顺达领导的村庄”,可见,在当时,李顺达是更具有社会显著度的符号性人物。其次,在故事中,申纪兰受社务委员会安排去发动妇女参与生产,“同工同酬”主要是合作社干部为了解决妇女劳动力的现实问题而提出的激励和动员手段,“争取公平待遇”是合作社大多数妇女参与、男女干部共同推动的。
(二)符号化过程中的价值规范承载
真正将“争取同工同酬的事实”关联到申纪兰个人的,是3000余字长篇述评《道路》,其明确指出了合作社妇女争取同工同酬事件的示范意义和申纪兰在其中的主导作用。为了说明争取同工同酬需要“经过比较艰苦的长期的斗争”,这篇评论在靠后的部分,征引了西沟村“合作社妇女争取同工同酬的经过”,将其概括为“副社长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的事实”——申纪兰被初步典型化,具体故事也被简化和符号化。
1954年9月19日《人民日报》第5版刊发的通讯《成长》则围绕农业生产的主线,报道了1954年9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李顺达和申纪兰的事迹。通讯简要回顾和描述了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从而获得农业劳动模范荣誉过程中的心理。同年9月25日的“发言稿”中,申纪兰以第一人称介绍了西沟村经过努力斗争,实现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它们再次重申了同工同酬的价值规范,也巩固了申的典型形象。
通讯《劳动》从农业生产的角度讲述了一个村庄争取同工同酬的故事,述评《道路》则将经济故事提高到男女平等的民主权利的高度,对作为民主权利的“男女平等”的内涵作出了重要的澄清——平等权利不仅是政治的,也是经济的。前者包括诸如妇女在互助组织中的参会资格、选举资格等,后者则是妇女劳动的报酬问题。经济层面的“同工同酬”,同时也是民主政治权利层面的男女本质平等的重要体现。
《道路》还将平等、劳动、解放这些价值规范融为一体:只有消除以上各个层面的不平等现象,妇女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但“平等”并非从天而降,而是要靠劳动得来。在《劳动》中,平等和解放被具像化为“有地位”,“被丈夫、婆婆、男同志尊重”,以及“能够以完全独立的自然人身份参加劳动并获得与男社员们相同的工分”(即同工同酬),在《道路》中这些被升华成了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实际上,根据学者研究(常利兵,2019:212-213),申纪兰最初提出的和合作社后来的决定都是男女“记一样的工分”,媒体记者在报道时将“同记工分”概括并升华为“同工同酬”,后者所内蕴的规范价值显然更具有普遍性,也更易流传。这既符合持续推广典型以解决问题的现实诉求,也符合典型报道本身的发展理路和生产逻辑,某种程度上也符合新闻制作的常规(塔奇曼,2008)。
由于“争取同工同酬”的影响力,申纪兰在1953年4月被选为全国妇女代表,在全国妇代大会上再次分享了具体经验,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到了该年年底,“申纪兰发动妇女参加生产,取得了男女同工同酬”的事迹以民众喜闻乐见的四扇屏年画形式,供应华北各地,展现太行山区的风貌(人民日报,1953),申纪兰的典型形象以及事件本身蕴含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也得以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推广。而在这之前,这一地区曾印制发行过“李顺达之家”(描述该互助组集体农业劳作的情形)的年画。
《道路》倡导的“真正的民主生活制度”,为开发妇女生产力提供了解决方案,合作社发动妇女参加生产后,比建社以前互助组时期的个体劳动时间提高了74%(张松斌,周建红,2002:50)。虽然是为了服务于现实,但典型推广并非依靠生硬的动员和空洞无物的说教,其中的价值取向和规范原则也符合了妇女的现实愿望,生动地嵌入典型故事中。因此作为动员手段被推广的“同工同酬”原则,本身也得到了现实层面的推广。这一典型故事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可供全国各地农业合作组织、家庭和妇女学习的范例,指导各地的农业合作实践。
三、典型的调用与改造
典型报道产生于特定年代,也随着特定语境的消失而渐渐淡出主流(张威,2002),但其中蕴含的价值规范并非完全消逝。新闻媒体可以将其作为记忆档案调用,增强公众对当下的理解(Edy,1999)。
2000年6月6日,一篇刊登在《人民日报》第10版(版口为“各地传真”)的千余字的简短通讯《西沟人家会劳模》(以下简称《会劳模》),在将近半个世纪之后,再次提及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的往事。此后至2006年,《人民日报》零星调用并保持了这一特定历史典型的生机和活力,延续了生命周期,为以后重大政治时刻的强势调用和改造提供了契机和基础。2007~2011年,在党的十七大、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建党70周年这三个重大宣传纪念节点,“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的典型故事在不断被调用中渐渐被赋予了“经典”地位,并最终为国家主流话语定调。
(一)政治话语下的偶然调用与强势调用
从版面编排与篇幅来说,《会劳模》并非媒体的有意规划。该版头条是3000余字的通讯《东风何时到兰州》,主题是兰州东部大青山的环保开发工程问题。《会劳模》的“新闻眼”是申纪兰在太原市中心开了家以“西沟人家”命名的餐饮住宿中心,“带领她的山村跟上时代步伐”,体现了劳模精神中“强烈的时代气息”。为了凸显报道对象的显著性,文章简述了西沟村成立边区第一个互助组和争取同工同酬的历史,并提及申纪兰是“唯一健在的一到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唯一健在”这个信息显然受到编辑的重视,被“编者按”突出强调,这也是《人民日报》首次关注到申纪兰这个特殊的身份。事实上,从1998年起,申纪兰就成为全国唯一连任九届的全国人大代表,只是并无相关报道。而这条简短的通讯无意之中突出了关键细节,将其推到在全国范围无人可以替代的地位。随后,《人民日报》2003、2004年的两则人物特写,皆聚焦于她的“人大代表”这一政治性身份,“争取同工同酬”退居次要,只被简单提及。
《人民日报》对“争取同工同酬”的强势调用主要集中在2007、2009、2011年三个时段。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十七大的召开并营造舆论氛围,2007年全国两会前夕,从3月3日起《人民日报》开辟了“时代先锋”专栏,陆续推出一批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专栏推出的当天,《人民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申纪兰的根与本》一文,描绘申纪兰“劳动、奉献、服务”的党员本色,强调党员在当今社会发挥的作用,也追溯了她在历史上“带领村里姐妹们打破传统观念,争取同工同酬”的作为。同年7月,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9月20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活动(人民日报,2007c),该活动的候选人事迹登载于9月1日《人民日报》头版,申纪兰是该活动中“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奖项候选人之一,提名词中再次出现了“率先在全国争得了男女同工同酬的权利”的表述。9月20日,申纪兰当选“全国敬业奉献模范”(人民日报,2007d)。
到了2009年,为了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工人阶级在建设新中国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中的贡献”,全国总工会开展了“时代领跑者——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具影响的劳动模范”评选活动。6月27日、7月20日的候选名单、候选人事迹公告版面,以及同年10月、11月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报道的两篇简讯中,“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的事迹再次被强势调用,并入到新中国国家建设的主流脉络中,其本人也随之成为国家建设层面的代表性人物。
2011年的调用和改造则主要顺应了建党70周年的重大纪念活动。当年4月28日《人民日报》第5版(要闻)刊登了“双百人物(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中的共产党员”之《唯一连任十一届的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该文正上方的同一荣誉称号获得者是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李大钊同志。
上述报道大多鲜明又简短地征用“争取同工同酬”的往事,但这一叙事显然被遮蔽在人大代表、党员先锋、妇女模范、劳动模范等身份和作为,及其相应的政治话语之下;而这些新身份和新作为,以及从中体现的价值观念,顺应了不同历史时期政治建设的需要。
(二)调用过程中的改造与象征价值彰显
值得关注的是,“争取同工同酬”的典型故事在这几次调用中虽不显著,却有两处关键性的改造。
其一,在2007年,“争取同工同酬”的故事被表述成“首先”、“率先”、“第一人”。这是由于“首先”凸显的“先进”更加符合当下宣传的需要,而其获得的“敬业模范”实质是“党员先进性”一种更为具体、可实践的诠释。实际上,2003年1月2日《申纪兰的根》和2007年2月25日《老劳模的市场观》是较早将其称为“第一人”的文章,但这两篇文章位于副刊,不甚显眼。而早在2000年,山西地方文献也曾提到她是“男女同工同酬的首倡者、第一人”(晓晋,2000:32;平顺县委组织部,2000:12),但社会反响不大。直到2007年经过《人民日报》的高频率宣传,这一叙事被进一步沿用和强化。例如,2007年底,《人民日报》再次对“全国道德模范”进行报道时,便延续了“申纪兰率先在全国争得了男女同工同酬的权利”的表述(人民日报,2007e);不仅如此,这一叙事后来也在纪录片、文艺作品在内的各个领域流传(人民日报,2011b;2011c)。
其二,2009年10月1日,为了彰显申纪兰在新中国发展历程中的重要地位,在国庆特刊的第20版刊发简讯《三晋群英》,不但提到申纪兰是“第一个提出‘男女同工同酬’主张的人”,又首次提到她“推动男女同工同酬写入《宪法》,成为中国妇女解放史上的一个里程碑”,11月简讯及以后的报道则延续了这一说法,而在此之前,相关表述为“这一建议奠定了新中国《劳动法》中‘男女同工同酬’的基础”(人民日报,2004;2007a)。然而,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虽然确实为男女平等铺平了道路(畅引婷,2018),1954年版《宪法》也包含了“同工同酬”原则的实际内容,但“同工同酬”真正制度化地落实并写入《宪法》,实际上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
1953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明确制定了“男女劳力应该按照工作的质量和数量,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当代中国农业合作化编撰室,1992:174);1956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里写入“不分男女老少,同工同酬”(于建嵘汇编,2007:1284);1954年版《宪法》第九十六条确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1955:60),涵括了“男女同工同酬”的规范原则,但并不等同于“同工同酬写入《宪法》”。直到1982年《宪法》方写入“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男女同工同酬”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27)。可见这个过程并非一蹴而就,但“推动写入宪法”的表述影响到随后包括学术刊物、传记故事在内的社会各界的表述和再创作,2011年的调用也沿用了“第一人”与“写入《宪法》”的表述(人民日报,2011a;2011b;2011c;2011d)。
彼时,缺乏生产力不再是社会现实的重点,“同工同酬”的规范原则在国家政策和社会认知层面已被广泛践行,国家和媒体无需为了解决问题而讲述事件本身的复杂过程和因果逻辑。而当时的申纪兰是新中国成立后“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名义表彰和奖励最多、最全的人物”(沈泽江编著,2020:前言3),其生命过程成为新中国政治和经济建设进程的象征。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标识性身份愈加突出,顺应了国家和社会在回顾新中国进程时的情感投射。“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则为上述象征价值的合法性增加了论据。
突出“首先”和“写入宪法”这两处关键的改写,一定程度上具有偶然性。但经此改写,“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的典型故事渐渐被赋予了经典地位。改造后的故事在国家层面定型,媒体、国家和社会等公共叙事合力,重塑了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的先锋形象。
四、精英建构与网民争议互动中的共识凝聚
互联网的普及创造了新的信息流动模式,冲击了既存的社会价值体系,网民声音作为“不稳定的、无组织的”的话语有了滋长的土壤(阿斯曼,阿斯曼,2012:27,32),传统媒体沉淀的叙事得到新的解读和阐释。
2012年以来关于申纪兰及“争取同工同酬”的微博发布者始终以主流媒体、政务媒体和少量资讯平台媒体为主,网民的意见态度则主要体现在评论里。本文检索到的第一条有关申纪兰的微博发布于2012年3月5日全国两会期间。2012和2013年间,申纪兰在互联网上饱受争议,集中在她的政治身份和履职能力的问题上。2014年以后争议趋弱。2018年以来趋于正面。在2019年获得“共和国勋章”和2020年辞世这两个关键时刻,主流媒体及其网络传播集中调用“争取同工同酬”典型报道,回应了网民争议,“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得以成为主导性的叙事而被铭刻。
(一)网民对申纪兰“人大代表”身份的争议
2012年3月5日,83岁的申纪兰参加全国两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及互联网管理,认为“网应该有人管,不是谁想弄就能弄”。不过,因为她本人不上网,所以也提出疑问:“这个网,你谁想上就能上?还是要组织批准呢?”杭州一家媒体的微博账号发布了这个简短的意见后,引起网民的热议。在全部42条评论中,网民着重批评了她关于网络管理的观点跟不上时代,连带也对她作为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表示质疑。
这当中有主流媒体报道错位的问题。从年龄和教育背景来说,申纪兰并不是一位适合谈论互联网管理的受访者。但从评论中也可以看出,网民对申纪兰的历史地位和贡献缺少整体性的认知。虽然2011年和2012年两会期间,《人民日报》对申纪兰都有相当突出的报道,但从评论来说,网民对这些背景所知有限。这实际上折射了以《人民日报》为代表的精英取向的主流媒体与互联网用户之间的传受鸿沟。
2013年初主流媒体报道了申纪兰连任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广泛宣传后,与申纪兰相关的微博陡增到416条,总评论量达到44871条,时间集中于1月底到全国两会后(3月15日)的40余日。但是,主流媒体的宣传与网民认知仍然存在严重的错位。3月10日《人民日报》刊发《掌声送给申纪兰》一文,回顾了申纪兰的历史贡献和履职情况,一定意义上也是对网民质疑其履职能力的回应。但是这篇文章在主流媒体微博账号转发时却被极度简化。包括@新华社、@新京报在内的20个微博账号只简单宣称“选民对其信任”,导致网民对抗式地批评申纪兰“作为人大代表却脱离群众”,“不被人民信任”。随后,其他一些代表主流声音的微博话题,如“申纪兰保持了人民本色”、“申纪兰称我是个农民,没水平,但我对党和国家有感情”,也被网民认为是“她自己和家人都居高位非富即贵”,人大代表身份恰恰被解读为特权的象征。此外,主流媒体对她一些言论的去语境化传播(如对申所说方言不加解释,导致网民误会)等也加剧了非议。
此后的2014~2017年,微博上有关申纪兰的总体发布和评论数都比较少(见表2),主要争议点虽无明显变化,但从2016年起,在一些地方政务媒体账号中,出现了些许申纪兰为家乡农产品代言、参与捐款、参加公益活动等与政治并无直接关联的议题。这些弱化和话语转移背后,也有山西、长治乃至平顺的组织、宣传部门在获知网络讨论后,主动积极宣传,和申纪兰有意回避网络媒体采访的原因(申纪兰口述,2017:33,215-216,278)。
(二)“争取同工同酬”历史贡献的回归
“争取同工同酬”故事虽然是被政治与媒体所建构,但确实包含了申在其中的实际功绩。相比主流话语对“人大代表”等政治身份的彰显,以及从传统媒体到网络传播中的生硬挪用,“争取同工同酬”更被社会大众认可。
微博上首次提及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的是主流媒体@中国新闻网在2013年3月4日全国两会期间的一则发布。但该微博的主题是,时任山西省委书记回应网民对申纪兰人大代表身份的质疑,强调申纪兰是“保持人民本色”的正厅级干部。然而对行政级别的强调不但没能有效回应质疑,反而似乎证实了网民关于人大代表“非富即贵”的猜测。尽管有百余条评论提及“同工同酬”,但这些自发澄清淹没在4万余条批评性的评论中,申纪兰的历史贡献没有被网民注意到。
同年3月10日的《人民日报》的《掌声》一文,摘录了申纪兰在媒体开放日中对政府工作报告的评价发言,并回溯了她“首倡同工同酬写入《宪法》”的往事和几十年来在西沟村的贡献,对申纪兰的主要经历和贡献有较为完整的介绍,但由于主流媒体的微博账号并未转发,在网民中也无影响。2015年两会期间,山西省的一些地方媒体微博账号曾发布过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的文章链接,也未引起网民关注。总体上,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这一“开先河”的贡献在2012~2017年间的互联网上不被主流话语提及,也是导致网络非议泛滥的重要原因。
真正带来网民意见改变的是《人民日报》2018年两会期间的正面回应。2018年两会前,@农民日报、山西省网信办主办的@黄河新闻网等微博账号发布了“申纪兰又参加第13次人代会”的微博,与从前烘托其政治身份的口吻不同,这些微博凸显了她作为“农民”的“平凡”、“质朴”,但影响不大。3月2日《人民日报》在第10版(版口为“政治”)刊发了3000余字的人物通讯《申纪兰:人民代表就要代表人民》,刻画了她的朴素生活和爱党爱国信念,以及为村民谋利益的作为。同日,微博@人民日报账号发布了一条博文为“89岁人大代表申纪兰,有没有级别?她的回答震撼人心”,并附7分30秒左右的视频,运用这位高龄老人现身同期声、字幕和影像资料结合的方式追忆了“争取同工同酬”的经过,视频结尾处用字幕的形式写下申纪兰“级别是农民”,凸显她普通农民的身份,从“争取同工同酬”开始便一直为自己代表的妇女和农民争取权益,对之前网民关于申纪兰“脱离群众”、“享受特权”等诸多非议作了正面回应。这是@人民日报首次在博文中提到“同工同酬”。评论区对申纪兰的实际贡献有了较为中肯的评价,也多有敬意。
同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第2版刊登了700余字短篇通讯《“脱贫攻坚路上,俺们决不掉队”》,同日@新华社发布了一条微博“初心不改的农村先进模范代表申纪兰”,并配以4分30秒左右的视频,不但展现其历史贡献,还展现了其作为普通百姓对交通便利、医疗进步的感受,较前视频更添民生视角。这两次权威主流媒体账号的传播对其他发布主体造成了直接影响,在发布申纪兰获得改革先锋、感动山西等荣誉称号的微博时,其他政务媒体账号也会将“争取同工同酬”的历史写在博文的显著位置。
2019年9月,申纪兰获得新中国成立后首次颁授的“共和国勋章”。作为对这一国家最高荣誉的配合宣传,《人民日报》在第6版(要闻)刊发一则1800余字的短篇人物特写,这篇文章连带凝练的颁奖辞,强调了申纪兰“首次争取同工同酬并推动写入宪法”的显著地位,被各类微博账号广泛转发,网民评论中开始出现主动致敬她这一历史贡献的声音。2020年6月28日申纪兰辞世,随后的首篇人物通讯刊发于《人民日报》7月3日第11版,这一讯息当天上午在微博上就由@澎湃新闻首发,且在后续3日内被高频发布转载。各类微博和评论普遍对其致敬和缅怀,少数质疑仅限于诸如“首倡”、“写入宪法”等细节。整体来说,网民与主流媒体达成了相当程度的共识。2021年,“争取同工同酬”的话语再次被调用到“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的议题时,几乎看不到任何网络争议。
五、结论
有学者在多年前论断,只要理想主义和正面报道还在,典型报道就依然会存在(张威,2002)。在看似走向式微的境况下,许多典型报道其实换了一种样貌存在于社会文化中,甚至沉淀为某种意义上社会大众的精神信仰。本文描述了一个最初承担着政治功能的典型报道,凝聚成社会记忆的动态过程。典型报道时常被认为完全是由政治主导的,但本文发现媒体书写、政治经济力量和大众话语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上都参与塑造着典型报道。
首先,即便是承担重要政治功能的典型报道,媒体在其中仍然具有重要的能动性。媒体书写有各种偶然性。例如,发现和塑造典型、时隔多年偶然调用典型,等等。“偶然性”本身可以诠释媒体的能动性。正是在媒体包括详细报道、简化叙事、偶然调用、经意或不经意地改造、回应争议中的再阐述在内的持续且关键性书写中,典型事例得以存续而不被遗忘。
但是,典型报道有其特殊性,其与政治经济力量的建构始终有着程度不一的契合。历史并不能在传媒上无拘无束地公演,特定政治、经济、历史条件的影响是传媒的动态逻辑(潘忠党,2000:221)。上世纪50年代的典型报道是为了解决缺乏生产力的现实问题,也提供了历史叙说的基本框架;随着农业集体生产浪潮的退去,新的政治需求出现,原来“争取同工同酬”的历史一度被编织进“人大代表”的个人身份建构乃至更大的彰显国家建设脉络的宏观语境中。本案例中,政治规范在形成社会记忆中的作用更为直接。
同时,大众对于典型叙事的抵抗,使得主流媒体改变报道策略,从民众视角出发,重新挖掘并凸显了申纪兰的农民身份,使得其历史价值被民众接受。在媒体书写将近70年的过程中,新闻媒体与政治力量协作,曾一度掩盖了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的贡献。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平台的变化、公众的介入使得政治时事和社会生活都获得了全新的流动性(斯蒂格勒,2010:147),曾经的“典型”报道方式在媒介与社会转型过程中显得格格不入。虽然网络喧哗渐渐消散,申纪兰及其贡献极有可能再次被遗忘,但经过网络纷争冲击和浣洗过的历史故事形貌更加丰富,社会公众对此具备了更为深入细致和理性包容的认知。因此,媒体实质上也调和了国家话语与大众话语。
此外,无论何种形式与情形下的典型报道及其再建构,都承载着价值规范,从推进平等、解放,到弘扬先进、奉献的价值观,再到民众视角下的奋斗意义,这些价值规范虽有差别,但也具有递进性,在适应新语境中呼应了新中国的建设进程和公众的内心愿景。正是这种价值的一脉相承使其有铭刻进社会记忆的可能。
(颜繁冰:《典型报道与社会记忆:以“申纪兰争取同工同酬”为例的研究》,2024年第6期,微信发布系节选,学术引用请务必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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