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陈志军
【案例】
陈志军,男,1970年7月出生,1990年5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德阳市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凯州新城党工委委员。2023年1月,接受德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8月,陈志军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4年2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案悔】
【案情】
【案说】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陈志军曾艰苦奋斗过,可惜没能坚守到底。他身居“一把手”高位,却任由精神之钙流失,理想信念“总开关”短路,导致权力观扭曲、贪腐欲膨胀,最终坠入罪恶深渊,受到党纪国法严惩。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一旦撕开,其行为底线便很容易一触即溃。陈志军案警示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应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既要防范物质上“糖衣炮弹”的袭击,也要警惕精神上“甜言蜜语”的腐蚀,只有始终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人生之路才会行稳致远。
——德阳市纪委监委
第九纪检监察室 张煜
来源:廉洁四川
编辑:崔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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