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43
民主参与理论 媒介接近权 使用与满足
1962年,罗杰斯等人发表了研究报告《创新与普及》,对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的作用进行了比较,对“两级传播”理论作了补充,研究了社会进程中创新成果是怎样为人知晓并在社会系统中得以推广的。
这一理论的主要观点为:
(1)大众媒介与人际传播的结合是新观念传播和说服人们利用这些创新的最有效的途径,大众传播可以较为有效地提供新信息,而人际传播对改变人的态度和行为更有力。
(2)“创新扩散”过程至少包括四个环节:知晓、劝服、决定、确认
(3)传播过程呈“S”形曲线,即在采用开始时速度很慢,当其扩大至接近一半时速度加快,而当其接近最大饱和点时又慢了下来。
创新与扩散理论提醒人们将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结合,但是由于缺少反馈环节和实际情况不相吻合等原因,该理论存在着一些局限性。
记忆思路:内涵+背景+核心价值+主要观点+评价
媒介接近权即一般社会成员利用传播媒介阐述主张、发表言论以及开展各种社会和文化活动的权利,同时,这项权利也赋予了传媒应该向受众开放的责任和义务。
这个概念出现于20世纪60年的美国,由美国学者J.A.巴隆首次提出,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成员的表现自由或言论自由的权利与媒介的私人占有制之间的巨大矛盾。
媒介接近权的核心内容是要求传媒必须向受众开放,它的提出至少在三个方面已经产生了普遍的影响:一是“反论权”,即社会成员或群体在受到传媒攻击或歪曲性报道之际,有权要求传媒刊登或播出反驳声明。二是“意见广告”,为了争取受众的好感和信任,目前很多印刷媒介已经能够在不同程度上以收费形式接受读者要求刊登的意见广告。三是体现在多频道有线电视领域,一些国家规定了必须开设允许受众自主参与的“开放频道”的附加条件。
记忆思路:内涵+提出时间+核心内容
“使用与满足”研究始于20世纪40年代,后一度沉寂,60年代再次活跃起来并产生了较广泛的影响,赫卓格、贝雷尔森、麦奎尔分别对广播、书籍和电视进行了研究。
“使用与满足”研究把受众成员看作是有特定“需求”的个人,把他们的传媒接触活动看作是基于特定的需求动机来“使用”媒介,从而使这些需求得到“满足”的过程。
“使用与满足”理论有助于纠正“受众绝对被动”的观点;对否定早期的“子弹论”效果观具有重要意义;对“有限效果论”也是有益的矫正。
但过于强调个人和心理因素,行为主义和功能主义色彩较浓;脱离内容的生产和提供过程单纯地考察受众的媒介接触行为,未能揭示受众与传媒的社会关系;未能反映受众作为社会实践主体和权力主体的能动性。
编审 | 小刺
排版 | 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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