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自2025年2月1日起试行《天津市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天津市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标准(试行)》,旨在规范人体器官捐献的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确保器官捐献的公益性和可持续性。以下是相关要点:
### 1. **收费原则**
- **公益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运行以非营利为原则,收费标准以成本补偿为基础,统筹考虑资源消耗、技术劳务价值和群众可承受程度。
- **透明性**: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移植医院代收费用后需纳入医院财务管理,禁止账外流转。
### 2.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器官类型制定,用于弥补OPO获取器官的成本。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肝脏**:每个25万元人民币。
- **肾脏**:每个20万元人民币。
- **心脏**:每个8万元人民币。
- **角膜**:每个1.2万元人民币。
### 3. **成本构成**
捐献器官获取的直接成本包括:
- **捐献者相关成本**:如医学支持、样本留存、遗体修复及善后等。
- **器官获取相关成本**:如手术、医学支持、器官转运等。
- **家属相关成本**:如交通、食宿、误工补贴等。
### 4. **财务管理**
- OPO需设立独立银行账户,专款专用,严禁账外账或“小金库”。
- 移植医院代收费用后,需及时支付给OPO,并开具相应票据。
### 5. **政策目标**
- 通过规范收费和财务管理,提升器官移植服务的可及性,维护器官捐献的公益性,促进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 6. **社会影响**
- 该政策旨在解决器官捐献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增强公众对器官捐献的信任感,推动器官捐献的普及。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参考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