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达医晓护 的第 5046 篇文章
上期我们聊了如何收集、留存病历资料、术前术后照片、支付凭证、发票等材料来进行证据固定,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有据。本期就关于求美者在实施医疗美容诊疗技术后的几个注意事项做些提示。
首先,无论是注射、药物、设备仪器,还是手术医美,在接受一个阶段医美诊疗后,可以请主诊做个阶段性评估,沟通一下目前医美效果,明确有无等待期、修复期,以及医美效果最佳呈现时间等,更值得注意的是,需要了解有无出现副反应、并发症等,以及根据现有情况的后续医美或者治疗方案。尤其是手术医美的求美者,术后一定要遵医嘱复诊,进行后续治疗和恢复,出现异常状况的要及时、甚至随时就诊。
其次,当求美者本人认为本次医美效果不理想,甚至认为“变丑了”“美容失败”,先不着急找机构讨说法,在固定证据、向主诊医生了解情况的同时,切记及时去具有权威性的医疗机构专家处就诊,评估本次整形的效果、有无并发症及后续诊治方案。
再者,理性判断损害结果,科学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单纯是美容效果不佳,好比对除皱、祛斑、重睑术、隆鼻术等效果不满意,并无明确的损害后果,一般求美者主张医美费用返还、以及后续治疗、修复费用(如有实际发生)相对比较合理,容易得到支持。如果发现医美机构存在明星代言、医务人员代言,甚至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医美效果的,正好是求美者本次选择的项目或产品,涉及欺诈的认定,那么还可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争取赔偿。
如果不仅是美容效果不满意,还存在脏器损害、功能障碍等较为明显的损害后果,求美者应及时诊治相关损害,待病情稳定以后,再考虑维权。一般这类维权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意见来判断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伤残等级,再据此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医美纠纷的处理除了适用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会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产品责任纠纷、无证行医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或服务合同纠纷等。
求美之路不易,且美且珍惜!
作者: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郑峻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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