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最新发布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违反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案例的通报》得知,有5人因在以往评职称时使用假刊,其职称被撤销。
人社局通报:5人高级职称被撤
通报强调,为强化职称评审监督与管理,保障评审公平公正、质量上乘,营造优良人才发展环境,对深圳市5起申报人违反职称评审纪律案例予以通报。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相关规定,申报人需提交合规、真实且有效的申报材料。若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承诺不实,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若存在违规行为(如明知不符合申报条件仍故意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申报;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成果,业绩成果造假;职称申报评审中不正当的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一经查实,将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作为今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已取得的职称也会被撤销。
通报告诫全市职称申报人员要以此为戒,坚守职业操守,依规依法申报职称,共同维护诚信、公平的人才评价环境。
发现虚假材料能免予处理吗?官方回应:不可以!
同时,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涉及论文专著有关常见问题的解答》文件,针对职称评审过程中论文专著相关问题进行解释。
关于评审通过人员存在套刊、假刊等虚假材料的情况,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回应:不能免予处理!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指出,申报人若凭借虚假材料、剽窃他人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撤销其职称,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是3年。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第十七条规定,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需签个人承诺书,对材料真实性承诺,若承诺不实,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若申报人存在该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违规行为之一,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若申报人通过第五条规定的违规行为取得职称,一经核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评审单位就要撤销。
《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将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情况记录在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多个官方单位已发布“假刊、套刊”线索声明
依据新闻出版总署《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能用同一CN号出版不同版本期刊,若出版不同版本需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仅有一个CN号却同时出版几本刊物,就是“套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释疑时同步公布了2023年度职称评审中部分假刊、套刊线索。奥一新闻搜索发现,多数官方单位都发布了声明信息。比如中国科技人才就在声明中给出了已发现的部分假刊及虚假网站。
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方网页通过搜索刊物名称和刊号来查询期刊正刊。此外,还能借助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维普、国家工程技术图书馆等权威数据库查询刊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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