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问题》2024年第5期要目
【主题研讨:教育法典编纂的理论与方法】
1.论教育法典的基本原则
作者:李红勃、余若凡(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提要:基本原则是教育法典总则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应发挥预期功能,又应具有坚实的规范基础。作为“总则—序编”合一立法模式下的必然产物,基本原则应当发挥统摄整个法典展开和作为法典实施依据两大功能。前者涉及基本原则作为法典内在体系和价值融贯性的体现;后者意味着基本原则在法典实施过程中发挥解释和补充功能。具备坚实的规范基础,要求提炼教育法典基本原则的主要路径应当是:承接自现行宪法教育相关条款,以《教育法》总则章为基础加以抽象,以及由其他教育单行法“提取公因式”。教育法典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立德树人原则、受教育权保障原则、教育平等原则以及教育自主性原则。
关键词:教育法典;基本原则;预期功能;提炼路径;提取公因式
2.教育法典如何安放家庭教育
作者:邓静秋(北京外国语大学)
内容提要:教育法典编纂是教育立法的系统性活动,家庭教育应在其中得到妥适的安放,并独立成编。家庭教育入典的主要困境体现在家庭教育与其他教育类型之间、以及家庭教育法与传统教育法的定位之间都存在较大差异,且现有立法体量较小,易造成教育法典的体系失衡。将家庭教育纳入教育法典并独立成编,突破了传统部门法藩篱,符合教育法作为领域法的基本定位,也是诠释教育事业整体内涵,提升教育立法质量的实践需求。应从价值宣导、体例编排、内容完善等方面考虑家庭教育的法典化路径,从家庭教育法律规范中提取出一般性规定,经过整合吸收后在总则编中加以规定。分则的家庭教育编需要从科学界定相关主体权责、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明确司法保障的限度和方式等方面进行内容完善。
关键词:家庭教育;教育法典;受教育权;家庭教育促进法
3.教育法典编纂中“规章”的合理处置
作者:关博豪(华东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编纂教育法典是我国教育立法规范化的必经之路。由于教育法本身的多层级性、多规范性,编纂法典涉及诸多下位层级法规范的处置。如何在法典化的过程中妥善处置规章,是非常重要的立法技术问题。这是因为,规章可以作为教育法典的基础、支撑、元素以及参照。据此,目前规章中的教育法治理念、教育法治原则、教育法治关系设定、教育法治调控方式等,应当有条件地为教育法典吸收。在完成教育法典的编纂工作后,规章还将长久存留,并可以发挥实施、细化、补充和夯实教育法典的作用。
关键词:教育法典;教育规章;吸收空间;理性关系
【刑事法研究】
4.网络暴力场域中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作者:黄陈辰(中央民族大学)
内容提要:网络暴力是指在信息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损害他人名誉,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网络暴力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密切相关,实现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周全保护有利于削减网络暴力数量、抑制网络暴力产生、降低网络暴力危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型网络暴力的行为类型主要为非法获取与非法提供,在满足其他要件的情况下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纳入刑法规制范围的侮辱型网络暴力必须指向特定自然人,因而其中必然包含个人信息的非法泄露,后者应按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提供他人真实信息的诽谤型网络暴力本身即为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提供,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诽谤罪的竞合。公开信息属于刑法中的公民个人信息,“人肉搜索”行为是否构罪取决于信息处理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应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增加“非法利用”行为要件,实现对单纯滋扰行为的有效规制;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罪名追究网络暴力事件中平台的刑事责任,同时对其安全管理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关键词:网络暴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人肉搜索;公开信息;非法利用
5.美国“犯罪”观念对英国普通法的传承与超越
作者:何勤华、郭娴(华东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犯罪观念不仅是刑法学科的问题,也是国家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重视经验和实用,因此两国至今未能颁布一部成文且统一的刑法典而对“犯罪”作出一致表述。美国作为英国的前殖民附属地,自然继承了普通法上的“犯罪”观念,这在犯罪的分类、构成要件和影响因素等方面均有所体现。而美国自独立战争胜利后制定的联邦宪法,助力其在刑法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社会现象之一的犯罪,有助于我们把握美国各历史阶段下犯罪与宗教、道德、政权、经济之间的互动关系,探究美国独立后区别于英国普通法下犯罪观念的成果。
关键词:犯罪观念;英国;美国;普通法;传承;发展
6.论刑法因果关系的三组属性
作者:马荣春、顾宝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内容提要:刑法因果关系的属性问题几乎是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一块空白。条件性与相对性、构造性与相当性、交织性与竞合性,这三组属性分别描述了刑法因果关系的形成过程、内在结构和存在样态,且能够在不同情境中满足“客观归责”的实践需要。条件性与相对性、构造性与相当性、交织性与竞合性能够赋予刑法因果关系认定的科学性与正当性。刑法因果关系属性理论是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丰富与发展,且改变了以往对刑法因果关系的观念定式,即刑法因果关系不仅是“线”,而且是“面”,甚至是“体”。
关键词:刑法因果关系;条件;原因;孤立简化法则;合法则性
7.以智能合约为工具的共犯问题研究
作者:岳平、杨晶晶(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上海市闵行区)
内容提要:以智能合约为工具的共犯问题在学界研究尚少,多以抽象化理论概述。对于无意思联络下的共犯认定问题,采取行为共同说较妥当。抽象的犯意明知可以替代具体内容的意思联络,无需对涉智能合约犯罪的帮助行为正犯化,只需根据具体犯罪内容适用罪名即可。对于自动执行性涉及的共犯实行行为认定,应当肯定实质预备犯的限缩解释,采取“法益重大程度+法益侵害的紧迫性”双重标准认定预备行为。就不可撤销性对共同犯罪形态认定的影响,需要在强智能合约和弱智能合约两类场景下分别讨论。强智能合约的语境下无法成立犯罪中止,而弱智能合约的语境下,可以实现犯罪中止,若侵害结果仍然发生,实现了共犯脱离,则成立犯罪未遂。其中技术服务者对智能合约的共同犯罪作用不可忽视,通过对注意义务的限定,坚持规范论立场下的义务违反标准,肯定故意的不作为参与成立正犯,重视技术服务者主体性地位并强化其责任。
关键词:共同犯罪;智能合约;行为共同说
8.从境外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司法认定
作者:张炜、金华捷(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内容提要:在从境外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案件中,走私犯罪的成立不仅须有涉案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来源于境外的证据,中间走私入境过程的证据也不能缺失。这类案件中,直接走私和间接购私的区分,应结合行为人主观犯意的内容、客观行为方式以及犯罪收益的获取三个方面综合评判。行为人既有走私行为,又有收购、运输行为,同时构成走私犯罪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应当择一重罪论处。行为人既有走私行为,又有出售行为,同时触犯走私犯罪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关键词:直接走私;间接购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处断一罪;数罪并罚
9.信息时代刑事追诉权力转移的法治保障
作者:廖建灵(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信息革命作用于刑事司法致使权力发生了转移,经由技术转移、通过第三方参与转移是权力转移的两种主要路径。然而,与传统法律赋权的路径不同,前述权力转移引发了法治化风险,在权力专属原则、权力制约机制、权利保障要求等方面形成了挑战。在时代的变化中,刑事司法应有所变亦应有所不变,关键在于坚持人的主体地位并为刑事司法的变化提供法治化的路径和保障。面对刑事司法权力的转移,通过合理界定他方力量嵌入司法的边界,适当考虑他方主体参与司法的责任,调整完善权力制约及权利保障机制,为新主体参与刑事司法、享有和行使权力提供法治保障。
关键词:权力转移;主体地位;权力制约;法治保障
10.元宇宙空间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
作者:陈佩莉(华东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身份型虚拟人是自然人在虚拟世界的数字分身,其本质是自然人身体在元宇宙的延伸。人格权要素是基于自然人的生物性和社会性形成的,虚拟人不具有独立人格,与自然人共享同一人格。元宇宙全真体验使自然人的身体可以通过网络触及,强调现实物理接触的人身权利刑事规范在元宇宙空间难以适用。脑机接口技术改变了人感知疼痛的路径,虚拟人受到暴力作用时,痛觉将直接传递至自然人的大脑,导致现行刑法无法应对非物质性伤害类型。元宇宙是人类社会的组成部分,元宇宙人机融合技术发展不应违背社会伦理,应坚持以刑法规制保障自然人在元宇宙的人身法益。元宇宙空间不会导致自然人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保护的差异。由于虚拟人不具有生物性,生命权的保护不应延伸至元宇宙。元宇宙空间的暴力伤害行为应视为对自然人精神健康的伤害,应当受到刑法同等保护。虚拟空间的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危害后果主要体现为精神伤害,身体部位的现实接触不是两罪的必要构成要件。
关键词:元宇宙;虚拟人;全真体验;人身权利;刑法保护
【青少年犯罪研究】
11.少年欺凌者分级干预综合体系研究
作者:李思远、黄冬生(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内容提要:少年欺凌者是学生欺凌的发动者或实施者,在学生欺凌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国的学生欺凌治理体系中,并未针对参与者的角色构建有效的分级干预制度,具体的干预措施也呈现“过轻”与“过重”的二元结构,缺少必要的“中间性处罚”和保护处分。科学合理的立法和政策框架,是实现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重要前提,有必要在专门立法的基础上,建立一套以“防范、萌芽、产生、加重、触刑”为界分的分级干预体系,同时配套科学、多元参与的综合治理。
关键词:学生欺凌;欺凌者;分级干预;中间性处罚;保护处分
【青少年法治】
12.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强制执行制度的证立与展开
作者:杨雅妮、石芬琴(兰州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强制执行制度的构建进行了初步探索,但由于该草案意见分歧较大已终止审议,致使该制度在立法层面未能得以确立。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强制执行制度的构建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在对该制度进行构建时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强制执行既可以采取间接强制,也可以采取直接强制,在顺位上应优先适用间接强制;二是如果存在未成年子女明确表示反对、强制执行会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权益,以及判决自生效后满一定期限未及时履行等事由,可以产生阻却强制执行的效果。
关键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间接执行;直接执行
13.检察视野下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路径研究
作者:黄金洪、黄超(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内容提要:《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是新时代新理念新格局下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将家庭教育纳入法治轨道的具体要求。检察机关应当主动发挥检察职能,找准在家庭教育中的定位,积极推动家庭教育主体和内容从单向的个人向交互的多元方向发展。在注重强制性的同时,积极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最小干预原则”,并加强家庭教育主体的权利救济和保障,推动家庭教育朝着纵深方向发展。
关键词:家庭教育;检察权;职能定位;实施困境;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创刊于1982年,是我国公开发行的青少年犯罪研究专业期刊,由华东政法大学主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一贯注重反映有关青少年犯罪、少年司法、青少年权益保护以及犯罪学领域的新动向、新观点、新问题、新经验;致力于整合犯罪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资源,深化和繁荣青少年犯罪研究,推动我国青少年犯罪防控与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杂志已经连续两届被遴选为CSSCI期刊,曾荣获法学类核心期刊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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