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翔:法学论文写作的具体操作

学术   2024-11-08 19:31   北京  

法学论文写作是法律专业人士学术科研的基础要求和实际工作的技能,也是检验法律基本功的重要手段之一。张翔老师首先从对法学作为规范科学、实践科学的理解开始,说明法律论文选题的三种来源;然后讲述,选题之后如何进行规范、案例和文献的检索整理,动笔之前应做何种内容与程度的准备工作;接着分析,标题如何拟定才能信息充沛并且简洁“吸睛”,摘要与关键词承担何种功能,论文应如何初步确立结构,导言、正文和结语分别包含哪些内容,怎样谋篇布局、起承转合,材料如何排比,如何先“粗写”后“细写”,如何引注以支撑论证并保证文气贯通;最后,文字需要打磨,作者讲述了日常在“义理”“辞章”上如何积累从而提升论文的语言水平,增强论文的“悦读感”。

作者 | 张翔,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教授、博导

来源 | 法学写作课、法学论文写作



张翔,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分会副会长。获评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第一批青年拔尖人才。荣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等。






-讲座实录正文-


今天我讲的,其实是我开设的《法学论文写作》课程的内容。这个课只有一个学分,总共上四次,我在备课的时候就准备成了四次讲座的形式。今天我要跟大家讲的就是这四讲里的第三讲:法学论文写作的具体操作”。


我先简单跟大家介绍一下其他三讲是什么内容。


  • 第一讲是“法学写作:规范性与规范”,是关于法学论文写作的一般性理解。我提出和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法学写作作为一种规范学科的写作,它的规范性是什么?”还有关于如何选题等内容;
  • 第二讲是“法学论文的结构安排”,是讲怎么谋篇布局;
  • 第三讲“法学论文写作的具体操作”的内容包括一些技术性的问题,比如论文注释的格式,摘要、关键词、标题的拟法,包括各级标题的问题。另外是一些写作技巧,比如怎么排比材料,资料梳理怎么写,初步的粗写与后续的细写,长、短文写作各自的注意事项。最后再为大家介绍一下日常读书积累的一些方法。
  • 第四讲是“法学论文的修辞”。


为什么要讲这么一个题目呢?这是基于我对论文写作课的反思:论文写作是操作性的工作,怎么以上课的方式来教?如果学生都只是在听老师讲,不去具体操作,写作课能有什么指导意义?按理说,写作课应该让学生写作业,然后老师做批改,上课再讲评。但实际上,面对很多学生的大班,这种讲法基本不可能。那么,怎么去加强论文写作课的操作性?


我想了一个办法。我选了自己的十几篇论文作为范文给学生看。大家可能会说,“你也太自恋了,怎么不选别人只选自己的”。我这么做,是因为我最知道这些是怎么写出来的。我让同学们先看我的论文,然后来说明,我是怎么具体操作的。我希望这种方式能让我的课更具操作性。我几乎是要告诉大家,从论文标题开始,每一个字是怎么码出来的。野人献曝,自我剖析,让同学们看个清楚。



我们上节课讲到了论文的框架。大家注意,不管怎么样,要在写作的开始强行给自己的论文分出框架,把论文的一、二、三、四点列出来。这样一来,我们在后续阅读材料加以梳理的过程中,就能把材料和框架进一步地联系起来。


初步安排了论文结构以后,你的论文有了初步标题,有了大概的提纲,勉强分好了层次,也进行了文献的阅读和梳理。有的同学还会把文献打印出来,用荧光笔涂了各种颜色。对着一片红红绿绿,觉得我已经“万事俱备”了。那么,在这之后怎么着手充实论文的资料呢?


这时候我们可以做第一项工作:“排比材料”。


一、摘抄素材


排比材料的工作可以分为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文献梳理过程中的积累,也就是摘抄素材


大家在阅读论文资料的过程中,经常会产生这种感觉:这一部分的文章有用,这句话我是可以引的!但是如果你把这个书看完了就往那一扔,回头要开始写的时候,再去翻书就找不着了。这时,就有必要做一个标记乃至摘抄的基本工作。排比材料的时候,就先把可能会引用和参考的素材录入电脑。有必要直接引用的,就摘抄下来,可供参考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一两句话记录下来。如果我们在文献梳理过程中,一篇一篇地做了这种积累记录的工作,等到梳理完了,你可能就已经有一个几万字的文档了。其实,素材摘抄的过程也是论文构思的过程。你的初步观点、大体框架乃至具体的写作策略,都是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这个文档,既是梳理的成果,也是思考的记录


二、归入框架


第二个步骤是归入框架。比如你已经梳理了30篇论文、10本书,你可以开始对照初步拟定的几个一级标题,把梳理过的文献往论文的大体框架里填。确定框架后再回顾先前梳理的材料,你就会开始思考文献材料和论文各部分之间有什么关系,这段话在哪一部分能用得上。这样,你之前看过的文献和材料都可以被归入到各个一级标题下面去。这意味着,各种素材、资料和观点,开始融入你自己的分析框架了。


按照这种方法去整理,或许你的论文还没开始写,已经有好几万字了。而这样做最大的意义是,你的论文已经在进展中了。你有了思考框架,而且也有了与之相应的材料。


我就是这样做的,我给大家展示一下我写作《我国国家权力配置原则的功能主义解释》(《中外法学》2018年第2期)时的思路。


当时我准备在论文的第一部分写“权力分工的祛魅”问题。我认为分权这个问题背后有比较严重的意识形态色彩,那就要思考如何对意识形态色彩祛魅。我写的第一句话是:


“权力分立是一种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因为国家反自由,所以要通过权力分立来让国家变弱。”


这是我思考问题时候形成的一点认识,我就把它先写进去。


我下面开始列举了这么几本书:


  • 《我们的敌人》
  • 《控制国家》
  • 《国家职能的变迁》
  • 《政治哲学》
  • 《国家为什么会失败》


还有一些,是我直接把书里面的话摘抄下来,比如在《国家为什么会失败》里面有这么一段说:


“汲取性制度:一部分人攫取另一部分人创造的财富。统治者能够利用权力在短时间内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最大限度的经济增长。但是这种增长不可持续。”


我就把这句话摘抄进来了。


至此,我可以告诉大家,最后这五本书都没有出现在我论文的注释中,为什么?因为我最后发现,它们离我的论文其实是比较远的。列举这些书只是我的思考痕迹,我把这些痕迹先填进去。


填到这,再往下是我自己思考的一些想法:


社会主义国家的议行合一原则是为了与分权原则分庭抗礼,也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属性。


我想说的是,西方的分权观是个意识形态属性很强的观念,中国的权力结构观意识形态性也很强,这就构成了我的思考框架。


之后,我再继续做我的摘抄。比如说,清华大学聂鑫老师翻译的阿克曼关于分权的著作《别了,孟德斯鸠:新分权的理论与实践》,在第11页写到说:


对美国人来讲,努力将分权制衡的体制发展到最好是一回事,高举美国模式,而将其作为全世界自由民主的指路明灯则是另一回事。


有一些一开始填充到文档里的话,最后可能没有引用到,但实际上还是帮助到了我。为什么没引?有些可能是大家都会说的话,就没有必要引用了,但可能正是大家都公认的观点在当时启发了我。这在你的思考痕迹中是可见的。


至此,我向大家完整展示了这个整理思路的过程,我把自己为写这篇文章看的书、文献进行了摘抄,并把它归入到框架中。大家可以想象,我在论文最初的框架完成以后,会形成一个篇幅不算小的文档,里面有我的框架以及摘抄的素材。这其实是我所有论文写作的第一步。我在具体写作的时候会另开一个文档,而把这个原始文档保留下来,因为它能帮助我思考和整理这些素材。


大家想,完成这样的工作意味着什么?这时我可能已经看了几十份资料,并经过一个初步的消化,而当这样一个包含大量资料的文档完成以后,这就意味着我的论文的基本素材都有了。这种写作方式,在中国文学的传统里面通常是被看不起的,但据说李商隐就这么写作。据说他习惯把那些临时想出来的好词好句,放在一个小布囊里面,甚至各种典故的用法,也都提前想好,到他写作的时候就把这些东西都放在桌面上。所以别人嘲笑他说,你这叫“獭祭”,什么意思呢?水獭吃鱼之前要把所有的鱼捕好,一条条摆在岸边,然后再开始吃。你看你那写作方式就像水獭吃鱼一样。总之,大家注意学术写作和文学写作的差别。文学写作往往是基于灵感、基于天赋的。我们从小经历的写作训练往往是天才式的写作,给你一个题目,要求倚马可待,一挥而就,文不加点,下笔万言。这是我们觉得最好的写作,但这不是学术写作。当然,其实文学写作也有区分,有纯粹灵感天才型的,也有那种像贾岛这种苦吟派。所谓“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要反复推敲。



一、资源的获取


到这里,大家会问了:在论文写作中,怎么去做材料梳理?首先第一个问题,这些素材从哪来?论文的相关文献从哪来?


我们所有在座同学,可能多多少少都有过一些课程论文写作的经验吧?我们写论文一般先去找文献,怎么找?大家都知道中国知网,今年它尤其火爆,我们本科生都知道的东西,一个博士居然不知道,而他居然还要去北大做博士后?这件事情引发了很大的反响。


好,言归正传,我们去中国知网上找文献的时候,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况。同学们拿一个关键词去搜索,搜完以后可能会告诉老师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告诉老师没文献,没人研究过。第二种可能告诉老师,说太多了,有好几万篇,不知道从哪看起。


请大家注意,这么多的文献无从下手,或者说搜不出文献来,大家分析过原因吗?如果说文献太多,无从下手,那说明你选择的关键词是一个很普遍的词,或者这是一个学界普遍会研究的问题,自然会多;而搜不出文献来则意味着,你的关键词很可能设计得有问题。有的同学写了一个很长的句子进行搜索,当然搜不出东西来。


我们先说前一种情况:如果一下搜出来好几千篇论文怎么办?我跟大家讲些简单的办法,你首先(在知网搜索结果中)以“发表时间”排个序,然后把最新发表的文章选出来。学术界最新的文章动态大家可能不了解,因为同学们现在对于学界哪些人著名、哪些杂志好,可能都没有什么认识。但你要找最新的文章、文献,并下载两篇来看。为什么这样做?我们知道,按照学术的要求,所有的论文都应该有文献综述,都应该要参考别人的研究,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找到一个较新的文献,它可能对以往的研究已经做了一个综述了。这样的话,你从这篇文献里所做的综述,就可以大体上了解这个领域之前的研究状况。


如果我们的学术越规范,从新文献中去获取既有研究的准确性应该就越高。多看几篇综述,你就会发现一个现象:关于这个领域的重要的文献,大家都会去引用。一个成熟的学界应该是不断有人在做不同领域的学术综述的,但是我们的学界没那么成熟,综述性的文献有时候就要自己去找。举个例子,2015年是中国宪法学研究会成立30周年,韩老师说我们写一组文章,综述三十年间中国宪法学的发展。基本权利部分《基本权利理论研究30年》是由我和人民大学博士生姜秉曦合作完成的。这篇文章对文献的综述是比较完整的,文末我还专门做了一个表,统计了三十年来的基本权利研究。


再举一个例子,早先的《法学家》有一个惯例,每年在第1期发表各个学科的综述,概述过去一年的学术发展。我那时候也写过这种文章,把过去一年的论文著作情况整理起来,写一万字左右的综述。但是后来我们把这个惯例取消了。原因一方面在于现在的刊物是非常重视引用率的,而综述性的文章引用率很低。另一方面在于,一年的时间太短,且针对整个学科的研究综述会非常凌乱。一个学科有那么多研究方向,但在一年当中关于这个问题可能就发表了一篇好论文,那就没什么可综述的了。此外,大家还可以关注先前韩老师主编的《公法的制度变迁》,主要内容是由王贵松老师和我完成的。当中既有制度的综述,也有一些理论的综述,可以参考。


二、顺藤摸瓜


那么,如何在收集到的材料当中找出自己真正需要的论文呢?我想大家可以“顺藤摸瓜”地去获取研究的脉络,这里面有一个规律,那就是,某一领域的重要文献,是大家都会去引用的。这时,大家从启发你选题的一两篇文献开始,根据它的注释、引用当中就可以找出相关的研究。你还可以在中国知网的数据库里面查哪些文章引用了这篇文献,看一下引用率,看一下下载量,其实你就可以判断,这篇文章可能确实影响力很大。通过这种方式,大家就可以顺藤摸瓜,去把很多历史上的重要的文献都摸出来。这个功夫其实很容易,大家通过一些文章的下载、阅读和对比,慢慢地就把一些重要的文献摸出来了。


三、“知所先后、不掩其功”


顺藤摸瓜的一个前提是“知所先后”,要搞清楚先后,就是一定要知道谁先讲的,谁后讲,按照这个顺序,脉络基本上就大致理出来了。这个很重要,你要知道哪个文献在先,哪个文献在后。这样我们就知道,哪个观点是谁最早讲的,这个领域谁做了最早的基础性研究。最早的研究很重要,因为它往往是奠基性的。这一点在中国可能尤其的重要。为什么尤其重要呢?因为中国现在的学术总体还是不够规范,不够规范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大家的互相抄袭太严重。


一篇较早的高质量文献,会被后面的人不断地抄袭,抄到最后会出现这样的笑话:有一个作者跟我讲过,他都开始怀疑某些观点是不是最早由他讲的。他说当时是他最先写出来的,肯定就是他先讲的。但是后来大家都认可了这条观点,他的观点成为了公论,研究者也就渐渐不引用、不注释他的文献了。以至于这位作者自己都开始怀疑,类似的观点是不是自己最先提出的。中国确实有这种情况。因此我们在做文献梳理时候要注意到,一定要把最早的文献要梳理出来,这非常重要。否则你的文章写出来后,就会面临一些你根本没有办法去反驳的质疑。


比如说你拿一篇文章来给你的老师看,你可以有自己的观点,老师可能不同意你的观点,你们可以辩论,但如果老师提出一个问题:“有这样一个文献,你看过吗?”你发现你根本没看过,那就麻烦了,这就是硬伤。关于这个领域重要的文献、核心文献你没有读过,这种情况下你的论文就会存在直接被否定的危险。所以要会顺藤摸瓜,核心文献不能遗漏,要“知所先后”,这都是文献梳理的基本要求。


四、穷尽之难


但梳理文献时我们会面对一个很麻烦的问题,就是穷尽之难。有时候,你要想穷尽某个领域的文献是挺麻烦的。我自己也有这样的经验:论文写好了,修改完了,投稿了,甚至都发表出来了,大家反响也还不错,结果过两年发现在我那篇文章之前,还有别人也写过类似的文章,我自己没发现而已。大家也许会问,那你自己怎么没有顺藤摸瓜,好好梳理核心文献呢?其实,我觉得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多种原因。


一个确实存在的问题是,按照这种方法去梳理文献,什么时候是个头?打个比方,一个屋子里装满了开心果,主人请大家去吃开心果,但要求你把果壳剥了以后扔回去,你说你能吃完这一屋子的开心果吗?有一种说法说是吃不完了,为什么吃不完了?因为刚开始抓起来都是有果仁的,后来有果仁的越来越少,壳越来越多。最后,你要去发现一个有果仁的开心果就变得非常难,最后可能在某一个地方遗留着一颗,但你很有可能永远找不着它了。有时查文献也有这种情况,你要想穷尽,几乎不可能,但是我们讲你要尽可能地穷尽


什么叫“尽可能地穷尽”?我觉得至少有这一个基本的判断标准:在梳理文献过程中发现的那些大家都会引用的文献,你都已经看过了。其余就是写作时要注意的一个事项。梳理完了文献,要论述的时候,你要说上这么一句:“就我所见的文献之所及”。这是不可或缺的。


我们知道学术研究,特别是对于实证性的学术研究,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叫做“说有容易说无难”。你说世界上有一个什么东西,其实这是容易的,我说世界上有这一瓶水,我把它找来,它就有。可是你要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什么东西,这就太难了。考古学就是最典型的一种“说有容易说无难”的学问,某个东西被我挖出来了,这没什么可说的。但你要说有个东西不存在,这太难了。


这种情况下,大家一定要意识到,在各种的资料梳理之后,我们一定要尽可能地去穷尽这个领域。学术研究经常会发生这种情况,一篇论文发表了,发表之后若干年又发现新资料了,如何利用这些新资料?你可以写再论,你可以写补订,把它再补上就行了。


五、资料脉络的梳理


下面我们来说说资料梳理的脉络,这个问题对学术研究特别重要。做一项研究,一开始应该怎么去把握相关的学术脉络呢?我觉得有这么几个可能的路径:


第一个是负责任的教科书。理想情况下,教科书应该包含这个学科最重要最基础的一些文献。大家将来如果去别的国家读书,拿到教科书一看,每一章节基本都会提到与这个部分有关的最重要的一些文献。但实话说,中国的教科书的质量,尤其是法学教科书的质量真的让人一言难尽。虽然现在有非常好的法学教科书,但普遍来说,质量不能算特别好。而且中国的法学教科书还有一个大毛病,在早些年特别突出:似乎教科书是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可以抄过来抄过去。所以我们去挖掘八十年代初一些观点的来源时,就会面临非常多的困难。因为你会发现各个教科书上都是这么写的,但是你不知道最早是谁这么写的,这是我们学术不规范的一个结果。但理想情况下,教科书应该具备学术脉络梳理的功能,我相信通过近年来一些青年学者在编撰教材当中的努力,未来这个现象会有所改观。


第二个,在德国的法学传统下,有个东西叫做法律评注。法律评注是对法条的逐条注释,比如说对《民法典》或者《基本法》的逐条释义。这种注释具有一种穷尽问题和穷尽资料的功能。在某一条之下,里面的相关问题是什么、相关问题的文献有哪些,在这个注释里面应有尽有。此外,他们还会专门列一个文献目录和案例目录以供参考。法律评注书在德国是法学的巅峰形态,按照北大贺剑老师写的文章,将之称为“教义学”的巅峰,我觉得这个名字取的非常好。你只要拿到这个评注书,所有的文献、所有的案例、所有的见解,在这一本书之中你都能找到。在德国的法学教育下,一个法律人从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天开始,到他这一辈子干法律工作的最后一天为止,他可能随时要用到这种评注。评注书有大型的,有小型的,小的可以买一本在包里,大的在图书馆里面随时都可以去借阅。所以在德国获取文献根本不是个事儿,哪怕你是一年级的学生,你只要拿到一本评注,都能轻松获取关于这个领域所有的文献。


这种评注在德国是一个非常好的传统,但在中国还刚刚起步。现在大家正在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比如我们人民大学三位老师十几年前就做过一本物权法评注,可以说是非常早的尝试,这些年民法学界也一直在做这个事情。再比如说,我们人民大学的《法学家》杂志,现在专门有一个“法律评注”栏目,基本上是民法学者在栏目中,就民法的重要条文撰写评注。其中比较公认的典范是朱庆育老师写的《〈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评注》(《法学家》2016年第3期)。民法学界这些年在做,我们宪法学界也开始了。前不久刚刚把这个任务向我们的一些青年老师分配下去,我们也要开始做这项工作了。未来如果做起来,大家在资料梳理上可能会容易一点。


德国还有几个比较有特色的刊物,有两个我印象比较深的刊物:


  • 一个叫《法学》(Jura)
  • 一个叫做《新法学周刊》(Neue Juristische Wochenschrift)


这两个刊物经常刊登这样的文章:“关于《基本法》第5条第1款的重要判决”。这篇文章就把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历史上关于这一款的重要案例,一个一个全部梳理一遍,把当中的变化脉络梳理出来。过了三年五年又有了新判决出现了,又有人会写一篇标题一模一样的论文,叫做“关于第5条第1款的重要判决”,重新来理解这个条款。在这种传统下,他们的判决脉络是也非常容易把握的。


除此以外,在其他国家有没有这种类似的形式呢?也有。比如说美国有一种叫做“法律重述”的东西,其实它也是对相关的案例学说的一个整理。在中国,这种东西可能因为法学发展的水平所限,仍然没有得到推广。我们仍然没有那么容易获取这个脉络,但是在德国、美国这样的法学发达的国家,这个脉络的获取是不难的。将来同学们如果到国外去留学的时候,其实也可以去看一看这些书。以上是一个关于脉络梳理的问题。


回过头来,当论文进行到这里时,我把所有的资料梳理好了,填进了我论文的框架。这个时候选题有了,论文的框架有了,资料我也填进去了,但这仍属于初步的准备,不是直接的写作,下面我们就要开始写了。



我今天所讲的写法,不是任何一个老师曾教给过我的,基本都是自己多年写东西琢磨出来的,愚人所得,如果说得有错,大家不用太在意。


我把论文写作分为“粗写”跟“细写”两种写法。


一、粗写


所谓粗写,基本上是我在写基本思路时候的一种写法。就是说,当你把各种东西资料看完,论文的选题也确定下来了,你肯定会有一些灵感似的东西。其实任何一篇论文,可能一开始就是一个idea,一个火花,一个非常简单的想法,但恰恰是这种东西可能构成了整个论文的基本脉络,它会贯穿你论文的研究写作的始终。而当它喷涌而来的时候,你是要一气呵成地把它写下来的。


在我的经验来看,一篇论文最初可能产生自一个几百字的想法。这个想法会在什么时候获得?不知道。你之前读文献整理的过程中不断地思考,可能突然有一天,突然有一个时刻你就想通了,有了这么一个基本想法,那这几百字的想法一定要一气呵成写下来,千万不要等,等等可能就想不起来了。有些东西是可以慢慢写的,而这个灵光乍现的想法或许不能慢慢写,必须马上记下来。


我自己在“捕捉灵感”的问题上有两次比较有趣的经历。一次是我牙疼,我挂了个号在等着补牙,大家知道等补牙时间非常长,我就坐在那翻看自己带的书,因为我那段时间一直在准备一篇论文,突然一下子,我在那个非常嘈杂的环境中就把这个事情想通了,我就赶快拿出笔记本来,用非常潦草的字写了一页,这个就构成了我后来整篇3万多字论文的一个核心的思路。还有一次更有趣,我带着孩子去泡温泉,在休息的时候躺在旁边的躺椅上,突然觉得想到一个问题,那个时候我也没有纸笔,我就赶快跑到卖饮料的前台去跟服务员要了一张便签纸,要了一支宾馆的笔,在上面赶快写了下来。你的一篇很长的一篇论文,可能一开始就是这样一个想法,但这个想法一定要当即记下来。


我们开始写论文的时候,会有另一种粗写。这是因为脑子里有好多想法,但现在想不清楚,你没有办法以非常清晰的语言把它表达出来,那怎么办?这种时候我觉得也可以试试粗写。先别管逻辑,也别管文字,你就按照脑子里怎么想的,手底下就开始敲,敲完了可能看起来乱七八糟的,自己都不一定看得明白。但你把它敲完了回过头再去看,或再把它写一遍,就会发现里面的逻辑慢慢地被梳理出来了。从粗写到细写是有一个过程的。其中,粗写实际上是在用电脑,用纸、笔记录你脑子里的想法,它可能是混乱的,但里面也包含着思想和灵感


二、细写


那么细写是什么呢?细写是说,前面的基础都具备了,比如说一气呵成的基本思路有了,框架也有了,排比的材料都在里面了,这时,你要开始细写了。细写要以一种非常理性的形式展开,将你所思所想完完整整、清清楚楚地表达出来。因为它比较具体,我没有办法给大家举特别清楚的例子去展开,但我建议,大家在整个写作过程中要贯彻着这样一个思路:


一方面要注重整体,另外一方面要注重局部和细节。你要时时刻刻考虑论文整体,考虑它的大思路、大框架、大结论。但是在每一个局部,你又要注意它的小思路、小框架、小结论。


因此,有时你可能写得很细很细,但是你写一阵子,你就需要放下笔来,跳出你写的这一块内容,从总体上再来把握一下这篇论文。


怎么去把握整体的大框架、大逻辑、大思路和小的、局部的细节?论文不像中小学的作文,两个小时就写好了。一篇论文可能要写十几天,也可能要写几个月,博士论文甚至要写几年,写的过程会时不时中断。比如,我花两个月写了一篇论文,每天大概一千字,总共积累了有五千字时,我就停下来进行一个检查和回顾,明天再重新开始。我的写法是这样的,不管这个论文前面已经写了多少,我基本都会从第一个字开始看,一直看到昨天写到的地方,接着再往下写。这样的话,你的框架逻辑,还有下面讲的“文气”就更容易贯通。


但是这种写法有一个弊端。比如说,今天我要开始写论文,那我要从头开始看,结果一天过去了,我一直在改前面的文章,后面一个字没写。这是很常见的,但是这不意味着你没有往下写,你实际上在推进你的工作,在实现逻辑和文气的贯通。


电脑时代带来了巨大的可能性,方便大家反复地敲打文字。大家想象一下,如果没有电脑,一句话写下去你要再改它那得多费劲。大家没有经历过手写论文的时代,我自己最早的两篇论文是读硕士期间和韩老师合作完成的。那个时候电脑不普及,而且使用输入软件很费劲,需要用户老想着要怎么去选词、选字。所以那段时间我的论文都是手写的,有时候反复抄写几遍,费劲很多。电脑写作,对于这类细致的,需要反复锤炼的文字是相当友好的。


总之,细写要保持大和小,总体和局部的观念,时刻思考你的逻辑和文气是不是从头至尾贯通的?大家把写成的部分读一读,就会发现哪好像缺点什么,好像原来写得还比较粗粝,现在需要写得再细腻一点,逻辑上要再顺一些。这是粗写和细写,这个过程很漫长。



一、两种引用方式


在刚才的细写过程中,你已经把素材按照自己的思路都摘到论文里面去了。这时就开始要做注释。我们知道,注释首先是个引用的问题,引用在学术上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引用,另一种是融化转述。直接引用很简单,标志就是打双引号,双引号里的就是直接引用的内容。融化转述就是对于别人的观点,进行了自己重新的表述,但是表述后面也要做上注释,一种常见做法是写上“参见”。这两种引用方式在我们的写作中经常会出现。通常来说,直引原话比较适用于一些非常专门化、精细化的论文,而融化转述它更适合通论性、论说性的论文。前一种可能需要非常细地一点一点考证,反复地进行论辩,而后一种可能是相对比较抽象的大框架描述。这只是一般而言,实际上这两种论文都要用到不同的引用方式。


直接引用和融化转述各有优点,也各有一些缺点。直接引用,它的优点毫无疑问,就是准确,你只要不要乱去裁断人家的句子,基本上你引来的是什么就是什么,这个很准确。


但是直接引用可能的危险是什么呢?有这么几个危险:


  • 第一是冗长,因为你想用他的这个观点,又要把这个观点在引用的话里面表达清楚,你可能要引好长一段;
  • 第二是隔膜,什么叫隔膜?就是说,人家写这段话的时候,不是为你这个论文写的,你拿来用的时候就难免与自己的行文存在隔膜。
  • 第三是滞涩,刚才提到“文气”,一篇文章的语言本来是流畅的,突然在一个地方插进去别人的一句话,那这个文气就会发生滞涩,这是直接引用的毛病。


那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有这么几种方法:


一个是删减,删减对应的是冗长的问题。这是说,你在截取别人文章的时候,一定要想好怎么截既能够把原意表达出来,又可以尽可能地简短。有时我们会这样引用文章:说原作者的一段话,把中间的两个逗号之间的一段给删掉,变成了一段话表述,逗号,一个省略号,再逗号,又把后面半句引出来了。这就是通过删减使冗长的问题得到解决。


而这个隔膜怎么解决呢?隔膜的解决一个基本的方法,就是说你引用完了以后你得再解释一下,把这个并不直接针对你的引文融入自己的思路。比如说,我习惯用这样的句子:“他的这样一个说法,虽然另有所指,但亦可证明我之前的某某某观点”,或者用“......,也就是说......”。直接引用都要做个阐释,把当中的隔膜感给打消掉。


滞涩就是语言不贯通,那怎么办呢?这是最麻烦一个问题,也是相对来说比较高级的一个。我觉得这个技巧其实是这样的:当你决定要在一段话里面引用别人的原话时,你在构造自己语言的时候,就要想怎么把它构造好,能够使这句话到时候放进去,可以嵌得丝丝入扣,严丝合缝。打个比方,别人是一颗宝石,你拿过来要嵌到一个戒指上,你怎么把那个戒托做得好好的,刚好让那个宝石嵌进去稳稳的。这个是需要一点功夫的,我觉得有些学者很注意这一点,会做得非常好。比如我的一个学弟,首师大的杜强强老师,他的直接引用在我看来就做得特别好。他好多直接引用,我拿来让学生念念试试,如果不去看文字,而是听声音的话,你都听不出来他在里面引用了一句话,这就是直接引用的最高境界


以上是直接引用,间接引用或者融化转述比较可能的危险是什么?是错误。因为你是把人家话转述过来,人家原意可能不是这样的,你给你转述错了,这是一个危险;另外,融化转述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的文字能力或许不足以转述别人的观点。转述的目的本是为了避免冗长,结果你讲完了比人家讲得还长,那你直接引用原文就行了,没有必要再组织一次语言了。


所以融化转述要想用好:一方面转述要准确;另一方面要具有锤炼文字的意识。我在人大上论文写作课,最后一节课是专门讲修辞的,今天我也会讲到一点。大家在开始学习写论文的时候,要有比较强烈的锤炼文字的意识,要有文体的意识。


二、尾注与脚注


另外我们知道,现在注释的基本方式有尾注和脚注两种。尾注在现在看来是很不方便的,大家看尾注会很烦,还得翻到后面去看完尾注再来看正文。尾注是如何出现的,我没有考证过,但我觉得原因可能很简单。在过去出版书籍的时候,用的是传统的方法,在上面排着正文,注释要排到下面排成脚注,这个有技术上的困难,所以就将注释全放到末尾。从传统铅字排版的角度来看,尾注是方便的。但是现代有Word,有各种文字处理软件,这都根本不是事了。所以我觉得,尾注将来可以慢慢从我们的学术规范中淘汰掉了,我觉得没什么大用。当然了,因为任何东西都是有传统的,也有人会觉得尾注有它独特的好处,那我们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去转化。


关于脚注的写法,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区分直接引用和参见,这个问题大家都比较熟悉了,没有双引号的,不是直接引用原话的参考,就一定要写上参见


此外,还要注意区分“”和“”,有些是“注”,比如说这样一句话是从哪本书,多少页来的。而“释”是什么呢?是正文中有个东西你还需要把它说明一下,但这个说明如果放在正文中,又旁生枝节,影响了文字的贯通,变得拖沓,你就可以把它放到下面作为“释”。大家只要写一写,自然就知道什么时候用注,什么时候用释,就可以区分开了。还有一些特别长的注释,叫做副考,这个基本上在人文学科,尤其是历史学科中用得比较多,我们法学很少会用到。


三、注释的技术问题


关于注释的技术问题,给大家讲这几个地方:


第一,注释号放在哪?比如我们用“③”来标记注释三,如果你引用的是一句完整的话,这个“③”就标在句号外面。但也有可能,你引用一段话,它的结尾不是句号,而是逗号,那么注释号就要标在句子当中。


第二,是用连续脚注还是分页脚注?一篇论文的脚注号码,是连续从1注到105,还是说每一页下面是1、2、3、4、5;1、2、3、4、5;1、2、3、4、5;......?这个问题,以我自己的写作、投稿经验来讲,我都是选择连续脚注的。因为你不知道你将来投给哪个杂志,那个杂志的要求是什么,等到他到时候有了明确的要求,再进行修改也没问题。当然了,如果你们在写学位论文,比如博士论文,总共25万字,这种情况分章做连续脚注也可以。我真见过博士论文连续校注的,最后一看注释1800多个,这就很不方便。其实,如何注释永远都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清晰准确,这是它最基本的要求。


第三,同上注、同前注的问题。这在一开始写作的时候就要注意,比如说,你写了“注释6”是一个文章,到了注释20的时候,你引用的是和注释6同样的一个文章,有些同学这个时候就写“同注6×××”。文章一经修改,在中间加了一个注,就发现找不着“注6”是哪个了。解决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在一开始写作的时候,就把所有的项目全部写全,不要写同注×,而是把是哪本书、是哪个作者、哪个出版社、哪一年编的、哪一页,都写全了。等到将来投稿之后,期刊社有要求时再处理就好了,刚开始省劲只会给自己找麻烦。


第四,中文和外文注释的体例怎么统一。我们现在的法学界经常会引用外文文献,英文就不用说了,德文、日文都很多。现在各个刊物大多是要求,引用外文时要遵守该语种的注释规范。但是也有一些刊物会去提供外文的注释规范,比如我们的《法学家》。


这当中的问题非常微妙,比如说德语中有一种不用引号的语法,但是它是直接引用。那么有些德国回来的老师就习惯于说不打双引号,直接引用。稿件到了我们的编辑过程中,就出现了争议,这里到底要不要写“参见”?我主张不用写,因为这就是德语中表达直接引语的方式。也有老师认为不行,没有打双引号,就一定要用“参见”。这当中有一个不同注释体例之间怎么去转化的问题。


第五,一本书同时有中文版本和外文版本,怎么办?毕竟,我们读书的时候,还是更习惯读中文版本,阅读速度更快,到了注释的时候再对照一下原文。如果翻译没有问题,你也直接引用了译本中的原话,就应该作中文版本的脚注。如果你对个别字句、表述略作了调整,那么你就可以同时作外文版本的脚注,并说明自己参考原文,对译文有所修改。还有一种可能,你觉得有必要自己重新翻译,那么在做外文版本脚注的同时,可以附上“中文请参考某某书”。总之,作注一方面要准确规范,另一方面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


第六,长引用需要单独列一段时,怎么处理?我们引用的内容有长有短,有时只需要引用两行话,有时则会发现,人家说得太精彩,我没有必要多说了。这时我就把大概一两百字的一段原话直接引用过来。这里要注意三点:


  • 首先,引用的段落,相比正文的段落需要再缩进两个字的位置。正文一般遵循首行缩进两个字的格式,那么引文就需要缩进四个字,这样一目了然。
  • 其次,引文的字体通常不同于正文,需要改成楷体。
  • 最后,直接引用的段落一般不宜超过一百字。这是原则,需要大家自行把握。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刊物并不允许直引整个段落的做法,而是要求将较长的引文放在正文当中,我认为这未必有益


四、补订


下面要介绍一种现象,“补订”。我们刚才讲,有了框架、有了材料,开始正式下笔写,但是在写作过程中,会出现几种情况。一种是你在写作过程中发现了遗漏环节。写着写着,发现自己的论文少了一块,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停下来,重新去查找材料,去补充,这是非常常见的现象。有人会疑惑,老师你不是说前面已经花很大功夫去梳理了吗?其实,你再怎么梳理都有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出现你原来没想到的新材料新问题。还有一种是,初稿已经完成以后,在修改的过程中,又发现了新的材料,或者说有了新的想法。那可能就要重新再去做补订。


可以看出,学术写作是一个反反复复的过程。中国古代在形容一个人有才华的时候,经常讲叫“下笔千言,倚马可待”,看看李白是怎么写文章的,一挥而就,文不加点。这些词都是我们用来形容一个人有才华、有文采的。类似还有关于王勃写《滕王阁序》的轶事。我跟大家讲,那是文学性写作,我们进行的是学术性写作,学术性写作绝不是那个样子。


我们要破除学术写作中最基本的一些误区。我想前面肯定有老师讲到了,几乎所有的同学在刚开始写作的时候都有一个想法,既然写论文要看那么多的文章,要做那么多的注释,那我自己的东西在哪里?好多同学都会有这个疑惑,写了半天怎么都在说别人,我自己的东西在哪里?仿佛中学作文一样,只有一张白纸铺在面前,你什么都不看,从头到尾自己写出来,这才是自己的,是不是这种感觉?我跟大家讲,这都不是学术写作,这是文学写作。在我看来,中国中小学的写作训练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此:我们从小到大只受文学写作的训练,把大家全都训练成根本入不了文学门的文学业余爱好者,最后同学们连平平实实的说话都不会了。大家上了大学,一定要纠正自己这种观点,学术写作一定是区别于文学创作的


学术写作当然可以有不同的风格。我读过一个诗学研究者的观点,他说诗人有两种,一种是赌徒式的,一种是棋手式的。赌徒式的人物,比如李白;棋手式的,比方贾岛。这是两种不同的诗人,这个说法非常有意思。学者可能也有不同风格,但是,所谓“下笔千言,倚马可待,文不加点”,这都不是学术写作真正的状态,学术写作一定是一种非常艰苦、非常理性、非常缓慢的表达过程



下面是关于文章长短的问题。


现在的法学期刊发表的论文,一般在一万字至两万五千字为宜。这和刊物的定位及办刊风格有关,如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就以跟踪热点为特色。所以,它推出的文章讲求时效,一般比较短,甚至会刊登八千余字的论文。但这毕竟是个例,《法学》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多数期刊论文是会比较长的。


具体到个人的写作,也会有短与长的区别。我发表的最短的文章,大致七八千字。最长的是发在《清华法学》的《基本权利的体系思维》,算上注释有四万多字。写作长文章跟短文章有不同的写法。绝对不是说一篇短文章,我往里面使劲儿注水,它就是个长文章了。也不是说一个长文章,我把它删去一些,我把它的核心和骨架剔出来,它就是个短文章。长文和短文区别在于:它本身承载的内容、它的功能就是不一样的。短文章要避免这种简略仓促的感觉,要留有余味和想象的空间。长的文章一定要避免拖沓冗长,不然看不下去。我不知道同学们在现在这个阶段,觉得自己写把文章写长容易,还是写短容易?


(学生回答:写长。)


写长容易是吧?你看,写长容易基本上是第一步。刚开始写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不知道写什么好,没什么可写的,像我们小学的时候写作文,觉得写四百字的作文好难,现在要写四千字的东西,一会儿就好了。


其实写长写短都难。但这种认识的转化会经历一个过程。有一个阶段会觉得,写不短,都得往长了写。可能再发展发展你就会发现,其实也是有办法写得短的,这需要一个过程。周作人也研究过很多文论的写法,他说,天底下最难写的是三四百字的文章,他努力了一辈子也就能写到六七百字。他列举过一篇非常精彩的短文:


“公少颖悟,初学书,不成。乃学剑,又不成。遂学医。公病,公自医,公卒。”


就这么一个故事,讲了一个人的一生,让人看了以后觉得可笑得不得了,能够不停地去想象中间的各种环节,这是很有意思的。你怎么能够在一个短文章里不显得仓促,而又有很多的余味,很多的想象的空间,这个很难。而长文呢?大家想一想,要是任何一个人愿意看完你几万字的论文,你都应该感谢他。


但是,一篇长文章,怎么才能让读者看下来呢?换句话说,你怎么去抓住他的眼球,保持他的注意力呢?可能有很多做法:


首先你要做好各级标题。越长的文章,你的标题就越要细致。不仅总标题要设计精当,各级标题和分段也应当恰如其分。我曾经见过一位作者,他的文章写得好长,四五页文章,连个标题都没有。这让我怎么看呢?我问他,“你就不能分点层次吗?”他说,“我分不出来,我思想就是那么表达出来的。”在我看来,这其实说明文章的思想很混乱。所以大家写作一定要分出各级标题来,甚至要有文眼。


什么叫文眼呢?我的理解就是说,让你去浏览一篇长文章的时候,可以让你的目光停留一下的那些地方。没有了这些关键句子,对于一段很长的论述,大家会发现,虽然论证得很详细、很严密,也很精彩,可你未必有兴趣看。但如果下面再来一个短段落,把上面总结一下,把下面承接起来,提纲挈领,承上启下,你前后的东西也就清楚了。


文眼有很多形式,比如说某个地方放个图表,这也是个办法,甚至于某个地方,你把这个词的外文词注在那里都能起到抓人眼球的作用。在你大量快速阅读的时候,发现这儿有个德文词,目光肯定会停留一下。这都可能是构成文眼的东西。提升读者的阅读感受,有很多办法,这个大家写多了以后再来琢磨。



论文的摘要,总的来说有两种写法:


  • 第一种是述说文章的研究价值和基本结论;
  • 第二种是总结文章的各个部分,形成一篇小论文。


就我个人的观察来看,早些年学术界较多采用第一种写法,即述说研究价值,再提出简单的结论,有的时候也只说明研究价值,不提结论。这些年我发现第一种写作方法在研究中越来越少用,而更多地采用了第二种写作方法。


我猜测这种变化其实与我们的学术成熟度有关,在二十年前许多题目都是全新的,文章所讨论的话题对读者来说是陌生的,因此写作者就需要花费较多的精力和篇幅,让读者知晓你要做什么,你研究的意义是什么。现在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出现,如今我们很少在学术刊物中看到一个完全陌生的题目,读者在阅读文章之前已经对要讨论的话题有了基本了解,此时更重要的就在于文章的具体观点。所以我认为,现在比较常用的还是第二种写法,即总结各个部分形成一篇小论文


摘要的写作其实是要非常简略的。我刚才讲过,摘要是要在论文全部写完以后,再来提炼和写作的。我们的主观愿望当然是想将文章的观点尽可能地表现出来,害怕漏掉了这个点,遗憾舍去了那个点,但你会发现这样子摘要就越写越长。


写作摘要时,我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阅读一篇论文需要50分钟甚至5个小时,但读者只有5分钟”。这句话怎么理解呢?完整阅读一篇论文可能需要50分钟甚至5个小时,你如果遇上一个真正对你的论文有兴趣的读者,那么他自然会花时间和精力去认真阅读你的文章,这种情况下摘要并不那么重要。但并不是所有的阅读者都是对你的论文有强烈兴趣的主动阅读者,此时摘要就显出了它的重要性。


比如你投稿的时候,就要通过摘要去抓住编辑,这是摘要的一个重要功能。大家知道,编辑每天要处理大量的学术稿件,包括我自己也有在法学学术刊物做编辑的经历,许多寄过来的文章,就是要先看一下题目和摘要,再作判断。面对大量学术稿件,我可能只有5分钟时间详细阅读每篇文章的题目和摘要,看完了以后按照质量依次分类,有些文章题目和摘要质量不过关就直接过掉,剩下的文章再来详细阅读,用这种方法减少工作量。


在了解了摘要的意义之后,大家就要想一想,如何用5分钟的时间抓住潜在读者。摘要,就是要总结文章各部分的基本内容,这里涉及到我在上周给大家讲述的论文的基本结构——首先是导论或问题的提出,然后是正文(需要有详细的论证),最后是结论。


但是这里请注意,摘要并不是论文同比例的浓缩。在论文中,正文的篇幅可能占90%,但是在摘要中它可能只占50%。因为你还需要留出50%用来阐明文章所讨论的问题。撰写摘要的确需要顾及到文章的各个部分,但是要注意,正文部分是要高度浓缩的,请把握这样一个基本原理,用一两句话把这个论文的问题意识说清楚,再用一两句话讲结论,中间不管有多少正文,三四句话最多,大家明白吗?


下面,我给大家看我自己写的几个摘要。这是第一个摘要,《基本权利的体系思维》(《清华法学》2012年第4期)这篇文章有四万字,但是摘要就这么长。


当前的基本权利研究存在“破碎”与“稗贩”的弊端。此弊端的克服,有赖于基于中国宪法文本的体系化思考。德国基本权利教义学从“价值与请求权体系”到“基本权利的功能体系”的发展,可以为建构中国基本权利的法学体系提供方法上和内容上的借鉴。体系化乃是法学的基本思维,是法学达成其学科使命的基本致力方向。通过解释中国宪法基本权利章的两个概括性条款——第33条和第51条——可以建构初步的理解中国宪法下的基本权利的整体方案,并为诸多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考框架。


当然,我其实当时写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我的摘要要写成什么样,现在我自己也变成一个读者来看的时候,发现这摘要其实还算规范。


第一句话,“当前基本权利存在破碎与稗贩的弊端”,这实际上是在说既有研究及其不足,“弊端的克服有赖于基于中国《宪法》文本的体系化思考”,这其实在说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然后下面两句讲德国的,还有讲体系化的,这其实就是我的研究的主要内容了。下一句话,主要讲怎么去建构我们中国的基本权利的理论体系,通过两个概括性条款的阐释来处理。最后说明这样一个方案建构出来后,可以为解决理论实践问题提供思考方向,是说明了我的研究的学术价值。


再给大家看一个摘要,这是我另外一篇文章《财产权的社会义务》(《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9期)的摘要。第一句是:


除了必须附带补偿的征收,法律制度中还存在诸多对于财产权的“不予补偿的单纯限制”。


这实际上是问题的提出,对既有研究及其不足的说明,就是说,我们以前关于财产权的研究,主要在研究征收,而征收是要补偿的,我现在研究的是不属于征收、且不予补偿的那些单纯限制,我要去研究一个大家没涉及的领域。


下面的内容主要是在概述我的论文的主要的观点。最后是这篇文章的学术意义:


“在保护私人财产自由的前提下,协调其与社会安全和社会正义之间的冲突,是现代《宪法》所必须面对的课题。在中国背景下这种平衡与协调,同时亦有助于消解我国《宪法》第13条私人财产条款与第2条社会主义条款之间的紧张关系,有助于弥合当下中国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对立。”


这两个摘要其实比较偏重我们先前讲过的第一种写法,即重点讲述论文的问题和基本结论。《刑法体系的合宪性调控:以“李斯特鸿沟”为视角》(《法学研究》2016年第4期)这篇文章的摘要就比较偏重第二种写法:


国家刑罚权的控制同时也是宪法学的课题,有必要将刑法学的学理置于宪法教义学的观察之下。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的疏离(李斯特鸿沟)具有宪法意义。刑事政策并非必然外在于实证法,而应该以宪法为其实质来源。刑事政策的宪法化有助于改善其模糊性,缓和对实证法体系的冲击,并补强其批判立法的功能。应该构建具有宪法关联性的、以基本权利为核心的法益概念,使其兼具刑法解释和批判立法功能。刑罚制度的政策性调整,应该接受比例原则的审查。基于此,对于《刑法修正案(九)》中的“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终身监禁”等争议的刑法学分析,可以得到宪法教义学的补强与回应。在刑法的合宪性解释、“风险刑法”与国家任务、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与立法机关的裁量空间等众多问题上,有待刑法学与宪法学的学理沟通。两个学科共同承担着对刑法体系的合宪性调适任务。


大家可以看到,这个摘要就是把论文各个部分的核心内容放在一起,是上面讲的第二种写法。


总之,我认为,论文的写作,难点之一在于问题的提出,难点之二就在于摘要。它的难度主要在于当你写完了论文的所有部分之后,要如何用最少的文字,传递尽可能多的信息。请大家注意,这里的传递信息并不是传递文中所有的准确信息,而是传递给潜在读者,你将要在我的文章当中看到什么。



我要讲的还有关键词的拟定。关键词其实只有一个功能,就是检索的功能。所以拟定关键词的唯一标准,就是方便检索。设置关键词时你要想好,你设的关键词,将来别人能不能检索到,别人检索的时候会不会检索这个词。比如说,你的关键词里面写了一个“发展”,但是没有人会拿“发展”这两个字去检索。所以关键词的设定,一定要具有足够的可检索性,才能让别人找到你的文章。总而言之,能把你论文里最关键的核心概念凸显出来的词语,就是关键词。


我们有时会遇到一个问题,拟采用的三个关键词,已经涵盖在标题里了。这时就可以考虑舍弃掉这些标题中已有的词。原因在于,大家检索的时候会做标题检索和关键词检索,所以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关键词留给正文中的重要内容。比如说我的这篇《刑法体系的合宪性调控》,核心实际上在探讨刑事政策问题,但“刑事政策”没有在标题中出现,那么就必须放在关键词中。而这个文章又涉及罪刑法定的问题,所以“罪刑法定”也必须是关键词。这当中的关系,大家慢慢去琢磨。总之,学习写作,我们这种讲课只是一个辅助,最关键的是你要去多看别人是怎么写的。“千古文章一大抄”,不是要你去抄他的内容,而是把他人的写作学过来。无论是什么语言写作的学习,都是个模仿的过程,仿写是很关键的



还有一个问题,标题怎么拟?在我看来,拟标题的核心原则是:用最简单的字眼,最简单的结构,表达最关键的信息。标题不能复杂,要让人一眼看过去就知道你想说什么。有这样几个我觉得要注意的基本问题,比如说,标题是长还是短?要不要用副标题?


很多老师建议少用副标题,比如张新宝老师主编的《中国法学》,基本上不希望大家用副标题。但我认为要不要用副标题,不可一概而论。副标题的取舍要看情况,要服务于标题的整体。我当《法学家》编辑时,有一期不知怎么就赶上了,所有的论文都有副标题,目录看起来就特别好玩。我国法学写作一度出现过一种不大好的风气,用文学性表达作为主标题,我个人不大能够欣赏。


一、长标题和短标题


标题是长还是短?长跟短肯定是效果不一样,我用过短标题,也用过长标题。比如说,“财产权的社会义务”八个字,在学术论文里就算短标题了,“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九个字,“刑法体系的合宪性控制”十个字,这些都是短标题,当然后面是加了副标题的。短标题有什么效果呢?其实短就是长,少就是多,郑板桥讲“少少许胜多多许”,此之谓也。有一个玩笑,我觉得不无道理:一所大学好不好就看大学的名字是几个字,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这是四个字的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这六个字大学是不就差一点了?玩笑归玩笑,这事也不是没有道理。说到底,字数越少,气魄越大,气象越辉宏。所以,你要有能力把标题起短,越短越好。与其试图在标题里面解释太多的东西。不如把标题起得有意思,大家自然会愿意去看。


我跟大家讲几个我起标题的例子。下面的几个标题都特别长,但其实我内心不是特别喜欢,可好像也没办法。比如说《两种宪法案件:从合宪性解释看宪法对司法的可能影响》(《中国法学》2008年第3期)这篇,是我们国内比较早研究合宪性解释问题的文章。当时取标题的时候,如果把前面“两种宪法案件”去掉,“从合宪性解释看宪法对司法的可能影响”意思也是完整的。但是缺点什么呢?缺点儿吸引眼球的东西。而我说“两种宪法案件”,其实更多的人看到以后可能不会去看后边儿,而是会翻开看看,我所说的,到底是哪两种。其实这里面有我一个小小的抓眼球的技巧,所以写长了也无所谓。注意,作为一个写作者,你永远要解决一个核心问题:把人吸引来看你的文章。


这篇叫《祛魅与自足:政治理论的宪法解释影响及线路》(《政法论坛》2007年4期),和上面那个相比,这两个标题都不得不写得很长,有些事是没办法的。


再例如这篇《走出方法论的杂糅主义:读耶利内克〈主观公法权利体系〉》(《中国法律评论》2014年第1期),因为这是我的一个书评,必须把书的名字写出来。有些时候,你必须在标题中说明为什么要写作。比如这篇《个人所得税作为财产权限制:基于基本权利教义学的初步考察》(《浙江社会科学》2013年9期),为什么要在后面加一个那么长的副标题“基于基本权利教义学的初步考察”?因为如果我不加这个副标题,别人就不知道这是一篇宪法论文。看题目可能会以为这是一篇财税法学者写的财税法的论文,加了副标题,意思就是说,我跟你们不一样,我是宪法学者,要从宪法角度讲。其实我所有的文章标题,都各有各的考虑。


刚刚介绍了长标题和短标题,还有一种标题我也比较喜欢用,是什么?关系性的标题。就是“什么和什么”以及“什么与什么”,比如说《基本权的受益权功能与国家的给付义务》(《中国法学》2006年第1期)、《机动车限行、财产权限制与比例原则》(《法学》2015年第2期)、《形式法治与法教义学》(《法学研究》2012年第6期)。这是因为论文里有两个关键词,而论文要描述它的相互关系。法学经常要去描述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会构成一种标题的类型。“基本权利的受益权功能与国家的给付义务”,依据的就是把权利和义务这一对范畴。但我这组文章里面另外的一篇,就直接叫做《论基本权利的防御权功能》,没有用“与”。这是因为我考虑到防御权功能是消极的,它的对面就是国家不干预,那么这篇文章把防御权功能是什么说清楚就好了。而受益权功能则是与国家积极的给付义务相关的,所以我要去讲两者的关系。


二、题目的修改


我来给大家举两个我改标题的例子。


其中有一篇就是《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法学研究》2005年第3期)。这篇文章的标题刚开始特别长,大概是《作为主观权利和客观价值秩序——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那时我刚刚读完博士,开始去尝试写作和发表。这篇文章投给《法学研究》,很快就通过了。但是编辑没有和我讲,直接把标题给我改成了《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后来我特别感谢这个编辑。起《基本权利双重性质》这个题目,大家就会翻开看看“双重”到底是哪两重,你把它写在标题里面,反而让大家更加迷惑,所以可以说这个编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这么多年下来,我会感觉到真正的好编辑对于作者的帮助。而且大家不要怕把自己文章给别人看,别人给你提的意见经常是很有帮助的。别人帮我改过文章,我也帮别人改过文章,我觉得这是学术成长道路上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我还有一篇文章《“近亲属证人免于强制出庭”之合宪性限缩》(《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文章涉及到我们刑诉法规定中的证人出庭制度。证人不出庭可以强制出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不被强制出庭。你们看,光法条内容我就说了这么半天,我又要写这个法条的合宪性控制,所以当时论文的标题改来改去改了好多遍,其中一版是叫做“强制证人出庭除外规定之合宪性限缩”。投稿之前一两天,都还是这个标题,但到最后我还是觉得太缠绕了。“强制证人出庭除外规定之合宪限缩”,里面有一个什么问题?那就是,对《刑事诉讼法》熟悉的人一看就知道,强制证人出庭除外规定,指的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被强制出庭”。可是像我这样不熟悉《刑事诉讼法》的人,就不知道你在写什么。这个标题传递的信息就不足,会产生隔膜。后来我就把这个概括法条的短语进一步修改,改成了“近亲属证人免于强制出庭”,这回一看标题大家就知道是什么了。《“近亲属证人免于强制出庭”之合宪性限缩》,打个引号,就意味着把它名词化了,标点符号有时可以用来名词化。“这个东西”的合宪性限缩,就要清晰很多。这是我自己改标题的两个经验,可能对大家能够有所启迪。


再举一些例子,我觉得丁晓东老师的那本书《美国宪法中的德先生与赛先生》,这个书名起得也非常好,谁都知道美国宪法,谁都知道德先生与赛先生,可把它们放到一起来说是什么意思?琢磨之下,你会发现他的核心主题就是说宪法里面既有民主正当性问题,又有科学性的问题,这就形成了他的标题。


另一个例子是王贵松老师翻译的芦部信喜《制宪权》。这本书日文原名叫做《宪法制定权力》。王贵松老师开始也沿用了这个书名,直到定稿出版阶段,才改成了更加简洁明快的“制宪权”。而“制宪权”在国内的使用是远比“宪法制定权力”频繁的。这里面还有一个微妙之处。翻译日语时,大家经常会觉得反正都是汉字,直接拿过来用就好,但这样做可能会很别扭,许多地方是需要转化的。


三、各级标题


首先,关于硕士论文各标题的题号。不要写“第1章”“第2章”“第3章”,因为3万字的硕士论文没必要分章,多章的写作可以等博士论文再说。写“一”“(二)”、“1.”“(1)”就行了,再往下就是“a.”“b.”“c.”“d.”。


其次,二级以下标题在结构长度等方面具有一致性。那么一级标题要不要一致性?我认为一级标题不一定有一致性,比如第一个一级标题可能是“问题的提出”,其他一级标题不一定能和“问题的提出”保持结构一致。而三级标题也不一定完全能,但是二级标题的结构基本上要保持一致,不要一个特别长,一个特别短。不要一个很复杂,一个很简单。


我会发现有些人的二级标题经常是两行,这可能会涉及到审美的问题。我觉得这样不好看,但有人就觉得这样说得得更清楚,一个标题就把这一段的核心的意思概括出来了,这的确是个人风格,无法强求。但无论如何,标题的设置一定要有逻辑在里面,是并列关系,还是因果关系,亦或递进关系。此外,我认为大家对待标题要有一种诗的精神,要把这个标题念出来是漂亮的,比如“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财产权的社会义务”“走出方法论的杂糅主义”此类的,读出来是更好听的,那么我会觉得它是一个稳稳当当、有分量的东西。



下面我要讲的是关于法学研究和写作的日常积累问题。日常积累的问题,我有这么几点自己的想法可以和大家分享:


第一,要读书,读书永远没有错!关于读书我有一个观点,就是要了解这个学科的全局,这句话其实不是我自己讲的,是严耕望先生的《治史三书》里面特别强调这一点,就是说不要仅仅抱着一个题目找材料。只是抱着一个题目,这样找出来的东西就非常容易脱离整个学科的背景,容易说错话,所以他说一个适合做学术的人,你要对整个学科的知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这里面的意思是,我们千万不能在有一个题目要写时,才抱着题目到知网上去搜材料。这样做存在很大的危险,表面上,你好像把问题写出来了,但是没有把它放到整个学科的体系中。因此,你可能过分地强调了问题的重要性,而个中的某些东西可能跟整个学科体系是不融贯的。所以,日常学习不要总是为了写文章而学习,而一定要对整个学科有系统的理解和把握。只要是写论文,就难免会出现只关注一个问题点的偏颇,所以要反复提醒自己,一定要注意观照全局


你们这个阶段容易出现的问题是,仅仅专注于一个题目而往下去写,这会把自己限定在比较窄的范围,我个人有一个想法,硕士读完了以后,博士论文一定要换题,而不是接着硕士论文的题目继续往下写,因为这会把你的视野限制住。整个学科方方面面都是要了解的。你的面拓展得越宽,积累得越深厚,以后你在某个专业领域里就越能下得去。我知道你们这个学期会上很多门科目,如果各个科都铺得很开的话很难在某个点上深入下去。不要紧,你们现在还是硕士阶段。我可能跟你们说过,国外留学回来那么多人,比如李忠夏老师,他在德国不是说找来一个题目就去写博士论文的,而是阅读了整个德国的宪法学的方方面面的书,你们看他回来做方法论或者一些别的题目,都能够迅速的去找到切入的方法。所以,个人的积累要广而厚,许多人就抱着一个题目写,可一旦脱离开那个题目就什么都不会写,这就是缺乏对学科整体的理解。


第二是学科基础知识脉络的问题。用教科书打基础是很重要的,这会为思维提供一个框架。这样,遇到任何问题,你都能知道问题在学科中处于哪一部分。我上本科的时候,一位老师告诉我一句话,至今记得非常清楚,他说:如何评判你把学科初步学懂了?就是什么参考书都不拿,自己拿一张纸,自己来画学科的知识体系图。如果你能够自己画出一个知识体系图出来,你就算入门了。再下一步是什么?任何一个学科内部的问题提出来以后,我能在我的知识体系中给它找到一个位置,那这个学科就算入门了任何学术研究的积累,一定要想好总体的框架的问题,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比较专长的领域,也有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但是你不能允许自己有学科里完全不知道的领域,这涉及学科知识的全面性的问题。我们中国现在的教科书总体上还是不够好——当然有好的,但是的确比较少。当然,大家也可以看一些经典域外的教科书,比如说日本的芦部信喜的,包括行政法领域的的,翁岳生的两大本。还有其他一些国外教科书已经翻译过来的,比如毛雷尔的《行政法学总论》,这些都是很好的书。


第三个叫做论著的“观其大略”。形成学术积累的时候有一个难免的问题:论文著作太多了怎么办?看不过来怎么办?这时,不能下死功夫,要懂得观其大略,拿来一本论著以后,要能够迅速地去掌握它的问题点在哪里?主要内容是什么?主要结论是什么?而不是要把握其中所有的细节。


一篇好的论文是要看很多遍的,这一次只需要观其大略,到下一次做相关研究的时候,就可能要把它拿过来,一个字一个字地细看。但是,大家要具备观其大略,掌握这篇论述的大体内容的能力。对于论著的观其大略,我觉得大家要保持对自己专业领域的一个长期的关注度,但是这种关注往往不会特别深入,真正需要精读的是什么?我说过,找十个该领域最最著名的教授,对于每个教授找十篇他的论文,把这一百篇论文花半年一年时间吃透了,基本上这个专业的最高的水平摸到了


这是精读,但是我们平常要保持一个对自己专业的关注度,则要观其大略。我相信大家经常会有一种感觉,就是拿起这书实在看不下去,我很认真,我也很想花时间,但我就是看不下去,不要紧,观其大略就可以。什么叫观其大略?就是有可能十几二十年前看过的书,最近才开始有用,之前那本书我也看不下去,所以这本书就一直放在书架上,二十年之后,我发现我做研究的时候,我开始能看得懂了,为什么?难道我二十年之后,我的智力比那个时候进步了?不是的,那是因为二十年前看的时候,我们只有别人的问题意识,而二十年后你要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你有自己的问题了,当你有了问题的时候,就要考验你能不能反映出来关于这个学科领域历史上有多些什么样的研究成果,能不能把它找出来?所以平常要多翻翻看看这些论文,但是很多时候就有个印象就好。


第四,就是“不动笔墨不读书”。一定要做好笔记,做笔记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叫翻书帐。什么叫翻书帐?同学们到现在已经看了不少书了,相信每个同学都会有一个经常出现的感觉,看完一本书,过两天,觉得自己什么也想不起来,没记住。因此,就觉得自己没有积累,灰心丧气了,觉得自己是不是太笨,别人看书怎么都记住了,自己怎么看书记不住,有的同学就放弃了。其实,看书记不住,这才是常态,记住了才奇怪。什么时候你要用这本书了,什么时候你要基于这本书去做研究了,你再把它看明白,这时才是记住了。所以,大家要日常做这样一个工作,准备一个厚一点的,质量好的笔记本。每看一本书,都在这个书上拿出一页来,记一下这本书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


同学们会问,这最多就两行,下面这半页干嘛?书里面有好东西,可以摘抄一点,有自己关于这个书的总体的概括,可以写几句。你再在前面编个目录,过了几个月,回顾一下,发现自己还看了这么多本书,你就特别有成就感。想不起来书的具体内容时,你再翻到那页看看,读到当时记下的几句话,大概就有印象了。这样翻过、看过的书,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对你有用,也许十年以后,你就突然想起来了。


大家或许都有过这样的感觉,说突然有一天想起来,我以前看过一本书,里面讲一个东西特别好,但我想不起来它讲了什么,也想不起来是哪本书,更想不起来去哪找。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大量因为没有记录而丧失掉的,本来应该可以掌握的一些信息。所以,翻书帐一定要做,可能今天到图书馆去待了一天,十本、八本的翻书帐就做出来了。这是非常好的日常积累途径。我们法学需要大量地阅读其它学科的研究。你能掌握的往往还只是自己学科内的东西,别的学科的阅读会更容易被遗忘。做一个这样的翻书账,对自己的长期积累来说非常地有用


第二个层次就是做笔记,这里说的是做详细笔记。详细笔记要记录什么?如果这本书、这段文章特别重要,大家就需要详细地进行笔记。一个两万字的论文,最终形成的笔记可能比原文还长,当然我一般不会写那么长。大家可以试试这样去做详细的笔记。你想把这篇文章、这本书彻彻底底地看明白,这样的工作也要去做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卡片。现在大家也许会觉得这个办法太老土了,电子化的时代,还做什么卡片?但是你可以把它做成电子的,起到方便检索的作用。这方面,由于现在电子化程度比较高,我就不去多说传统的卡片怎么做了。


这种日常的积累是大家的一个基本功。你看过一个书以后,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用。我自己在写作中曾经就有这样的经验。比如,在整理《财产权的社会义务》的文献材料时,我曾读到一个很重要的观点:


人类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到现代社会有一个生存方式上的转变。传统农业社会的生存方式,每个人都是靠着自己的所有物在生存。一个农民靠自己的土地活着,住的是自己家盖的房子。但是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一个人基本上都是靠着社会关系在活着,我靠出卖劳动力给大学,大学给我发工资而活着,而不是靠我自己的土地。


讲到传统的谋生方法,突然就想起来,我当年看《万历十五年》的时候,黄仁宇先生讲过,李贽当年出去做官的时候,他的家族两百多人跟着他。原因很简单,过去一个家族要想培养出一个读书人,能当上官的人,需要耗费一个家族几代人的努力,所以你一个人就对整个家族有这样的责任。这当然是史学角度的观察,但我一看,这不正可以用来印证我想要说明的观点吗?在传统社会下,一个人的发展要依赖于自己的土地,《万历十五年》中就写过,一个老祖宗买了一块土地,怎么慢慢的把它变得更大?怎么获得更多的土地?


那本书是我上本科的时候看的,但是这篇文章是前几年写的。我从书架上去把这本书找出来,发现我的记忆不差,还可以引用得上。当时我有感慨,其实我还看过很多书,可能都忘掉了。我本以为,忘掉了就想不起来了,没想到我还能把它找着。但也有很多内容,可能我自己再也找不着了。所以大家现在就要养成日常去翻书做笔记的习惯,对长远的积累是特别有好处的



最后给大家讲一个关于写文章总体上的观点:义理、考据和辞章。这是清朝的桐城派提的一个观点,写文章的要素分为义理、考据和辞章:


“清儒治学,义理、考据、词章相鼎足,蠲词章则卒读不忍;舍考据恐架空设言;弃义理终不过承讹袭谬,是以不当偏废。”


我们用现在的话解释一下:义理是什么呢?义理是思想、观点。辞章是什么呢?辞章是文章的技巧,包括辞句、辞藻、章法、层次、逻辑等等层面。我曾经讲过,中国在进入到现代汉语阶段以后,文章技巧其实是衰落的。古代的文章技法是极其高超的,比如钱锺书小时候他的父亲怎么让他写信,就一页信笺,总共就八行,写一封信,是多是少就写八行,就这么讲究。钱钟书说写文章就是这么练出来的。而考据是指那些知识性的可以作为论据的材料。一个研究者的积累,其实无非就是掌握的考据的复杂程度


清儒就讲,义理、考据、辞章相鼎足,三足鼎立。如果没有辞章,你的文章没有词藻、没有章法、没有逻辑,那看不下去。没有考据,你光是些观点,光写华丽的词藻,你的观点是没有依据的,是说空话,所以就叫做“架空设言”。没有义理,文章不过是承讹袭谬,你没有观点,可能就是在重复别人以前说的东西。所以他就讲义理、考据、辞章要相鼎足。其实想想,现在我们写文章不也是这样的吗?你得有观点。你的观点要有论据来支持。而最终要有好的形式、好的语言、好的结构来表达出来。基本上,我觉得清儒讲的这几点,对我们现在写文章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个观点之下,清儒又有一种做学问的做法,叫做积辞积义。积义就是你要积累思想观点。有什么想法,有什么观点,你可以把它写下来,留存下来。积辞是什么呢?就是你要去积累好的辞藻和好的表达方式。积艺,可能属于我们在学习专业的过程中要去做的工作。而积辞怎么做呢?积辞,你要找到一些好的表达。中国人特别喜欢讲,“这个人文笔好”,小的时候觉得这是夸奖,但是现在我越来越觉得这句话基本上是一种贬低。为什么这么说?中国人的文笔好,基本上指文学性的文笔。说实在的,在我们这种训练之下,“文笔好”都挺假大空。


但是什么叫真正的文笔好?首先要清通,文章写得清楚,通晓明白,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是,你的词汇的使用非常准确。


今天不是专门给大家讲修辞,否则这个方面我得展开讲。其实日常中可以做点积辞的工作,怎么做呢,我也是很晚才意识到,后来发现很多人很早就知道了。我们家小朋友说,他们的老师要他们准备一个小本子,平常看到什么好的句子、好的表达要记下来,你们小时候大概也做过都做过,做完都扔了。但是,这种做法实则特别有用,我大概在十年以前重新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于是我的手机里就有了一个文档,我每天积累看到的一些新的词汇,新的表达以及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会把它们都记下来


比如说,举个例子,这个字“蠲”大家认得吗?我说的这个词有什么用意呢?我知道它什么意思,但是当我把这个写到PPT里的时候,我知道上课要给学生念,我不会念。于是我就把它查一下,才知道这个字读juān,于是我就把自己的文档打开,注上拼音,从此又认识一个字。大家不要以为自己汉字已经都认得差不多了,其实我们不认识的字多了。我现在每天看很多的东西,每看到一个表述,觉得我以后会用到,我就把它复制粘贴到我的这个文档上。每积累满一百条,我就把这个文档拷到电脑里单独保存下来,再另开新开一个文档。设想一下,如果你要这样去看东西、去积累,可能很快就会积累到几百几千条。


大家知道这种持续的积累对写作有什么帮助吗?我先给大家举个例子,我今天刚积累了一条,你们谁知道“阳春水”是什么意思?我之前不知道,我今天看到有人讲“十指不沾阳春水”,特意去查才弄明白了,不是简单的洗碗。在春天,这个季节天气还冷,在河里边洗衣服,手很凉的。说一个人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意思是,这个人从小养尊处优,不用自己洗衣服。我不知道这个典故和说法,我赶快去查了一下,发现原来有这么一个典故,于是我就把这句话,“十指不沾阳春水,今日为君做羹汤”记了下来,这就是积累。


所以,我每天都在做这个工作。大家听起来也许觉得这种工作很初级,但在我看来,实际上是很管用的。功利一点说,当你在写文章之前,思路什么的都有了,去把自己之前积累下来的这种好辞藻好表述,再从头到尾看一遍,然后把它放到一边去,你就会发现今天写的文章,一定比不看这些表达时写出来的文章更有文采,你会自然而然将这些表述融入写作。这些经验,都是在走了很多弯路后总结的。回过头来想想,其实小学老师教的是对的,只不过自己没坚持罢了。积辞与积义,我们也可以做这样的日常积累


现在我给大家总结一下。我今天给大家讲的核心内容就是怎么去写一篇文章。前面讲怎么写篇文章,最后是讲积累。怎么把素材摘抄进你的文档中,怎么样去开始写,怎么去粗写,怎么去细写,包括一些摘要的写作等等,都是一些技巧性的东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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