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马书》13:8中,保禄说:“谁爱别人,就满全了法律。”这句话看上去就像在说“爱近人”才是法律的完整实践,似乎忽略了十诫中“爱天主”的部分。我们知道,十诫分为两部分:爱天主和爱近人。按传统理解,遵守所有诫命意味着完整的虔诚,但保禄却聚焦在爱近人上。所以保禄为什么这样说?
此外,我们如何判断是否过着虔诚的信仰生活?有些人或许认为每天祷告、参加弥撒、不作恶、不伤害任何人就已足够虔敬;但耶稣教导不仅要遵守法律,还要积极爱人,甚至爱仇敌。这种爱超越了法利赛人的虔诚,成为获得永生的必要条件。
那么,这里有一个问题,假如无法达到如此高的爱人的标准,是否仅靠虔诚的宗教生活就能满足天主的诫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