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补偿款未足额收到房屋便被强拆,冠领律师代理湖南娄底委托人维权胜诉

学术   其他   2024-09-25 18:42   北京  


本案督导律师



周旭亮

任战敏


本案判决书



胜诉故事











彭雪兰(化名)在湖南娄底某村自建了一处房屋。2007年2月,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为启动商品房建设项目发布了征地通告,将彭家房屋划入了征收范围。到了2023年4月,经过数轮沟通协商,征收部门与彭雪兰最终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补偿金额共计257.5万元。









彭雪兰领取了首笔100.6万元补偿款后,因家人突发急病住院需要人照顾,因此未及时腾空房屋交付拆除。谁知当地街道办事处在口头通知她限期腾房后,竟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逼迫她搬离,并安排工作人员多次登门强令她清空屋内物品。



彭雪兰认为自己尚未领取到全部补偿款,按照协议约定尚未达到腾房条件,且街道办事处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她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因此拒不搬迁。然而双方僵持的态势并未持续太久,到了2023年12月某日凌晨,街道办事处在未提前通知彭雪兰的情况下,直接组织人员强拆了房屋,屋内未来得及搬离的物品也一并被掩埋在废墟中。


骤然蒙受了重大的财产损失,使尚在医院照顾家人的彭雪兰分身乏术,不知该如何处理。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她在朋友的建议下决定向专业律师咨询求助,为此她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郑俊霄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风采











冠领律师实地考察了房屋现状后,首先代理彭雪兰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得知案涉征收项目所依据的征地通告是在2007年作出,其时效仅有2年,距离其在2023年实施的征收行为已过去了16年,显然该征收行为及街道办事处后续实施的强拆行为均已不具备事实依据。



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维权方案,代理彭雪兰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违法之诉。


▶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征地补偿后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拆除,有权的行政机关应当先行书面催告,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拆除,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方可依法强制拆除。本案中,街道办事处仅在口头上通知彭雪兰限期腾房,且很快便组织人员强拆了案涉房屋,其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7月作出判决:确认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彭雪兰房屋的行为违法。



强拆行为的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行政机关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在追求效率的同时无法兼顾公平;另一方面是因为拆迁户权利意识弱,往往不会及时联系律师维护自己的权利,从而错过维权的黄金时机。冠领律所建议大家,在得知自己的房屋被征收后,要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求助,避免日后给自己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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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谷   楠

运营 | 刘   月

审核 | 张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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