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简讯】不服一审裁定,冠领律师代理浙江嘉兴房屋坍塌案上诉成功

学术   其他   2024-10-18 19:51   北京  

本案督导律师


周旭亮

任战敏


本案裁定书



胜诉简讯


有关部门在修缮危房时,因操作不慎导致某公路旁99号公房坍塌,可后续的赔偿却没有给到真正的承租人王杰。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杰起诉了有关部门,但一审法院并没有支持他的诉求。面对不公的裁定结果,王杰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代理他提出上诉,最终获得法院支持,撤销原裁定,案件发回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2023年7月15日,有关部门在修理镇里某公路99号旁边的两间空房子时,不小心导致整个99号的房子坍塌。而99号房子西边的第一间,是王杰已经去世的父亲王胜强以前租住的直管公房(即案涉房屋)。2021年,王杰的妈妈去世后,他的哥哥王浩住进了房子里。镇里为了赔偿这次事故,给了王浩8万块钱,还另外给他安排了一个公租房居住。但是,案涉房屋从2007年到2013年的租金都是由弟弟王杰在缴纳。王杰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了第一次诉讼。



一审法院在审理时,王杰表示自己才是99号公房的承租人,这次房屋拆除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租赁使用权,屋内物品也遭受损坏。但法院却认为这一系列说法都缺少证据证明,而且王杰在某街道14号已有公房居住。所以,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了他的起诉。


面对这样的结果,王杰无法接受,他认为一审法院的裁定对自己很不公平。于是王杰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经验丰富的韩冬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风采


冠领律师接案后,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并亲自前往拍摄了可以证明某街道14号公房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视频,以及留存委托人的相关房屋租赁合同作为证据。


▶ 在庭审过程中,镇上的有关部门坚持辩称:


王杰不是本案适格原告,他与房屋拆除行为之间没有任何利害关系。而且王杰已享受住房福利政策,损失财物也已经赔偿给他了,法院应当驳回这次上诉。



▶ 冠领律师对此一一回应道:


第一,关于居住与权利归属的问题。王杰长期居住在99号房屋,这既是他的户籍和住所所在地,也是他与父母共同居住了60多年的家。所有与房屋相关的官方文件和评估报告都明确标注了他是合法的权利人和被征收人。


第二,关于公房的问题。由于99号房屋需要修缮,可是房管所不作为。在2005年,虽然给王杰安排了某街道14号公房,但这处公房条件极差,也需要进行大修,王杰多次要求修缮依旧未果。一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有误。


第三,对于存在权利争议的问题上,王杰才是案涉房屋的合法权利人,而非哥哥王浩。王浩有自己的公租房,并非长期居住在99号房屋,哥哥是为了拆迁利益才搬来暂住。有关部门未经王杰同意,就与王浩串通,将本属于王杰的安置补偿和公租房权利转给王浩,侵犯了王杰的合法权益。


第四,在财产损失方面,所有关于案涉房屋内财产和附属物的官方记录均被强拆摧毁,而8万元的赔偿款也是给了哥哥王浩,有关部门需要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可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面对一审的不公裁定,冠领律师细致办案,帮助委托人赢得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没有辜负委托人的信任。(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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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胡玉洁

运营 | 刘   月

审核 | 张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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