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省市场监管局印发
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
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
减免责“四张清单”
通过惩教结合、宽严相济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与温度
该减免责“四张清单”
自今年11月29日起实施
适用“四张清单”时,对应的违法行为需同时满足列明的适用条件。减免责“四张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着力督促经营主体加强自律意识,教育引导经营主体在合理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注重引导经营主体进行合规整改,推动经营主体合规守法经营。
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各级市场监管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经核查,有充分证据证明行政相对人涉嫌违法行为符合不予处罚条件的,在立案环节将依法进行综合判断是否予以立案;对不符合减免责“四张清单”适用条件的,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综合裁量作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裁量阶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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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减免责“四张清单” 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日报
编辑:吴春燕
审校:迟书剑
责任编辑:吴春燕
值班主任:张琼
监制:薛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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