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底以前,国有企业将普遍推行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关于“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博主已经分析过多次,希望大家不要对这件事过于恐慌,而对于领导来说,只要想针对你、赶你走,有一万种办法,根本不需要有这个制度。归根到底,是因为过往已经出现太多“歪嘴和尚把好经念歪了”的故事:薪酬总额:本应是“按价值分配、按贡献分配”,变成“按职位高低分配、按亲疏远近分配”;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最后成了“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增负”。为什么国央企的很多制度,从顶层设计上来看其实是科学合理、面面俱到的,但到了实际操作中,却极易变成执行者手中的工具,根据他们的喜好和主观意志,被揉捏得面目全非?很多员工担心的并不是普通员工也要调整、退出,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优胜劣汰、能者上庸者下,无可厚非,员工该承担的责任也得承担,
毕竟企业经营的目的是盈利,国有企业设立的目的也是为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虽然也要承担部分社会责任,但绝不是做慈善。
大多数人担心的,是这套制度执行下来,又会变形走样,变成既得利益者手里的“刀”,
不仅达不到改革的目标,反而滥伤无辜,
毕竟之前的许多次改革,最终都是普通人承受了所有。
03
“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若在基层推行而不变形走样,应该怎样做?
无非几个关键词:客观具体、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可量化。不能以领导的主观评判为标准,而要以具体可感的客观事实为标准,不能对上轻描淡写、自罚三杯;对下上纲上线、重拳出击。考核规则的制定、考核人的指定、考核结果的评定,都应该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向全体员工公示,最后表面看上去程序完美无缺,实际上只不过是把领导意志装进了“程序正义”的壳子里。就如薪酬,可以“密薪”,以防止员工随意攀比、影响工作积极性,为什么这么分配?标准是什么?员工应当有知情权,有监督和质疑的权利。何谓“可量化”?
常常有人说,销售业绩、回款、利润等,这些工作就是一个明明白白的数据,当然好量化,但大量“务虚”的、“宏观”的、“管理”性质的工作,怎么量化?事实上,市场上已经有很多成熟的管理方法和工具,想要量化,总能做得到。“客观具体、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可量化”的问题一旦得到解决,就如同事先设定好了公式:每到一个考核周期,只要填入参数,就会根据规则自动产生“退出”、“调整”人员的名单,这个过程,完全是以绩效考核论成败,它是规则的产物,不是某位领导意志的体现,过程也好、结果也好,都是公开透明、有制度可依、有据可查的。减少诸如“对人不对事”、“领导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领导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的空间,那些制度、改革,才能真正得以推行,并达到想要的效果,而不是“只有制度、没有动作”,甚至与初衷背道而驰。
所谓权力,实质就是在说不清楚的情况下由谁来拍板决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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