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调查+就地解纷,普陀首场社区巡回审判在这里开庭!

政务   2024-09-03 20:15   上海  


日前,“普陀区长征镇社区巡回审判点”在长征镇祥和党群服务中心正式启用(点击文本查看)该巡回审判点以社区常见的物业纠纷为试点,精准下沉司法力量至社区一线,切实做好纠纷化解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


9月2日上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区人民法院)在长征镇社区巡回审判点开展首场巡回审判。


普陀区委副书记周艳,普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力以及普陀区委社会工作部、各街镇平安办、普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旁听庭审。20余名人民调解员、物业公司职工代表及居民代表等参加本次活动。


找症结,巡回审判进社区


“小物业”关乎着“大民生”,主审法官罗珏卿表示,“这类判决并不难,但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对于拖欠物业费的深层次原因不找到,明年、后年同样的案件还会来法院,一案变多案,矛盾再升级,影响业主的幸福指数。”


本次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两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第一起案件中业主以欠缺支付能力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主审法官听取双方陈述后,抓住双方的主要争议点,从中沟通协调,一方面以理服人,向业主释明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付款义务,另一方面以情动人,劝说物业公司根据客观情况互谅互让处理问题。最终,罗法官用“法”理关系、用“情”化隔阂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





另一起案件中,业主以物业服务不到位、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在庭审中,罗珏卿法官在听取双方诉辩意见的基础上,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有序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为查实案件真实情况,充分了解矛盾的真正“症结”所在,寻找解决该类案件的“良方”。罗法官决定休庭,进行实地调查。


化心结,个案示范促和谐



“垃圾清运不及时,影响环境美观。”




“小区道路坑洼不平,存在安全隐患。”


“绿化维护不到位,花盆损坏也没更换。”


在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小区内物业服务情况过程中,业主指出了物业公司在管理中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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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认为,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但是“众口难调”,确实很难让每个人都满意,且业主们拒缴物业费,影响公司资金运转和工作正常开展,服务质量更加难以保障。


回到审理现场,罗法官针对实地调查发现的垃圾清运、道路修复、绿化养护等问题督促案涉物业公司及时进行整改,应从加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完善规范化运作等方面入手,提升服务品质。同时也指出,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持续性、整体性,是对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内提供的保洁、保安、维护、维修等服务。如业主以一般瑕疵行使抗辩权,将造成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经费不足,影响其维持日常服务,最终损害其他正常缴费的业主利益。


法官通过“释法明理+督促整改”的方式化解矛盾“症结”、解开业主“心结”,促使双方履行各自应尽义务。最终,业主同意先支付部分物业费,待物业公司整改后再支付剩余款项。业主说,“没想到,法庭搬进了社区,法官还到小区内仔细查看,不仅减少老百姓来回奔波,也让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诉求”,物业公司则表示,“对于法官指出的问题,我们回去后立即改进,把服务做到位,消除居民忧虑”。


强宣传,法治文化润民心


庭审结束后,为最大限度扩大判例的影响力和强化案件教育性,针对物业纠纷中常见的问题,罗珏卿法官开展以案释法的法治宣讲活动,就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解读。





业主李某说,“第一次在家门口参加审判,老方便咯,还能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以后在日常生活中会多多注意。”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通过巡回审判向前延伸到矛盾纠纷化解,让案件审理有机融合法理、事理、情理,向后拓展到法治宣传,让公平正义更加可知、可触、可感,把‘如我在诉’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司法获得感。”罗珏卿法官说道。



把握民情,邀请社区居民“零距离”参与旁听庭审,直观了解司法裁判程序,达到“以案释法、以法明理、以理服人”的效果


强化组织,动员社区调解员参与巡回审判的工作,深入知悉法律法规知识,培育“处事公正、知法懂法、群众信任”的达人


以案增能,开展社区典型案例宣讲活动,强化群众法治意识和风险预判能力,实现“审判一件、化解一批、教育一方、治理一域”的目标


下一步,普陀区人民法院将立足于“示范庭审”,并与“司法确认”工作和“诉前调解”工作有机衔接,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社会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以“普陀样板”绘就新时代“枫”景。






供稿部门  |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文字  |  董霞

责任编辑  |  陈诗若

上海普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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