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法官助理日记——诉前调解下的成长:从理论到实践的跨越

政务   2024-08-27 16:00   上海  





在本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实习法官助理项目中,我有幸来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实习,主要从事案件进入实体审判庭前的诉前调解工作。


作为民诉专业学生,我早就在课本上学习到:调解作为承载着悠久历史传统的“东方经验”, 在社会秩序维护和纠纷解决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普陀法院近年来在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方面不断创新,为司法与诉外机制之间的良性互动提供了新的契机和平台。


在过去一个月的实习中,我在带教法官罗珏卿的指导下,在庭内各位老师的支持帮助下,参与了多起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这为我打开了一扇独特的窗口,让我近距离观察并参与了法律纠纷的调解过程。这段经历不仅丰富了我的法律实践知识,更深刻地影响了我对法律、对调解乃至对整个司法体系的理解。





01
诉前调解:法律与和谐的桥梁


诉前调解作为法院处理案件的一种前置程序,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非对抗性的方式,促进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从而达成和解,避免诉讼的冗长与对立。在实习中,我亲眼见证了调解员如何运用专业知识与沟通技巧,引导当事人从对立走向对话,从情绪化到理性思考。这一过程让我深刻认识到,诉前调解不仅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更是法律与和谐之间的桥梁,它让法律的温度得以体现,让公平正义在和谐中得以实现。







调解的智慧:情理法的融合


02

在参与调解的过程中,我看到了调解的智慧所在——情理法的融合。调解人员不仅要熟悉法律法规,更要了解社会现实、人情世故,才能在调解中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这种平衡点的寻找,既需要法律知识的支撑,也需要对人性的深刻洞察。


在调解过程中,我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当事人,他们的性格、年龄、利益诉求各不相同。如何与这些人进行有效沟通,成为调解人员面临的首要挑战。我学会了倾听,不仅仅是听他们说什么,更是要理解他们未说之言,感受他们的情绪和需求。同时,我也逐渐掌握了表达的艺术,用简洁明了、易于接受的语言传达法律信息和调解意见,引导当事人理性思考,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另外,在老师们的细心指导下,我也学会了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与合理诉求,运用情理法的综合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法律并非冷冰冰的条文堆砌,它背后蕴含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弱者的保护,以及对社会和谐的维护。在诉前调解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所散发出的这种温暖与关怀,这让我更加坚信,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与秩序的重要基石。









03
调解的实践:用心做成事,用情解心结

令我印象较为深刻的,是我参与的一件民间借贷案件,案件标的额并不大且事实简单、法律关系也比较明确。在全面分析后,我们认为具备调解成功的可能性,但多次拨打被告号码,一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向被告所在地址邮寄诉讼材料也被退回。


在屡屡碰壁后,我一度认为应该结束该案件的诉前调解程序,但基于原告较强的调解意愿,并在带教法官助理的帮助鼓励下,我发现被告曾在本市内的其他法院有已审结案件,并自行提供了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由此我与被告取得了联系。在与被告多次沟通后,被告表示愿意自己努力还清欠款,但由于手头资金并不宽裕,希望能够分期履行。


我们将被告的还款方案和实际困难向原告转达,同时向原告说明调解拥有较判决更为快速实现诉讼目的的优势。经组织双方沟通和协商后,原被告互让互谅,并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调解的价值:超越诉讼的解决之道


04

通过这一个月的实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诉前调解的价值所在:与诉讼相比,诉前调解具有成本低、效率高、伤害小等优势。它不仅能够快速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还能够快速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法院数字化改革的不断深入,诉调对接中心也在不断地丰富线上调解手段,包括建立了线上调解工作室,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打破物理空间的限制,为不便到场参与调解的当事人提供更便利的纠纷解决途径。这种超越诉讼的纠纷解决之道,让我对诉前调解制度充满了敬意与期待。










05
自我成长与反思


在法院诉前调解的实习中,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与技能,更在实践中锻炼了自己的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深度融合的学习方式,让我对法律有了更加全面而深刻的理解,也激发了我对法律实践的热情与兴趣。


同时,我也深刻反思了自己在法律学习与实践中的不足,实习之前,我对法律的理解大多停留在书本上,缺乏实践经验的支撑,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够深入、对社会现实的了解不够全面。而在普陀法院实习期间,我有机会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例如: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需要提交哪些证据证明借贷的客观行为和主观动机,诉前保全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等等,我深刻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联系与差距。











法院诉前调解的实习经历

是我法律学习生涯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它让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

法律的本质与价值

也让我更加坚定了

自己为法治事业贡献力量的决心

在未来的日子里

我将继续努力学习、不断进步

为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而不懈奋斗


汪寒蕊
上海法院第二期实习法官助理
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民事诉讼法方向)研究生

供稿部门  |  立案庭

文字  |  汪寒蕊

责任编辑  |  陈诗若

上海普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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