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听法治副校长怎么说?

政务   2024-09-06 19:47   上海  






金秋开学季,普法正当时。


9月4日上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力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来到上海市桃浦中学,以“以法之名 司法守‘未’成长”为题为该校100余名师生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







活动开始,普陀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赵平为刘力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任书,桃浦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夏青向新上任的法治副校长赠送校徽




刘力通过真实生动的案例,用简洁且富有逻辑的语言为孩子们送上一份内容丰富的“法治大礼包”,从“法是什么”“法院的职能分工”“法官的职责使命”三个方面为学生们敲开法律世界的大门,带领同学们认识法律、了解法律、热爱法律、践行法律。










刘力以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内涵作为开篇, 带领同学们感受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丰富思想和深邃智慧,并结合当代法治思想,说明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需要全社会共同去遵守的一种规则,对人们的行为起到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和保护作用。





授课的第二部分,刘力通过向同学们讲述法院的具体工作来展现法院的职能——就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正裁判,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和最后一道防线。从立案受理开始,到审理、裁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法院都需要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严格把关,同时发挥法律解释、法律监督、宣扬社会价值取向的功能。


















刘力从司法审判和社会责任两个部分介绍了法官的职责。以普陀区人民法院实际办理的“两中学生篮球比赛相撞受伤”的案例,带领同学们“审理”了一个民事案件,在案例还原中培养孩子们的法律思维和法律逻辑。同时,刘力还为孩子们讲述了法官需要承担的社会职责,包括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回访帮教,以制发司法建议、普法宣传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



课程的最后,刘力对同学们表达了殷切的期许,希望孩子们在心中种下法律的种子,有机会能将法官作为职业选择,共同“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






课程结束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夏艳与同学们进行了友好互动。对于同学们提出的“过年红包归属权”“校园欺凌能否还击”等问题,夏艳一一做出解答。



法官回答同学提问


“今年过年我收的红包归谁管,我可以自己管吗?”


“在法律概念里,压岁钱的性质属于“赠与”,受赠人就是同学们。但由于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具体的支配使用若与年龄身心不符,当然也离不开父母的保护管理。”


“如果我被校园欺凌并且反击了,我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自己的人身安全正在遭受侵害的时候,同学们有权制止不法侵害,捍卫合法权利!我们不做受害者,也不做施暴者,单纯的以暴制暴是不可取的。”

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讲座,增长了法律知识,培养了法律思维,今后将会以法为镜,约束自己的行为;以法为器,维护自己的利益;以法为灯,指引自己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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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结束后,刘力一行参观了上海市桃浦中学的文化展示墙、陈列室、模拟法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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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普陀区人民法院将会继续积极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职工作,以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己任,提升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供稿部门  |  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

文字  |  林雨佳

图片  |  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  |  陈诗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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