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下场
彻查耗材集采执行!
12月10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释放全国耗材集采下一步最新信号。
《通知》强调,坚持“为用而采”,重点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对全国耗材集采工作提出新的执行管理规范。
根据文件,各批次集采结果落地执行第3个月起,对本区域医疗机构中选药品和耗材进院情况开展一轮问题排查,督促尚未完成进院采购的医疗机构尽快完成中选药品和耗材进院工作。
同时明确排查方向,针对医院和经销商在挂网、产品入院、价格执行以及配送管理等全流程环节上,提出更规范的集采落地监管标准:
可以预见,随着本次《通知》的一纸下发,全国耗材集采的广度与深度将得到进一步拓展,监管范围从院内扩大至院外。
不仅仅是医院,在医用耗材集采“后环节”中的供应配送环节的厂家、代理商也将成为严查的对象。
这也意味着,对广大医院、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而言,耗材集采生态将要变天了!
从院内到院外
多地集采执行大检查落地!
今年以来,针对集采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已成为国家监管的重点工作项,其中对执行环节的监管工作,更将为集采落地工作作出进一步保障。
这项集采“后环节”上的监管行动,也已经开始在全国密集落地!
今年 5 月20号,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 2024 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中,就释放出加强集采“后环节”监管的强烈信号。
随后6月7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压实医疗保障部门、医疗机构、医药生产企业、医药配送企业四方责任,打通集采中选产品落地执行“最后一环”,促进“采、供、用、报”有序衔接。
文件明确,各级医保部门要依托招采子系统,实现需求填报、数据审核、协议签订、采购执行、问题反馈、监测通报等全流程管理,不断提升对集采落地执行的信息化监测监管能力。
紧接着,8月份,陕西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企业和医疗机构行为,将集采监管的焦点从院内扩展至整个供应链。
文件明确,各级医保部门将公立医疗机构集采情况纳入协议管理,定期考核,对违规机构约谈、通报并惩戒,严重的通报相关部门。
同时,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监督惩戒,对企业在挂网申报、采购配送、价格联动和上传议价结果等环节出现的失信行为,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此外,根据各地监管要求整理,重点监测通报内容涵盖了中选产品采购进度、中选产品采购数量占比、非中选产品占比等情况,以及抽查监测违规线下采购、上传数据不实、超常规订单、不及时支付货款等方方面面,并在通报基础上,严格落实惩戒。
集采“后环节”监管时代
大批械企、经销商成为核查重点
可以看出,随着全国耗材集采工作重心的转变,耗材集采“后环节”监管时代正加速而至。
国家医保局本次下发的执行工作机制,将充分释放全流程、精准化监管的威力,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耗材企业供应商,都将迎来全方位的监管!
针对集采“后环节”中出现的医疗机构集采不报量、采购用量违规,还是企业断供、配送不达标,都将被第一时间发现,实施更为严格的处罚!
此前,已有多批耗材企业因后续配送问题失去配送资格:
5月22日,辽宁省将1937个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从省配送企业库中移除,其中包括考核期内未建立配送关系的744家,建立配送关系但未承担配送任务的1193家配送企业,九州通、华润、国药等巨头旗下多家下属公司均被纳入暂停名单。
1月23日,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取消169家集采配送企业取消资格,原因为:一年内无配送、未提交考核材料,涉及国药、九州通、乐普等医械巨头的多家子公司。
随着对集采执行精细化管理的重视,集采后续环节的监管措施将会更加严格,监管的死角越来越小。从院内到院外,集采“后环节”清查战线全面拉开,所有参与集采的医院、企业务必重视起来。
内容来源 | 数巨医管
图片来源 | veer、ibaotu
排版 | jinbao
审校 | 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