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七旬老人因患上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在三甲医院住院治疗,四年来,多次在该院进行输血治疗,HIV 抗体检测均为阴性。然而,在一次常规检测中,显示 HIV 抗体检测异常,后经市疾控中心出具了患者 HIV-1 抗体阳性的确诊报告。经查输血记录单显示,在近三个月期间,患者共输血 8 次。确诊感染艾滋病毒后,老人健康急剧恶化,九个月后去世。
家属认为患者在该医院输血治疗时感染艾滋病,导致病情加重死亡,遂将医院及血站告上法庭。最终庭审判赔,医院及中心血站共承担 70% 责任[1]。
输血可能带来的疾病感染及导致感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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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不全:我国目前对献血者筛查的病原体主要为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和梅毒螺旋体(TP)4 种,但导致输血感染的病原体远远不止这几种,可能存在其他感染风险。
2
血液污染:血液制品在保存和输注等环节中受到细菌、病毒等污染,导致相关疾病感染等。
3
窗口期导致漏检:献血者处于检测窗口期,血液中还没有出现相关抗体、抗原或核酸,或者以上检测标志物含量有限,导致检测不出。
4
检测技术缺陷:常用的血源性传染病的检测方法有免疫法和核酸法,这两种技术的特异性和灵敏度均不同,窗口期长短也各不一样。免疫法可能因为免疫缺陷、病毒变异、窗口期长等导致漏检;据相关研究[3],HIV、HBV、HCV 的血清学检测(即免疫法)窗口期分别为 22 天、44 天、66 天,而核酸检测则可以分别缩短至 9 天、22 天、7 天。由此看来核酸检测虽不受免疫缺陷、静默感染等的影响,但其实也有一定的窗口期,只是核酸检测能显著缩短窗口期,从而更早地筛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血清学 + 核酸检测——有效避免输血感染
核酸检测相比检测抗原抗体的血清学方法,检测窗口期更短。为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水平,降低经输血传播疾病的风险,我国 2010 年启动首批 15 所采供血机构进行血液核酸筛查试点,采用血清学检测加核酸检测的双检模式。2013 年,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 年)》中指出:要求到 2015 年,东部地区血站核酸检测覆盖率达 80% 以上,省会城市达 90% 以上,北京和上海达 100%;中部地区达 70% 以上;西部地区达 60% 以上,省会城市达 70% 以上。
截至目前,核酸检测已在所有血站全覆盖,血清学检测 + 核酸检测的双检模式已经成为确保血液安全的重要手段。那么,血站会涉及到血液安全,要切断血源性疾病传播,在医疗机构是否也有类似血源性疾病传播问题?又该如何规范筛查呢?
医疗机构血源性疾病检测的意义
各种手术,包括输血、透析、胃镜、拔牙、深静脉置管等侵入性诊疗操作均是医院内常见的医疗场景。在进行操作前,除了确保血液制品安全可靠,患者是否感染相关血源性疾病也是必须了解的关键信息。通过检测患者血源性疾病信息,了解患者术前、输血前的状况,不仅可以减少医疗纠纷,减少院内交叉感染,也有助于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隔离防护,在发生职业暴露时能及时干预。
2019 年 12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有关病种临床路径(2019 年版)的通知,其中在骨科、普外科、神经外科、胸外科等涉及手术病种的临床路径中,「必需的检查项目」基本包括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核酸检测缩短「窗口期」,有效保障医患安全
目前我国大部分医疗机构中,术前筛查仍仅采取血清学方法,检测相关病原抗原抗体。由于核酸检测灵敏度高,特异性好,能在感染早期或者潜伏期检出相关病原,有效缩短窗口期,目前已有相关检测策略共识发布:建议医疗机构开展 HBV、HCV、HIV(1 + 2)核酸检测,或对特定人群平行进行核酸检测[5],共识中的要点如下:
1)建议医疗机构开展 HBV、HCV、HIV(1 + 2)核酸检测,其意义在于:
① 降低院内交叉感染;
② 降低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风险;
③ 发现 HBV、HCV、HIV 感染者,提高重大感染性疾病诊治水平;
④ 减少医患纠纷。
2)建议针对血清学检测结果为「弱反应性」且不便进行血清学补充试验的患者,进行核酸检测,以明确是否存在病毒感染。血清学无反应性的患者中,仍存在一定的残留风险,建议对特定人群平行进行核酸检测。
综上,院内在手术、输血或侵入性操作前,对患者进行 HBV、HCV、HIV 等相关传染病检测,尤其是核酸检测,意义重大,能有效减小交叉感染风险,进而预防部分的医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