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大小事,尽在兴农评。
近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其中明确,对禁烧区带详情有经检疫确需焚烧的病虫害的秸秆,在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安全可控措施后,可以露天焚烧。“禁改限”新规,为秸秆处理这一老大难问题带来了全新的解决方案。
过去多年,“全域禁烧”如同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其初衷虽好,却在实际操作中陷入了“堵而不疏”的困境。农民面对秸秆处理的难题,往往只能偷偷焚烧,这在无形中加剧了干群矛盾,使得政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不仅如此,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式执法,导致秸秆这一宝贵的农业资源被大量废弃,其作为肥料、饲料、基料、原料和能源的多元价值被白白浪费。
湖南“禁改限”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对这一困境的有力破冰。它不再简单地追求禁止,而是采取了更为科学合理的“疏堵结合”方式,这一政策的智慧之处,在于其灵活性与可操作性,既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坚守,又彰显了对农业生产的尊重。
比如,《规定》中明确划定了禁烧区和限烧区,禁烧区内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有效减少了空气污染物的排放;而在限烧区内,则根据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状况灵活调整焚烧时间和区域。湖南此次“禁改限”政策,还充分考虑了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对于带有经检疫确需焚烧的病虫害秸秆,在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安全可控措施后,可以露天焚烧。凡此种种,无不彰显了立法机构对农业生产的支持与理解。
当然,一项政策的成功实施离不开有效的监管,这就要求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相关法规得到有效执行;更重要的是,各方应加大对秸秆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为农民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支持。通过推广秸秆还田技术、秸秆饲料化技术、秸秆基料化技术等,让秸秆变废为宝,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长期以来,秸秆处理之所以成为各方头疼的难题,主要在于其很难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平衡。湖南“禁改限”新规的出台,虽然算不上解决问题的万灵仙丹,但这种疏堵结合的思路只要落地,就必将助力秸秆处理从无序走向有序,从浪费走向利用,这对其他地区处理秸秆难题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来源: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