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保函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实现高效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2024年5月2日起施行)明确要求,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推广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目前,常见两种保函形式:直开式保函(也称“敞口式保函”、“非分离式”)和“分离式保函”。
什么是“直开(敞口)式保函”?
直开式保函是指银行直接为保函申请人(投标人)开具投标保函。保函申请人即被保证人,银行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招标方承诺,当投标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银行按照保函的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优点:由于保函是由银行直接开具的,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更容易被招标方认可;并且,保函的内容和格式更规范,因为保函是按照银行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制作的。
需要注意:保函申请人(投标人)需要事先在银行获得授信额度或在对接的交易中心银行开户缴存足额保证金(往往要交100%等额保证金),方可开立投标保函。因此,企业的信用情况至关重要。企业在申请保函之前,可以进行场景信用评价(详情请了解“中控数科场景信用评价服务”)了解自身信用详情。
什么是“分离式保函”?
不同于“直开式(敞口式/非分离式)”保函,分离式保函通常是指申请人(担保公司)与被保证人(投标人)分离,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投标人作为被保证人,银行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招标方承诺,当投标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银行按照保函的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简单来说,分离式保函与非分离式保函最大的区别在于保函业务的申请人与被担保人为不同的主体,申请人为担保公司,银行只需要对担保公司(第三方)授信。
“分离式保函”有哪些优势?
不用开户。分离式保函中,被担保人无需在银行开立账户,节省了开立保函的时间,简便了开立手续。
银行无需事先对申请人(投标人)授信。投标人只需要向担保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由担保公司为投标人提供增信,向银行申请保函,即承担相应的风险。
可实现异地办理。被担保人注册地在国内任一地区都可以办理分离式保函,对于传统的保函业务来说,成功避开了许多银行的异地授信受限的原则,有利拓展了业务的地域边界。
不占用申请人(投标人)的授信额度,降低了投标人开函成本。投标人只需要向担保公司支付一定的担保费用,无需缴纳保证金或提供其他反担保,也不影响投标人在其他银行的授信额度。
办理手续简便,时间短,效率高,可以满足投标人短时间快速开函的需要。因为能开立分离式保函的担保公司通常都与银行有固定的合作关系,担保公司已经获得银行的授信额度,所以可以省去银行进行审批尽调等环节,从而快速为投标人办理保函。
此外,在实际交易中,由于分离式保函有助于分散风险,使得受益人可以将不同的风险转移给不同的担保人,从而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同时由于占用的是担保公司的授信额度,会促进担保公司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减少履约风险的发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分离式保函深受建筑企业、金融机构、银行三方的青睐,可谓是“多方共赢”的创新模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2024年5月2日起施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2019年2月26日起施行)
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
电子保函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实现高效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2024年5月2日起施行)明确要求,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推广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目前,常见两种保函形式:直开式保函(也称“敞口式保函”、“非分离式”)和“分离式保函”。
什么是“直开(敞口)式保函”?
直开式保函是指银行直接为保函申请人(投标人)开具投标保函。保函申请人即被保证人,银行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招标方承诺,当投标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银行按照保函的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优点:由于保函是由银行直接开具的,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更容易被招标方认可;并且,保函的内容和格式更规范,因为保函是按照银行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制作的。
需要注意:保函申请人(投标人)需要事先在银行获得授信额度或在对接的交易中心银行开户缴存足额保证金(往往要交100%等额保证金),方可开立投标保函。因此,企业的信用情况至关重要。企业在申请保函之前,可以进行场景信用评价(详情请了解“中控数科场景信用评价服务”)了解自身信用详情。
什么是“分离式保函”?
不同于“直开式(敞口式/非分离式)”保函,分离式保函通常是指申请人(担保公司)与被保证人(投标人)分离,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投标人作为被保证人,银行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招标方承诺,当投标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银行按照保函的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简单来说,分离式保函与非分离式保函最大的区别在于保函业务的申请人与被担保人为不同的主体,申请人为担保公司,银行只需要对担保公司(第三方)授信。
“分离式保函”有哪些优势?
不用开户。分离式保函中,被担保人无需在银行开立账户,节省了开立保函的时间,简便了开立手续。
银行无需事先对申请人(投标人)授信。投标人只需要向担保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由担保公司为投标人提供增信,向银行申请保函,即承担相应的风险。
可实现异地办理。被担保人注册地在国内任一地区都可以办理分离式保函,对于传统的保函业务来说,成功避开了许多银行的异地授信受限的原则,有利拓展了业务的地域边界。
不占用申请人(投标人)的授信额度,降低了投标人开函成本。投标人只需要向担保公司支付一定的担保费用,无需缴纳保证金或提供其他反担保,也不影响投标人在其他银行的授信额度。
办理手续简便,时间短,效率高,可以满足投标人短时间快速开函的需要。因为能开立分离式保函的担保公司通常都与银行有固定的合作关系,担保公司已经获得银行的授信额度,所以可以省去银行进行审批尽调等环节,从而快速为投标人办理保函。
此外,在实际交易中,由于分离式保函有助于分散风险,使得受益人可以将不同的风险转移给不同的担保人,从而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同时由于占用的是担保公司的授信额度,会促进担保公司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减少履约风险的发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分离式保函深受建筑企业、金融机构、银行三方的青睐,可谓是“多方共赢”的创新模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2024年5月2日起施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2019年2月26日起施行)
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