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安全头盔在日常出行中
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是骑乘人员在遇到危险时
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龙泉驿交警针对
电动自行车
未佩戴安全头盔等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
下面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骑乘人员引以为戒
未佩戴安全头盔
交通违法者:李某
所属社区:江华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1月6日
违法地点: 成洛大道石灵下街口
交通违法者:杨某
所属社区:青龙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1月6日
违法地点: 成洛大道石灵下街口
交通违法者:李某
所属社区:鹿角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1月6日
违法地点:西美南路
交通违法者:王某
所属社区:崇德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1月8日
违法地点:桃源街
交通违法者:李某某
所属社区:黎明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1月8日
违法地点:车城东七路
骑乘时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带头盔≠戴头盔
不系扣=没戴
都是起不到安全保护的
龙泉驿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
请广大非机动车骑乘人员
戴好头盔
按道行驶,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