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招生更难,因为准备入园的孩子又少了106万,而公办园还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点击阅读“幼儿园春季招生|走出3误区 抓好6要点”,助力你们园25年春季多招生源。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这将强力推动儿园快速进入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依法依规办园新时代。
学习《学前教育法》,就是学习未来的办园规则。之前我们和你分享了“解析学前教育法|给营利性民办园提了哪些新限制”(可点击阅读),以下请欣赏“学前教育法对民办园的三条最严规定”。
1.提交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2.禁止招生和吊销办学许可证
《学前教育法》第79条:幼儿园有下列9种情形之一的,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民办园举办者和园长应该抓紧时间看自己园有没有这9种情形,有则快快改之,无则多多加勉,以免“辛辛苦苦十几年,一夜回到创业前”……
3.去商业化
《学前教育法》第55条:幼儿园不得组织学前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
《学前教育法》第69条:幼儿园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向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组织征订教学材料,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
这两条规定,旨在让幼儿园回归到“教书育人”的正轨上。
什么是商业性活动?顾名思义,就是给幼儿园带来收入的活动,比如幼儿园过去经常和房地产公司、银行、商场、购物中心等开展的活动。
此一时,彼一时,过去这些活动能给幼儿园带来可观的收入和利润,但是2025年6月1日以后,如果幼儿园还这样做的话,那就是违法行为,不仅要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将被禁止招生和吊销办学许可证……
4.小结
政策法规就是比赛规则,学习《学前教育法》就是学习未来的办园规则。
希望李健老师今天的解析,有助于你们园及时清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办园理念和行为,不因小失大被禁止招生和吊销办园许可证……